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眾高手們,
最近發現家裡有一塊超迷你的土地(不到一坪),在8米路轉角,調了相關資料,
分區證明:住宅用地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端:現況為道路用地
詢問都市發展處,該地是不是為道路用地,回覆:該地為住宅用地,但現況為馬路。
我可以理解為「地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土地被當成道路嗎?」,我可以將該地圍起來,請政府還我地嗎?
既成道路確認方式
既成道路之要件
(一)土地成為道路供公眾通行
(二)已歷數十年之久,實務上多認為需二十年以上(最高行政法院92年判字第1124號判決)
(三)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四)供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
(五)需歷經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
先去拿地籍圖查詢清楚(洽縣市政府工務局、建設局或城鄉局等,各地政府執掌不同,可以先寫個縣市長信箱去問)
希望你的土地還沒因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而被認定為既成道路
如果非既成道路
就算被鄰居罵,也請早早圍起來
如果是既成道路
請節哀
雖然可以請求徵收
但地方政府在N年內應該都沒預算徵收
只能申請地價稅減免
挽沉淪綠四傑︰萊豬棄權的林淑芬、論道說理的郭正亮、對內開炮的高嘉瑜、力抗側翼的王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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