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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大家對 "奢侈稅 緩徵有譜" 這新聞的看法?

奢侈稅 緩徵有譜
更新日期:2011/03/18 03:28 記者王信人、呂雪彗/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呂雪彗/台北報導】


日本震災對課徵奢侈稅實施「時機」投下變數?民進黨立院總召集人柯建銘昨(17)日質詢指出,執政黨推出奢侈稅草案時,尚無日本大地震等經濟變數,如果確定7月1日實施,時機並不恰當,應再仔細評估。 對此,財政部長李述德慎重表示,「一定仔細評估」。


行政院原規劃本會期推動「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俗稱奢侈稅)完成三讀立法,7月1日開徵,近來已對房市造成「大地震」,房市瞬間陷入蕭條,但日本發生9.0大地震後,民進黨昨天警告財政部,要考慮「打房的後座力」。


柯建銘說,民進黨內部已為了打房、奢侈稅,開過很多次會議,決支持執政黨課徵奢侈稅,但「政策要考慮後座力,現在課稅時機不是很對,如果房市被打壓後,嚴重惡化怎麼辦?後續可能須啟動金融重建基金來善後,政策要再仔細評估」。李述德聽後,神情嚴肅點頭表示,「一定會評估。」


奢侈稅草案訂有豁免條款,第10款為「其他經財政部核定」,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則主張應予明確化,否則無異留予財部「上下其手」空間,李述德也同意朝向明確化研究。


據了解,政院決策高層想法是,奢侈稅條文明訂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之,日本震災情勢對全球經濟有多大層面影響,尚無法預測,待奢侈稅草案經三讀立法後,政院自會依據國內外情勢研判評估上路時機,屆時再作打算。


相關官員也指出,奢侈稅尚未上路,僅提出草案,已對房市投機炒作產生抑制效果,逾6成以上都支持,府院認「民氣可用」。
2011-03-18 14:19 發佈

big_fish wrote:
奢侈稅 緩徵有譜 更...(恕刪)


明知正確的事/確實有必要做的事...結果遇到某些事情就轉彎
這不就剛好又給某些投機者解套會嗎....
果然又是一個虎頭蛇尾的政府....
這個政策真正相信會徹底執行的人有多少?不要說我馬後砲,其實一開始就可想見,因為在台灣很多事情(幾乎100%)都是以政治考量為第一優先~~
剛看到這則新聞,,好像之前說的緩徵是假的...參考囉

原文處

緩徵奢侈稅 財部:與事實不符
回應2011-03-18 12:34:10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8日電




媒體報導奢侈稅緩徵有譜,財政部次長張盛和今天說,「完全沒有」、「與事實不符」,財政部希望立法院在這個會期通過奢侈稅草案,立法院朝野黨團也都支持奢侈稅。

財政部推動「特種貨物及勞務銷售稅條例草案」(奢侈稅),行政院院會也儘速通過送立法院立法。不過,媒體報導「奢侈稅緩徵有譜」,引發關注。張盛和中午表示「完全沒有」。

張盛和表示,緩徵奢侈稅與事實不符,政府推動奢侈稅的決心完全沒有動搖,預計立法院下週二(22日)就可以交付委員會審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也會儘速審查奢侈稅草案。朝野立院黨團都支持奢侈稅案,政府並未因日本震災有意延緩審查奢侈稅。

對於財政部推出奢侈稅後是否受到外在的壓力?張盛和說,「完全沒有」,奢侈稅草案受到立法院朝野黨團支持,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支持,完全沒問題。

big_fish wrote:
奢侈稅 緩徵有譜 更...(恕刪)


看來~~~建商開始瘋狂關說~~~有沒有扯到政治"錢"途???

雖然不知道~~~但我想你我心知肚明!!!!

為了子孫~~~不要狂花子孫財!!!!希望政治人物有點良心!!!

我個人還是覺得徵此稅是必要的!!!


always5336 wrote:
看來~~~建商開始瘋...(恕刪)


同意 為下一代子孫贊成課徵奢侈稅
同時在此新聞當中也可看出哪個立委是替財團說話
看來真的是不分藍綠喔

這篇尤其明顯到時用選票抵制他
我也同意奢侈稅, 只是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有一個自住的房子已自住了六年, 想換屋, 因此買了預售屋(已買了一年了)可是有可能在 2013年會調職, 怎麼辦?? 要辦理自住再賣嗎? 那我可以證明我在他地工作的調動嗎?? 這個問題, 讓我不知該如何, 明明是自住的, 可是卻不知該如何作比較好?? --有大大可以幫忙嗎...?
我知道自住是指手上只有一間房, 且有自住, 不在二年的奢侈條款內, 可是現在這個要如何證明咧???真是頭痛???


因為要等現住的六年賣掉, 然後又要去預售的那間辦自住, 可是又要去他地買房子?
何者為佳?

enviromentp wrote:
同意 為下一代子孫贊...(恕刪)


都已經是總召集人等級了 我想不用特別點名了吧

希望這個版也可以早點脫離當藍綠打手的噩夢...

討論事情的是與非比較重要 不要去相信那種
哪個政黨 代表正義 關懷弱勢 環保 有這種東西嗎?
換個黨執政之後也不過是攻守互換 有盲目相信崇拜的人民 才會有沒進步的政治環境

況且 這個房地產版
每天一定都要充滿著 買到更便宜的房子 跟政府無能 財團打手 賤商 投資賤人?

是因為幾次順利遇上偷懶記者上來找題材 就像是吸血鬼看到血一樣 獸性大發嗎
這就是01的本質啊?

時間應該要花在進步 跟 美好的事物上.............


BLUEHOME07 wrote:
我也同意奢侈稅, 只...(恕刪)


並不是實際自住就不課稅,而是指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第五條的10項豁免
那些項目於過戶兩年內轉售不用課徵奢侈稅
因為立法本意本來就是降低短期投機炒房,儘量避免殃及正常購屋
一般人當然有可能會換屋,甚至短期內換屋(有錢了),或是短期內售屋(沒錢繳貸款了)
所以這樣短期出售不能一概而論都是投機,政府的辨識就是用排除這些項目避免錯殺
最常見的兩種出售狀況不用課奢侈稅
1.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自己、配偶、未成年小孩)只有一處房地
並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
2.購入新的房地致持有兩處房地,但原房地於新房地過戶後一年內即出售
新房地也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
先知道一個概念(課稅對象):奢侈稅為符合條件的「賣方」因出售而負擔
另外預售屋目前不列入課徵範圍,但建商辦理過戶給你後,就開始符合條件

所以你不用擔心,看你的狀況,第一間已經過戶超過兩年
因此不論何時賣都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就算你預售屋也成屋過戶了
出售第一間時也不會被課徵,要注意的是出售第二間
大概說明一下出售第二間有幾種狀況:
A. 第一間已經賣了,你只剩第二間且符合上列第1點,2013年如果調職想出售第二間沒影響
B. 第一間沒賣,你的第二間又出售過戶就會被課徵,除非第二間也過戶超過兩年
持有兩年是以過戶日起算,預售屋是從過戶日後才算的(變成屋)
奢侈稅須出售一個月內自行申報,被抓到漏稅會本稅+罰金3倍以內
這個制度實在是太複雜太亂了,
一般民眾若工作忙很可能因不小心忘記而"中招",
建議各大房仲業者、代書、或政府部門可提供服務窗口,
供民眾直接詢問: 如果我這間現在賣要不要 課稅 ,

這個服務體制一定要出來, 否則會惹出很多麻煩.
(希望有人可以幫忙建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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