1.如果真的不滿意、不開心,建議走解約途徑
看起來買房子過程中有諸多不合理的地方
(EX:合約審閱天數、驗屋時間等等)
可以拿出來談
2.不論是發泡劑、消防管、漏水等等
如有違背建築技術規範或消防法規,
建案都是沒辦法取得使用執照的,
取得使用執照就是整個建案是合乎法規,
就算是不合常理也是國家認可的,
有不滿意只能請立法委員修法。
3.馬桶被使用、門框及落地窗被撞傷等
這些是不應該出現的,
應該請求恢復原狀。
4.不管任何產品都是一分錢一分貨
我相信一隻4萬的手機跟一隻3000的手機用起來的差距很大
想必一坪30萬跟一坪20萬的房子差距也不小
前面很多已購戶都提出有哪些建案比較好
但是還是買了跟樓主同一間
以合理的角度去想就是價位不同
既然價位不同必定有所差距
放寬心會讓自己好過一些
總結
真的不想買就想辦法解約
真的不想解約就想辦法要求到讓自己接受
以上
首先,我先說明我非首購,之前也買過寶咖咖的房子,所以對於建設公司的驗屋流程及修繕工法,不會特別著墨,可以要求但非以苛刻的方式無限上綱,這也是我見過筆戰如此激烈的一篇購屋勸世文。
很感謝有已購戶跳出來,幫我們掌握屋況,讓我們買得放心、住得放心。
但看完前述文章,感覺不應以自身對於建築不知悉或有疑慮,就無限上綱的要求建設公司必定要配合自己的認知,如~有修繕部分,需要建設公司主任把工法、工序一一說明,破壞前拍照、電話通知、修復時電話通知、完成時電話通知。
一個缺失就這樣做一次流程,十個缺失都要如此。我相信,你就算買非寶咖咖的建案,他們也真如此比照辦理嗎?中X、富X等建設公司都會如此做嗎?
再者還有發泡劑管道填縫一事,根本是部分已購戶惟恐天下不亂。難道你比建設公司更了解建築工法,如果建設公司亂搞亂做,他還領得到使用執照嗎?法規是指每層梯間連結到戶內的部分,需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85條、第85-1條。
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我之前買的房子,不論寶咖咖或其他品牌的建設公司,都沒看過公用衛浴上方的管線不是用發泡劑填充的,那這樣全台灣大概沒有任何一個建案符合你的標準。
還有試水也值得一提,我是很訝異,難道真的要把自己家當游泳池一直淹水,一旦測試到漏水了,就很開心,終於抓到建設公司把柄,因為你真的不可能24小時連續3天,你家的衛浴一直是濕潤的狀態。我是覺得適可而止吧。
最後,買房子有成立已購戶群組是一件開心的事,但不是整天要我們團購,如果不答應還會語帶調侃,如果沒買會如何如何~所以我已早早退群了。
綜上所述,還是很感謝大家幫我們巡視房屋缺失,互通有無,但真的不要惟恐天下不亂,因為至少我還要住這個社區,而且我身邊的朋友連同我,買寶咖咖的房子都會賺錢,就算我不住,哪天脫手,周邊房價都補漲起來,反而同地段寶咖咖的房子增幅最多。
說也奇怪,之前買的寶咖咖的房子,一等到交屋後,這些問題都沒有了,因為大家是屋主了,有些人可能有賣房子的需求,就算是一開始跟建設公司針鋒相對,嫌品質差,一旦現在要脫手賣給下一手買家,原本滔天的重大瑕疵,在賣房子時,全部噤若寒蟬,反倒說~我家的房子完全沒問題,屋況很好,所以這樣的邏輯到底是?
最後,我重申,我只想趕快交屋,我不想糾結在這個點上,也不是要跟各位戰,只是認為合理的要求建設公司,我也很感謝樓主替我們發聲,但是有部分已購戶提出的要求,我這輩子沒見過。如果你真的認為建案有重大瑕疵,建議你還是把機會讓給下一個有緣人,我不希望自己的社區價值,就因為少部分人的作為而降低。
沒有一間房子是完美的
遇到問題,要溝通解決
看了這16頁的來來往往
彼此間要取得一個平衡點,好像越來越難了
究竟是賣房的代銷服務不佳,還是建商客服態度差?
同樣這建設公司在縣三也有另一建案在銷售驗屋交屋
不曉得有沒有遇到同樣的問題?
Jerry Realty wrote:
每次寶咖咖交屋,就...(恕刪)
我對這位已購戶真的覺得很有趣。很少有已購戶對服務不在意的。建商賣房子,代銷賣服務。
