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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燈會交管警察罵"你們這些人,只為了個人方便行事"

不想多說了,反正一堆鍵盤高手
1515151515

EXAM01 wrote:
通你個BB,三級區域...(恕刪)


挖 你還私訊我勒 你很閒喔 我就是這麼認為 怎樣?!
不想多說了,反正一堆鍵盤高手
1515151515
sogeking wrote:
挖 你還私訊我勒 你...(恕刪)

對,就是閒
反正你在這邊回文拿樓主當出氣筒不也很閒
興隆路口的告示牌上寫著:「02/24~03/10期間14:00~24:00禁止車輛進入,大型客車除外」,警察也是奉命行事,要罵就罵主辦單位吧。

jhon wrote:
贊同樓上的 +1 尤...(恕刪)


同意

尤其你看他們那副據理力爭的嘴臉

引用法條.嚷著要投訴媒體

癩蛤蟆都比他們中看


不要為難警察.
因為你沒看過,因特殊情況允許一台車子或一個人做.
然後,後方的人就一台一台接著做(過)了,
(((因為後方的車子不知道你家在前面啊)))
甚至就會有人向警察吵著說:他可以為何我不可以?

Stupid wrote:
很多外地人都說出示證件就會通融可以過。

這根本就不是實情!我拿身分證、水電瓦斯繳費單、行照駕照全都拿出來
就是不給放,看著20公尺前的我家巷口,然後要繞行到文興路或中華路
去多繞了四五十分鐘回家,這樣有沒有夠配合?

然後興隆路上一台車都沒有
管制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恕刪)



如果會場有意外, 您有何高見讓相關車輛進出?

高速公路路肩也沒車, 應該把路肩廢了

如果是彈性管制卻變成強制管制,這個警察應該有裁量怠惰的討論空間。

今天法條授予警察在第三級管制區可視交通狀況「准予放行」或「不許放行」的裁量權限,可是如果警察為便宜行事就自行限縮裁量至全部車輛皆不許放行,那麼就是一種裁量怠惰。從樓主的本文可推知事情發生的日期為星期日,應為人潮車潮最多的時候,而警察也明確告知「現在」就是管制通行,即為視交通狀況而裁量「不許放行」的結果,所以警察為正當執行職務並未有裁量瑕疵的情形。警察會罵"你們這些人,只為了個人方便行事"完全是從法的角度來看的。縣政府的溝通看來還要加強。
的確台灣人就是自由過頭了...不敢直接去罵決策者,只會找一些基層開罵

不知道樓主連假或例假日會不會出去玩?
每個風景區、景點假日都塞滿人,住在附近的人如果不靠旅遊業維生的話
不也是要忍受這些,你們也就十幾年來塞了一次,那這些每周都要塞的居民怎麼辦?
我家就是住在景點附近,每逢六、日連假,如果要出門都要提早,因為只要過八點就開始塞
但忍耐一下不就好了,早點出門晚點回家,頂多也就這幾天

還是樓主都不出去的?上面那些回應的也都不出門的?那我就跟你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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