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意良善,但你去看前面的文章,你就知道十興一些人的想法是1.十興優先2.成功國中是為十興而開的3.距離不是學區依據,比入籍時間,人家比你早,怎可乞丐趕廟公你把十興列候補,會被k喔!光明之學 wrote:解套方式不是沒有:1.鹿場斗崙十興全部都列成功學區,其中十興應列六家成功雙學區2.比序則鹿場斗崙優先3.有候補,讓十興念這樣都照顧到了
請問... 如果拉到縣府層級都無法解決問題,這樣的情況, 可以向監察院陳情嗎!?依監察法的規定,監察院乃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認有違法或失職行為者,行使彈劾、糾舉權,對於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的工作及設施認有失當者,得提出糾正案,促其注意改善。因此以下情況不宜向監察院陳訴,應逕循其他程序謀求救濟:(一) 如被訴人不是公務人員或所訴事由不是政府機關行為,則不是監察院職權行使的對象,應依擬陳訴內容之性質向其主管機關陳情,或逕循司法途徑解決。(二) 擬陳訴事由如涉及私權上爭執,宜請逕循司法途徑解決。(三) 擬陳訴事由依法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者,應依法遵期先行循行政救濟程序辦理。(四) 擬陳訴事由應屬主管行政機關權限者,宜請先向該行政機關陳情反映。俟機關處理後,如仍認公務人員或機關涉有違失情事,請再詳予具體敘明,並上傳機關復函及相關佐證資料供參。請參閱監察法、監察法施行細則、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等相關法令。
光明之學 wrote:解套方式不是沒有:1...(恕刪) 恐怕十興不願意!而且,日後,因為鹿場及斗崙人口持續成長,十興基本上已經飽和,這個態勢持續下去,日後,就算十興後補也應該很難進去。但是,這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暫時措施,只是,以十興網民的發言狀況來看,並不太樂觀。當然,如果縣市政府有魄力,排除政治力介入,回歸法律規定及當初學區劃分的初衷,這是絕對行的通的。
邱靖雅8小時 ·219會議,目前縣府沒有公告任何有關會議的決議。也就是說【目前還沒有任何學區會異動】!這個會議,所有民意代表都沒有任何提案,也沒有任何一個民意代表有決定權,因為大家都不是有投票權的委員。更何況,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決議,為何已經滿城風雨?2/25上午10點,有學區陳情會議在新竹縣議會。或許這是一個解開所有謎團的機會。截至目前,所有打電話給我們的家長,不管住在哪裡,其中很多是住在斗崙里,都是非常理性,而且願意了解來龍去脈。我們非常感謝大家!盼望明天是個好天,而且每個大人都成為孩子們的榜樣!每位政治人物,不管是里長或是議員或是官員,都能勇於面對,實話實說,我們要做孩子們的好榜樣![轉貼自邱議員的FB]
Andrea Holmes wrote:新竹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調整審議作業要點係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訂定,學區劃分原則雖未明言依距離劃分,但須保障學生就學、均衡學校發展、依據各校容量、調適班級人數及參考各方建議,當學區內學子無法依原學區就學時,該學區畫分就不算保障學生就學了,學區重劃理所當然。 如果你是提出十興里部分或者全部都該去念六家,這可以理解。但是將學區劃分與調整要點裡的 保障就學 解釋為 保障非常近就學 根本就不對,保障就學不等於保障非常近就學。
裡面只有第一點可行。二與三跟總量管制辦法不符,即使修法要怎麼修?光明之學 wrote:解套方式不是沒有:1.鹿場斗崙十興全部都列成功學區,其中十興應列六家成功雙學區2.比序則鹿場斗崙優先3.有候補,讓十興念這樣都照顧到了
Andrea Holmes wrote:真是霸道啊!既得利...(恕刪) 好個斷章取義啊!"二、本縣學校採學區制並區分為下列三種:(一)基本學區:學校學區劃分,以鄉(鎮、市)、村(里)、鄰為基本單位,一個學校劃分一個學區為其基本之學區。(二)共同學區:某一鄉(鎮、市)、村(里)、鄰同時為兩校以上之學區,在學區內之學生得依其意願選擇就讀學校。"十興里內目前沒有國中
b108463 wrote:又是繆論,台科重劃...(恕刪) 1. 成功國中建立時, 還沒有興隆國小, 不給十興國小的念, 那是蓋給誰念2. 距離不是主要考量條件, 不是誰說了算, 有人貼了條文, 自己看
ryanku wrote:好個斷章取義啊!'...(恕刪) 我沒有要酸你,但以前十興里真的有國中阿,六家國中就在十興里(現東興里)阿.你要不要問問看楊敬賜前市長是怎麼搞的好了.民政課表示,十興里劃分為東興里(自強北路以東)、北興里(豆子埔溪以北)、十興里(自強北路與中山高之間)、興安里(縣政二路與中山高之間)、文化里(縣政二路以西)等五個里;東海、東平、鹿場、斗崙等里也同時辦理「鄰整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