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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了] 怎麼辦? 我該去簽約嗎? 房地合一稅修法-- 45%稅率的閉鎖期從2年拉長為5年,稅率才降至20%

驚聞房地合一稅修法-- 45%稅率的閉鎖期從2年拉長為5年,稅率才降至20%, 剛剛搶到的高鐵建案, 我要
簽約等增值還是委託仲介賣掉?


房地合一稅2016年上路後,採實價課稅,交易獲利繳稅,持有未滿一年出售獲利,稅率45%;持有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稅率35%;持有二至十年,稅率20%;持有超過十年,稅率15%。財政部如今又打算修訂房地合一稅制,將45%稅率的閉鎖期從2年拉長為5年,稅率才降至20%。
「政府若再這樣搞下去,絕對不利房市發展,連帶景氣復甦及百業也受拖累。」賴正鎰表示,該政策5年來已將投資客嚇跑,剩下的都是置產與剛性需求的買房族,房地產低迷多年,好不容易在去年開始漸漸復甦,

https://www.storm.mg/article/3389645
2021-01-15 13:48 發佈
通過了嗎?
 
你確定可以通過?
me5888 wrote:
通過了嗎? 你確定可(恕刪)


稅改通常會上底加下底乘以高除以二

就跟賣房買房一樣巴拉肯後=成交價


話說真有賺錢的投戶
持有1個月賣
繳45%保護費給政府

跟持有5年繳20%給政府

需要疼惜那稅金嗎?
貓貓籠九 wrote:
稅改通常會上底加下底(恕刪)


拜託房子留給有需要的人買就好了好嗎
能投資的東西那麼多為什麼要炒房
成本那麼高
要投資買股票不好嗎
隨時可以買賣~成本又低~獲利也不用繳稅~股利報酬又高於房租
我也有房但是我不支持炒房
支持稅率大幅提高
房屋不該是炒作的工具
awazikat wrote:
拜託房子留給有需要的(恕刪)



好奇樓主大喇喇來這邊問卦
表明口袋不深?的投資戶
不怕大家酸
也算是勇者

房版三教九流的人一堆啊
別亂PO文

-----------------

我若是政府
1.紅單政府印
跟統一發票一樣
私人紅單=偽造文書(跟偽造發票一樣)

我笑政府不敢

2.抽重稅 (進賭場的賭徒,有賺被抽重稅,何懼之有?)
0~10年有賺抽50%
10~20年40%
20~30年30%
30~40年20%
40~50年10%
50年以上免稅

樓主蠻奇怪的
有賺何必怕?
有虧(賠售)也不用稅啊?


PS.我是看多房市的
但我是看多健全的房市
1. 你現在賣掉也是45%啊, 急甚麼?
2. 有賺錢才要分政府啊, 不爽分的話就平轉啊.....
這版都是廣告, 來點不一樣的, 看大家的想法.


貓貓籠九 wrote:
好奇樓主大喇喇來這邊問卦
表明口袋不深?的投資戶
不怕大家酸
也算是勇者

房版三教九流的人一堆啊
別亂PO文
平轉也要給仲介 2% 不是嗎?

islandhuang wrote:
2. 有賺錢才要分政府啊, 不爽分的話就平轉啊.....
islandhuang wrote:
1. 你現在賣掉也是45...(恕刪)


新聞不是常常報導美國中樂透要抽40~60%稅金

賺的多,分錢的就分得多(政府稅金就是收保護費啊)

既然敢投房產
代表覺得會贏錢啊
被政府抽保護費很合理啊

又不是N年前那個奢侈稅
管你賠售,照抽保護費
現在是只抽贏錢的賭客

---------------
按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款非屬本條規定之特種貨物: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另本條例第8條規定課稅稅基:納稅義務人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其銷售價格指銷售時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在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

依此,出售損失並非本條例排除課稅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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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賠錢一樣要申報,但不用課稅。



你看政府多佛心~~~
kelly1753 wrote:
平轉也要給仲介 2%(恕刪)


1.看你敢不敢談
買股票
很多VIP都不用手續費
只有我們這種死窮鬼要乖乖給券商千分之1.4
當然電子下單有退傭啦~~

2.仲介工作收薪水不就是這樣嗎?
你賣房你就是付薪水的老闆不是嗎?

企業經營虧損
也是要付薪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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