服務做好是代銷的工作。如果連打電話聯絡都覺得煩,那就不要做服務業啊?並且,已購戶都有一定的素養。不會故意刁難建商跟代銷。
這位已購戶說的沒錯,已購戶不是專業的人士。所以已購戶找了專業的驗屋師。 驗屋師都是專業的建築技師及水電技師。是專業的驗屋師告訴大家,不然一般人怎麼會知道,沒有防火的發泡劑是沒有符合法規一小時的防火時效的。
這位已購戶倒是提醒我們。要詢問政府機關,如果使用發泡劑是違法法規的。建商怎麼可以取得執照?科技人最喜歡實事求事了。
這位已購戶說,浴室不會一直是濕潤的狀態。如果你曾經在群組中。你應該看過住戶PO後陽台漏水一個星期,建商一直沒去處理導致壁癌發生。重提這件事的原因,是想說明漏水的原因有百百種。放水測漏3天,也就是讓建商多送已購戶一個心安而已。
最近很多代銷來PO文,鼓勵已購戶解約。他們覺得房子熱銷,你不買會有別人要。其實已購戶想的跟要的很簡單,只是要建商好好處理。
大家決定PO文前,都是有再三思考過的。知道文章一出,就是一把雙面刃。會影響到自己及建商。但大家還是決定公開自己的經驗。
也要指控一下這位已購戶不實的說法。群組的團購從來沒有強迫住戶。在群組的住戶都很清楚。團主們都很辛苦的幫大家找到很多CP值高的物品。我們都很感謝他們。不要沒什麼可以說了,就說強迫住戶團購。
也是透過這篇文章,讓其他已購戶知道現在的屋況,不是要引起其他已購戶的恐慌。如果建商現在不好好處理,以後也是大家自己要處理。早知道晚知道,都是會知道,如此而已。
今天住戶分享了一篇寶咖咖的文章,
很有趣,分享給大家囉。
Jerry Realty wrote:
每次寶咖咖交屋,就...(恕刪)
Jerry Realty wrote:
每次寶咖咖交屋,就...(恕刪)
這位傑瑞兄看似說的有道理,其實一點也無理。
這個建案我也很熟,建築及消防法規我也熟。
有關防火區劃的部分,管路穿越區劃牆要做防火填塞,
填塞材料一樣要有防火性能,不是拿隨便的易燃發泡劑打一打就可以喔!
防火填塞材料比較常見的就是防火泥。
這種用發泡劑當填縫劑的被我看到我一定叫他重做,有些人就是外行喜歡當內行。
再來,漏水部份,我遇過的建商有些會主動淹三天,
如果連淹三天都不行,那梅雨季下一週雨不就完了?
再來說到使用執照的取得,那就問建管了,一大堆取得使照二工的,怎麼來的?
我覺得屋主很勇敢,我看過某些寶咖咖漏水漏的亂七八糟也不見報,很多都是賣掉抓交替,怕影響房價。
總是有些外行的會去買到這些瑕疵屋,造成這個市場劣幣逐良幣。
iPhone5722524 wrote:看完十五頁的心得與...(恕刪)
最近公司真的是太忙了,現在下班後才能回覆~
1.我們沒有苛刻,也沒有無限上綱,不過就是漏水跟消防管線而已啊,還可以上綱到哪去,你還有看到別的嗎,難道是我們要求代銷跟建商的態度對他們來說是苛刻的行為嗎,不知道你苛刻的定義,那我是不是可以說代銷硬逼我們驗屋是苛刻的行為,所以我不該要求服務人員的態度??
2.針對你說的"需要建設公司主任把工法、工序一一說明,破壞前拍照、電話通知、修復時電話通知、完成時電話通知"
那我懂了,原來代銷可以隨便在你家鑽洞,也可以隨便在你家裝管子,但我們可不行哦,一點禮貌都沒有,工務人手不足是公司的問題,請問工務人手不足為什麼是我們的利益受損,今天初驗完了,除了應修繕部分,其他東西本來就應該有告知屋主的必要,我們有簽合約欸,代銷是當合約是假的嗎,今天住戶懷疑工務在家亂鑽洞是合理的,我是在教代銷及工務避嫌,在保護代銷及工務,真是好心沒好報
3.記得當初代銷說,初驗前都會再巡過一遍,我看根本沒巡吧,我家牆壁漆成波浪狀不知道代銷知道嗎,是叫我在牆壁上游泳嗎,我不用照用肉眼就看出來了,工務看的到0.5cm的小洞,看不到200多公分的牆面上有波浪....有的住戶連門把都沒裝,工務看不見嗎....
4.管線間的發泡劑,久了會有蟑螂窩在裡面,再久了就是別戶吸一手菸你吸二手煙,我們不比建設公司更了解工法,但是消防技師比建設公司更懂防災知識
至於漏水的部分麻,被你逼到只好貼出來了
如果你有待過群組,應該看過這張,我記得好像這情形維持了幾天

