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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一個「新竹縣立十興百貨公司」嗎?──談停八停車場BOT案

財政收支劃分法

丁、縣(市)收入
一、稅課收入:
(一)土地稅:
1 地價稅:在縣占總收入百分之五十;在市全部為市收入。
2 田賦:在市全部為市收入。
3 土地增值稅:占總收入百分之八十。
(二)房屋稅:在縣占總收入百分之四十;在市全部為市收入。
(三)使用牌照稅。
(四)契稅:在市全部為市收入。
(五)印花稅。
(六)娛樂稅:在市全部為市收入。
(七)遺產及贈與稅:由中央在該市徵起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與。
(八)菸酒稅:依第八條第四項規定,應由中央分配該縣(市)之稅課
收入。
(九)統籌分配稅:依第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應由
中央統籌分配該縣(市)之稅課收入。
(十)特別稅課: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舉辦之稅。
(十一)臨時稅課:依第十九條舉辦之臨時性稅課。
二、工程受益費收入。
三、罰鍰及賠償收入。
四、規費收入。
五、信託管理收入。
六、財產收入。
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八、補助及協助收入。
九、捐獻及贈與收入。
十、自治稅捐收入。
十一、其他收入。


其中, 統籌分配稅:
二、依第十二條第二項後段規定由中央統籌分配縣 (市) 之款項,應全部
列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縣 (市) 。
三、第一款之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應供為支應受分配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
重大事項所需經費,由行政院依實際情形分配之。
五、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算定可供分配縣 (市) 之款項後
,依下列方式分配各縣 (市) :
(一) 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八十五,應依近三年度受分配縣 (市) 之基準
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算定各縣 (市) 間應
分配之比率分配之;算定之分配比率,每三年應檢討調整一次。
(二) 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十五,應依各縣 (市) 轄區內營利事業營業額
,算定各縣 (市) 間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


促進地方繁榮對縣市政府可動用的錢是有幫助地
lcf0929 wrote:
扯到台大? 這跟此...(恕刪)


這個地方蓋購物中心,我想對縣一,縣三,高鐵跟台科住宅區有正面效果.
對週圍只有商業有效果,住宅就見仁見智.

縣三才蓋一半多,而且不少還是蓋中小坪數,特別是國賓大悅.
買的人真的是大悅了~

當然有人又是提出不喜歡去住五峰尖石,但人家比較早買在這裡,總要給人家有發言權.
當初不是一堆人也說遠紡跟聯發廢氣很臭都會聞到,結果還不是一堆人死硬頸要買這裡.
買了還不打緊,老是投訴他們亂排廢氣.
這要怎麼說呢?!

樓主說的沒錯,如果這樣,那把信義計畫的土地拿來BOT給新光三越合理嗎?
所以台灣以後蓋百貨公司地都不用錢,由政府給,理由是因為居民喜歡百貨公司?

新竹市日光公園週遭住戶一直強烈反對日光公園拆掉作BOT,想保留綠地,這跟竹北真是恰好相反。
新竹市長才剛因為要砍掉赤土崎公園樹木而推翻蓋東區圖書館計畫,因為想保留綠意,這跟竹北也是相反作法。

竹北人想法還真是不同,就是一定要蓋影城、百貨跟新竹市比拚就是了,即使拿公有地給遠東蓋百貨公司也不在意。
uniqlo168 wrote:
樓主說的沒錯,如果這樣,那把信義計畫的土地拿來BOT給新光三越合理嗎?
所以台灣以後蓋百貨公司地都不用錢,由政府給,理由是因為居民喜歡百貨公司?

新竹市日光公園週遭住戶一直強烈反對日光公園拆掉作BOT,想保留綠地,這跟竹北真是恰好相反。
新竹市長才剛因為要砍掉赤土崎公園樹木而推翻蓋東區圖書館計畫,因為想保留綠意,這跟竹北也是相反作法。

竹北人想法還真是不同,就是一定要蓋影城、百貨跟新竹市比拚就是了,即使拿公有地給遠東蓋百貨公司也不在意。

1.台灣以後蓋百貨公司地都不用錢???
遠東不需要付"地租"嗎?講話基於事實很困難嗎?

