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看上一間農舍 前屋主前年蓋好以後都沒住過的 當時左邊有一戶也是農舍 正在蓋
成交以後發現隔壁這個住戶把圍牆也蓋好了 他的房子有些奇怪:前面是圍牆約170公分高10米長 中間是他的房子的右邊牆壁 後面又是10米長圍牆 等於說他的圍牆並非一整道完整連續的 而是中間由他的房子的牆壁來連接 這麼一來 他的房子就是緊連著我的左邊的車道了 而且他這面牆壁有四個窗戶 因為他的四個窗戶都是單面透視黑玻璃 裡頭看得出來 外面看不進去 平日他的窗簾是拉上的 他的窗戶很大 做得很高 最高處離地面超過兩米半高 等於我在自家走路 會有被鄰居嚴密監視的感覺
我有三個問題:
1.去年當他知道我與前屋主成交後 就趕著向我要錢 說是圍牆是共用的 錢要我出一半 向我要兩萬元 我把事情向前屋主反映 他就答應出了這筆兩萬元 我的認知一直都是前屋主可能之前與他有協議作共用圍牆 既然他交付了錢 使用權力就延伸及我了 可是昨天隔壁的鄰居說他的圍牆完全在他自己地界上 因此牆壁是他個人的 將來要拆要幹嘛 都是他作主 我就問他:既然都是你自己的 那去年怎麼又拿走兩萬元?他回答的很妙:使用者付費原則!我只覺得自己額頭出現了好多條線:他這個說法的根據是啥?
2.我知道因為他的土地面寬15米 房子面寬10米 他希望他的左面儘量寬 因此他才會把他自己的右側蓋到地界線上。 建築法是否有規定:房子主體不是要距離地界一米以上?那他的房子的蓋法不是違法了嗎?我可以對他的作法做出任何主張嗎?
3.因為他們家不是很規矩的人家:男屋主做鐵工兼賣保險(我剛搬來時:請他做車庫與鐵門等等 事後與他當初所估價格出入非常大 被他騙了超過十萬元 而且工期嚴重拖延 但我仍是給他錢) 兒子讀國中 鎮日遊手好閒 老婆女兒.......,他老婆連做工還不忘記帶兩條腳鍊 唉。男主人的爸爸是老榮民 偶爾會過來,每次來就是大呼小叫,還趴在圍牆頭上盯著我們家人看。這種事情也不只老人家這麼做:因為男主人把圍牆下方墊了一排空心磚 他們一家三代都喜歡趴在牆頭上盯著我們瞧。雖說這樣不違法,但是大家可以想像吧:不舒服!我幾次與男主人溝通 說明我家的家教絕不允許我的孩子這麼做的 當然我們也不喜歡被這樣當動物欣賞啊 最近他們已經沒趴在牆頭上 但是我擔心化明為暗 轉為躲在窗戶後.........我有兩個女兒正值十來歲
我現在正醞釀一個作法:就是在我左邊地界上蓋圍牆 把可能被偷窺的窗戶都擋住 作法也許是簡易的鐵皮 或者是美一點就用南方松。這樣一來,就能免除一直被監視的那種不舒服。當然這樣一來,隔壁的也許就會抗議了:房子採光將大受影響。我想問的第三個問題就是:我這樣做有否違法?甚至 我可否套用他當初的邏輯:使用者付費 要他出一半的費用?
心裡有些掙扎,但是我覺得是他過份在先 我這麼做也只是剛好而已。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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