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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新世紀購物中心~新店進駐討論~

有人貼了!
依法
依法
依法
不能有影城

TetsuNari wrote:
'依法沒有影城'...(恕刪)

想了解究竟是依什麼法
沒有也沒差吧 一堆百貨公司沒影城 而且沒有
是否有可能另有地方要蓋
影城可以吸引人 可以蓋沒理由會不蓋
就等完工吧

charakahoshi wrote:
想了解究竟是依什麼...(恕刪)


好像是 "學校周圍一─二○○公尺內不得興建電影院、市場、歌廳、舞廳、酒吧等場所"

R大法令依據較合理


遠東似乎不急,時序圖不是很漂亮。邊走邊看邊修正,不然依邱縣長對重大投資的態度一日就可發建照了。另外電子商務的替代範圍愈來愈廣、深度也增加,除了餐飲、體驗式活動或是獨特性產品除外,其他項目 似乎難逃電商的打擊範籌。百貨商場最怕變成showroom,營運成本益加沈重。




charakahoshi wrote:
想了解究竟是依什麼...(恕刪)

停8用地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供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附屬事業用地,其容許使用,除依「停車場法」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得容許使用之項目(共17項)外,參照「交通部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附屬事業使用容許項目」,得供金融保險業、醫療保健服務業、事務所及辦公室、住宅(僅得以出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會議及工商展覽中心、倉儲物流業、購物中心及批發量販業及廣告業等(共8項)使用。

1.「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停車場"使用項目(共17項):
一、管理單位辦公場所。
二、加油(氣)站。
三、餐飲服務。
四、商場、超級市場。
五、電信、有線、無線設備、機房及天線。
六、洗車業、汽機車保養業、汽機車零件修理業、電動汽機車充電站及電池交換站。
七、配電場所、變電所及其必要機電設施。
八、轉運站、調度站、汽車運輸業停車場。
九、圖書館。
十、民眾活動中心。
十一、休閒運動設施。
十二、旅館。
十三、天然氣整壓站及遮斷設施。
十四、警察分局、大(中、分)隊部、分駐(派出)所、消防隊。
十五、地上興建自來水、下水道系統相關設施之管理站及必要機電設備。
十六、地下興建資源回收站。
十七、自行車、機車租賃業。

2.「交通部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附屬事業使用容許項目」(共8項)
一、金融保險業。
二、醫療保健服務業。
三、事務所及辦公室。
四、住宅(僅得以出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
五、倉儲物流業。
六、購物中心。
七、批發量販業。
八、廣告業。

SGJH wrote:
停8用地依促進民間...(恕刪)


應該是因為國小的原因 沒法蓋電影院
否則京站可以, 沒理由停八不行

個人始終認為 將他當成高速公路休息站功能之一
多擺一些跟飲食相關的櫃位 肯定大發利市
平時靠這些不會煮飯的家庭主婦 學生吃完飯再回家
假日有高速公路來添業績 不怕賺不了錢

站前 SOGO 地下二層現在全改吃的 連超市也不見了
可見交通便利的地方放吃的 遠東不是沒有經驗

rogerslee wrote:
學校周圍一─二○○公尺內不得興建電影院、市場、歌廳、舞廳、酒吧等場所

高雄有一間老字號的二輪片影院
裡面還附設了一間進修推廣部中心(不知道是誰附設誰)
不知道算不算學校

rogerslee wrote:
真糟糕, 我每次都是去看電影的...
對大大來說,巨城那麼大的購物中心,真是浪費!
rogerslee wrote:
好像是 "學校周圍一─二○○公尺內不得興建電影院、市場、歌廳、舞廳、酒吧等場所"
這理由會不會太瞎啊

巨城旁邊也有學校啊


而且竟然把電影院,跟歌廳、舞廳、酒吧並列

是怎樣?

看電影是流氓還是嫖客嗎?

還是電影音響聲可以影響學校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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