2.日光公園附近有多少綠地?多少大型公園?
跟竹北的情況明顯不同好嗎!
如果是高鐵區的那個大型公園要拆掉,我相信大部分的居民也會反對。
uniqlo168 wrote:
樓主說的沒錯,如果...(恕刪)


亂比一通
如果竹北發展和信義計畫區一樣, 財團搶著買地發展, 那再來比
如果竹北跟新竹市一樣已經有購物中心, 那再來比
如果停八跟日光公園一樣是當地僅存的公園綠地, 那再來比

事實是, 竹北停八流標好幾次
事實是, 喜來登後面商場地, 遲遲不發展
事實是, 竹北公園綠地遠比新竹市東區日光公園那一帶多
事實是, 新竹市購物中心, 百貨公司, 多不勝數

結論是, 亂比一通

uniqlo168 wrote:
...新竹市長才剛因為要砍掉赤土崎公園樹木而推翻蓋東區圖書館計畫,因為想保留綠意...(恕刪)


新竹市長要不要把金山街的違建也砍一砍?不砍是因為想保留創意?

十個人有十種意見很正常,所以才要法律當依歸。如果這個BOT案違法,請檢舉法辦。如果沒違法但部分人士看了礙眼,請這些人士推動修法。否則大家就照法律這個最終的遊戲規則來。
uniqlo168 wrote:
樓主說的沒錯,如果...
新竹市日光公園週遭住戶一直強烈反對日光公園拆掉作BOT,想保留綠地,這跟竹北真是恰好相反。
新竹市長才剛因為要砍掉赤土崎公園樹木而推翻蓋東區圖書館計畫,因為想保留綠意,這跟竹北也是相反作法。

竹北人想法還真是不同,就是一定要蓋影城、百貨跟新竹市比拚就是了,即使拿公有地給遠東蓋百貨公司也不在意。(恕刪)


你是選擇性的舉例子。

不要忘了新竹市也有林森停車場BOT,也是停車場+商場,
【新竹市林森路立體停車場BOT案簽約業者投資11億元塑造新商圈】
業者預計投資11億元興建地上13層與地下4層立體停車場,提供小客車614格位及機車1244格位,
並依多目標使用開發條件引進流行、休閒、餐飲與文創等附屬設施,透過商場、
護城河及站前廣場的結合,成為新竹市新地標新生活圈。
http://dep-traffic.hccg.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46366

難道新竹市的百貨商場不夠多嗎?SOGO就在旁邊,還要BOT商場?
夠打臉了吧。

做事情當然是因時因地制宜,那有說什麼一定要怎樣。
hayato567 wrote:
營業稅屬於國稅,請不要搞錯了.
停八是公有公用的停車場用地,不是公有非公用的商業用地喔.)


這就是為什麼每個縣市政府都要BOT,

營業稅收歸國有依統籌分配款分配,可是新竹縣分配到多少?人均分配額是全國最少的統籌分配款點我

藉由BOT的收入讓縣府直接運用,這也是縣府籌措財源的目的,隔壁縣的都發不出薪水來了,難道我們也要有樣學樣?

停八停車場屬停車用地,這種邏輯也是議員與小老百姓最大的分歧點

有停滿車才叫停車場,但事實上這麼久以來根本就是一塊空地,就像竹北台大校區,難道掛的塊布就是台大,明明就是空在那裏卻硬要說是台大?

停八即使BOT了還是停車場,而且還是有可能真正有停滿車的停車場.

另外很奇怪明明前面兩個BOT也有賣場跟商場,而且都已經要蓋了也沒看哪個議員關心,就這個停八BOT"議員"特別有興趣???

竹北不只有停八一塊地,新竹縣也不是只有竹北,議員也可以關心一下其他的地方





uniqlo168 wrote:
樓主說的沒錯,如果這樣,那把信義計畫的土地拿來BOT給新光三越合理嗎?


不是很懂你舉這例子想表達什麼。
請問台北101是什麼模式?
請問市府轉運站的阪急百貨是什麼模式?
對樓主的想法 "理論" 上來說我很支持

我只有一個簡單的問題

錢從哪裡來?

將城市高度商業化, 我認為沒甚麼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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