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移送法辦呢?該送屋主還是拖延失職的官員???



2015年2月網友貼上這棟等待使照中的奇特造型建物。
2015年4月拿到使照,完成建物登記。
2015年6月開始違建,反正新竹市府擺明了只管金山街那幾棟。
2015年7月開始被檢舉,依規進行中違建應優先拆除。此時拆除成本低,工序簡單,阻嚇後續違建的效果大。
2015年7月底東區公所以104年東違字第473號違章建築查報單函送市府憑辦。
2015年10月20日市府回覆網友檢舉函"本年度下半年度拆除工程作業,業已於104.10.13重新發包完成,本府將簽訂契約後再續列入拆除。"
2015年12月24日市府回覆另一網友檢舉函"本案本府業已104.12.24府工程字第1040191852號函請台端立即改善及自行拆除,倘該違建戶未自行拆除者,將依規移送法辦。"
2016年2月施工帷幕撤下,違建完成。
這棟大違建案(違建面積超過申請核准面積一倍以上,大於市府所訂的大型違建標準300平方公尺),從使照的核發,違建的進行,到現在違建完成皆在林志堅市長的任內,和科管局,前朝歷史完全無關。
小民檢舉抗議無效,謾罵傷神,只能留下紀錄,幸在這網路時代,誰幹的都逃不掉。
以上資料整理自這個討論文章,歪風吹又生,選擇性執法下的新竹市新違建



這棟違建物最早的檢舉信是寫到首長室的,林志堅市長不能託詞不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