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son999 wrote:
只能說那個縣市不欠錢...
我相信現任縣長!就是有魄力!給台大校長一個下馬威
總不能每次都被摸摸頭吧...(恕刪)
李校長才當多久的校長
對於15 年前被捐的地 真的有負責的必要?
對於縣市政府捐地 這是有例可循的
可是 對於學校法人 捐地給政府(退還?!) 現在還無此例
如果 台大這樣作 帳面上怎麼做?
如果這塊地 帳面價值是15e 難道台大要編列15e 的虧損在當年度?
這筆帳根本無法做出來
所以 對於台大來說這塊地只是當初配合新竹縣林縣長炒地皮來的
如果真的要查 可以看看靠這台大附近的地多少縣長賺了多少錢...
所以 後來的幾任縣長無不以相似的方式炒作土地
不然為啥會有 交大分區,生醫園區,甚至有過臺北大學...以至於現在的科大
所以 覺得邱縣長似乎罵錯人了
(或許邱縣長只是他賺不到這塊,所以要這些被捐的人退回,他再捐一次,再來規劃一次?!...Orz)
就算可以退回縣政府
請問當初被以台大校區 所以被縣政府徵收土地的人
要怎麼辦?現在 又變成住宅用地
當初用的是什麼地目徵收的?
這個差價 要還給人家?
中間圖利了多少人?
更不用講 現在一堆縣市長
不是在自己的縣市弄了個高鐵園區
說是以後高鐵一定要設站
不然這些土地開發的錢怎麼辦....
這些炒作方式不是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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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這樣的規劃叫做都市計畫
都市計畫政府是要先作 等到都完成了徵收 才能公佈
可是這十來年 這樣的規劃 都是說再做
完全是配合建商 開發商
以前用都市計畫來增加自家財產的也只有一個
(某家族在忠孝東路區段 一堆土地...)
現在 看來是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