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星期前在路邊突然看到了好幾塊新竹縣政府制的告示牌,上頭寫2/23~3/10台灣燈會期間,10點至24點路邊禁止停車,也在管委會的大樓公告看到禁止停車,違者會被開單舉發!
但〜〜〜燈會從試點燈到今天正式點燈才兩天,每天晚上路騎在路上是看不到人行道,全部是車子,今天終於受不了了,到路口警察去詢問....
我:不好意思!這裡不是燈會期間禁止停車嗎?那這些車????你們不該有些動作嗎?
警察:是晚上10點到12點啦,現在才幾點,沒違規啦!
我一開始竟然就相信了,然後就離開,但愈想愈不對,是10-24,不是22-24,所以是早上10點開始至24點,就再走回去跟警察說是10-24!不是22-24喔!警察發現是他錯馬上改口他們是外地來支援,汶辦法開單,請我去高鐵派出所詢問!一到高鐵派出所!
我:不好意思!XX路不是有掛牌燈會期間禁止停車嗎?現在那裡停滿了車,那這些車????你們不該有些動作嗎?
高鐵派出所警員:縣政府沒有發涵要我們一定要去取締,而且那些車是有防礙到你嗎,若有我們才去做取締,沒有的話除非縣府通知我們去做,不然的話你也知道嘛,燈會期間就給人一個方便嘛!
我:可是你們都掛牌子了
高鐵派出所警員:那是以防萬一,這樣我們到時有去開單才有個依據
後來我問我們大樓警衛室,原來當初通知前面不能停車縣府並未來涵告知,只是警員來裝牌時順便口頭告知而已
天呀!那牌子只是掛好看的,是嚇我們這些住戶的嗎?好讓我們不敢把車臨停在路邊,把那些空間留給外面來參觀燈會的人停的嗎?
而且這裡比縣府準備的大停車場安全,大停車場因為太大,警察不可能一直去巡,但我們這就路邊,旁邊有大樓警衛,路口有警察,運氣好停在路口,警察專門幫你看車!多好呀!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