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chou wrote:嗯 說真的我想請教一下到底哪邊不照規矩? 哪邊違法了 違甚麼法?有甚麼法律規定體育園區不能設影城嗎 必須要修法才能設?真心請教 那塊地的規劃用途就是運動, 不喜就不要標, 就這麼簡單,斜對面他們標到了, 開始改圖, 愈改愈高...老話一句, 不要老是想佔政府人民便宜,竹北地多, 要影城不會自己買地蓋喔!
好想退休 wrote:那塊地的規劃用途就是運動, 不喜就不要標, 就這麼簡單,斜對面他們標到了, 開始改圖, 愈改愈高...老話一句, 不要老是想佔政府人民便宜 有沒有佔便宜,不是你定義的!一塊地空在那裡,沒有任何收益,還要花錢維護。如果BOT的用途,多數民眾不反對,政府可以收權利金、地價稅,廠商也可以賺錢,還增加就業率........這叫多贏!
這塊地的用途就是體育園區BOT除了體育相關項目 其他合法的事業都可同時進駐你不喜歡可以不要去消費不要老是想影響地方發展竹北空地還有很多 你想運動不怕沒地方去好想退休 wrote:那塊地的規劃用途就是...(恕刪)
好想退休 wrote:那塊地的規劃用...(恕刪) 沒辦法啊,誰叫新竹縣政府缺錢得弄BOT來想辦法賺錢...噓噓東表示,有便宜可撿為什麼不撿?只要不違法,你能阻止他蓋影城嗎??有趙老的前例在,他不會傻到亂搞的...他只是個想賺錢的商人罷了...有本事就多遊說幾個議員一起把影城給除外吧!!加油喔⋯⋯
litchou wrote:規劃用途都有文字 ...(恕刪) 他應該不住竹北看他發言就知道 ID又很好認然後企業本來就是想賺錢 哪個企業不愛錢的 做慈善事業?還想佔政府人民便宜勒...重點是後續有沒有按照法規條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