其實這張圖只是要說淹三天不是沒有可能
這個應該可以養烏龜了吧
但我不知道有人整天要你團購嗎,要不要團購是你自己的決定
我們住戶真的很熱心,前陣子在約團購,時不時就宣導一遍所有的團購
我看有時候也是沒有人理他
像你如果走路經過屈臣氏,屈臣氏說現在保養品買兩件88折哦,要買要快
你回家之後跟親友抱怨,屈臣氏逼我買保養品啦
我能說甚麼



為了這個,我特地因為你這篇文章整理出來給你




我們有很多分支的團購群組,也是住戶要求才會邀請
如果你說把機會讓給下一個有緣人,那可能60戶70戶都要退掉了


而且我們熱水器買了,窗簾訂了,裝潢訂了,甚麼東西都訂了~還有驗屋費!!
這些錢當然不可能白白花掉囉
而且現在我們房子也漲價了
現在解約當然也不可能用之前的價錢解約囉
而且我這幾個月花在這間房子的時間精神可不少
這些都要換算成金錢
建商可能會賠死哦


Jerry Realty wrote:
每次寶咖咖交屋,就...(恕刪)
鄰居您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我之前買的房子,不論寶咖咖或其他品牌的建設公司,都沒看過公用衛浴上方的管線不是用發泡劑填充的,那這樣全台灣大概沒有任何一個建案符合你的標準。”
1. 可否了解一下您以前買的房子建案位置跟名稱,想了解一下用發泡劑填充的房屋在那個區域占的比例。
"最後,買房子有成立已購戶群組是一件開心的事,但不是整天要我們團購,如果不答應還會語帶調侃,如果沒買會如何如何~所以我已早早退群了。"
2. 不知道事不是我比較晚進群組,我並沒有看到您所述說的狀況,可否提供對話紀錄呢?我只看到住戶們彼此交流優惠的價格,也沒有特定哪位負責團購,而是個別有推薦的,開另一個群組,有興趣的人申請加入群組個別討論。
另外,以下是個人的看法:
其實只要建商願意修繕缺失,加上住戶們都很熱心的經營這個社區,如果建商修繕妥當,換個角度看,這反而是另類的免費公關宣傳。
這也是為什麼必須在驗屋期間要求建商改善缺失,因為現在不改善,交屋後要不就是住戶們要自掏腰包,或是成為處處壁癌的漏水屋。這樣我想房價會跌得更慘。不如在這個階段,把施工不良的地方改好,讓這社區至少十年都能是健康的。這樣建商賺到名聲,已購戶有個安穩的家可以住,雙贏。請建商好好思考一下如何做對彼此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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