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電費單...看了差點昏倒
2400元其中公用電就1400多
兩個月平均下來一個月要七百多
之前兩個月900多已經覺得很奇怪了
現在更誇張
今天已請社區主委調查了
不知道各位住竹北的大大們你們家社區的公用電費是多少呢?
平均一個月七百多合理嗎
但是發現A社區的做法是社區大公電費由每月所繳的50元/坪的管理費去繳納,
因此電費單上除了自家用電之外,公共用電就不多,大概在200元以內,我猜想應該是該棟電梯、照明之類的電費而已。
另一個B社區就不是這樣,社區的支出裡看不到大公電費,只有公共水費,管理費一樣是50元/坪,
但是此戶的電費單中的公共用電就高得驚人,每月大概600元以上!
這兩天看到兩個社區不同的做法才驚覺原來有這樣的差異,因此忽然有個疑問,
每月繳的管理費含不含大公電費是誰決定的呀?
管委會嗎?還是台電看社區的用電量?
因為不懂所以想問問看有沒有知道的人可以順便解惑?
因為若沒有特殊的原因,我當然希望繳的管理費已經包含大公電費啦,
這樣我每兩個月一次的電費單才不會看到公共用電金額還大於自用電這種恐怖的數字,
可以爭取管理費繳掉大公用電嗎?
希望各位賢達可以分享該如何爭取呀!
也建議大家多花點時間看看您社區公布的管理費支出及收入明細表,原來還有很多學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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