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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麼? 一次讀懂新竹市府2015/07/03金山街違建新聞稿

關於違建,眾多市民經由各種管道,努力發聲的結果,
昨天市府發布了一則關於金山街違建的新聞稿,全文如下:
標題:本市金山街一帶違建,經市府拆除擅自重建者,移送法辦
詳細新聞內容:
有關新竹市議會第九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關心本市金山街一帶違建問題,市府除全面清查列管公告外,並排定優先順序拆除及收費,且對拆除擅自重建者,移送法辦。
針對民國97年科管局移交管轄的金山街一帶既成違建及97至104年新增出租套房,市府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進行清查,金山街一帶282棟6層以上建築物,在103年12月31日共計公布102件已完成查報認定列管有案的違章建築;至於議員提出另有180件違建,市府也已依法定程序進行查報認定中。
另外,本市消防局已經針對該區域超過六層樓以上建築物,加強消防安全檢查,要求屋主限期改善,讓居住的市民有一個基本住的安全保障;此外,本市稅務局已於今年針對該區域違建出租套房,啟動房屋稅等相關稅務查察工作,並密切連繫財政部國稅局,希望國稅局針對金山街區域違建屋主的房租收入等所得,依法予以稅務查察。
此外,市府工務處將從最高樓層〈11、10樓...〉依序執行違建拆除,目前本府已函請通知11樓及10樓共5件違建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時,由市府強制拆除或執行斷水斷電。若經接獲違章建築有拆除擅自重建情形,經勘查確認後,本府即檢具相關事證,移請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另有關議員提及本市金山七街99號、金山九街22號及金山十一街2巷53弄9號等三處,經市府拆除擅自重建明確,本府今日已依程序移送法辦。
自從市府公告違章建築名單及通過「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等措施後,已經初步達到有效抑止新違建的產生,同時也呼籲市民拒絕購買或承租違章建築,讓違建戶無利可圖,再加上公權力執行的決心,一定可以有效的處理違章的問題。
新聞資料提供:工務處 聯絡人:_陳偉傑_ 聯絡電話:5216121#283
2015-07-04 3:46 發佈
市府的新聞稿落落長,
要分段細讀才容易懂

新竹市府2015/07/03新聞稿:
有關新竹市議會第九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關心本市金山街一帶違建問題,市府除全面清查列管公告外,並排定優先順序拆除及收費,且對拆除擅自重建者,移送法辦。

關於公告違建名單這件事,自2014/12/31的102棟以來,超過半年毫無進展,ˊ何來"全面清查列管公告"?
雲林縣府制訂的禁燃生媒自治條例,議會通過6月10日公布,報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備查,兩個星期就以審查完,
3/23市議會通過的收費條例至今還未正式公告實施,如何收費呢?
這個收費條例流浪到哪去了?
有人知道嗎?
新竹市府2015/07/03新聞稿:
針對民國97年科管局移交管轄的金山街一帶既成違建及97至104年新增出租套房,市府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進行清查,金山街一帶282棟6層以上建築物,在103年12月31日共計公布102件已完成查報認定列管有案的違章建築;至於議員提出另有180件違建,市府也已依法定程序進行查報認定中

市長在2014/12/30市務會議中早就裁示要公布272棟金山街重大違建,
2015/6/26新竹市議會第九屆第一次定期大會上,工務處陳處長也公開承認市府列管的也是272棟
可見在2014/12/31公告時就已有272棟的名單了,不是嗎?
問題是,為什麼當時不全部公告?
這消失的170棟可不是議員在6/26質詢時才提出來的
這可是早在第一波102棟名單公告時,市府就已握在手上的
都已過了半年了,還在依法定程序進行查報認定中
這個跳針式的回應用這麼久,不膩嗎?
現在新聞稿又冒出了一個新數字"282"
好嘛,不管全部是幾棟,反正是越來越多,但總是可以先公告個幾十棟第二波名單吧
一直隱而不發讓租屋族踩雷,這是便民呢?還是包庇?
新竹市府2015/07/03新聞稿:
本市消防局已經針對該區域超過六層樓以上建築物,加強消防安全檢查,要求屋主限期改善,讓居住的市民有一個基本住的安全保障

大家看了這段話不要誤會喔,
消防局對金山街加強消防安全檢查這件事和林市長可沒多大關係喔
這是在許市長時代做的,
早在2014年5月時我就在某個涼爽的夜晚出於好奇拍下這張消防局貼在建物門口的通知單

聽說2014年初就已通知屋主要改善消防設備
林市長和消防安全檢查有關的就是,新竹市違建那麼多
竟挑早已改善消防設備,通過消防安檢的先下手,將這些建物公告為重大違建
把許許多多毫無消防設備的違建押後
這樣的邏輯令人不解
違建這件事,要嘛就全面一起處理
要嘛就把較危險的列為優先
把相對可能安全的先揪出來,其他到現在還按兵不動,
這樣的作法好像是保障了還在神隱的金山街房東們,讓他們能繼續出租違建房屋,
實在是很奇怪捏~
新竹市府2015/07/03新聞稿:
本市稅務局已於今年針對該區域違建出租套房,啟動房屋稅等相關稅務查察工作,並密切連繫財政部國稅局,希望國稅局針對金山街區域違建屋主的房租收入等所得,依法予以稅務查察。

哈哈,原來國稅局這麼強喔,
不是只會查薪資族的所得稅,
請問市長,幹嘛不告訴大家這棟9層樓高的是不是重大違建?讓稅務局和國稅局好好地查查

放著白花花的稅金不收更是奇怪捏
這一棟的稅金可以幫許多小朋友付課輔費了
何況還有一百多棟都被隱形了,稅務單位應該也引頸期盼這份第二波名單吧
動動手指,公告一下,就有財源,多好的事啊
新竹市府2015/07/03新聞稿:
市府工務處將從最高樓層〈11、10樓...〉依序執行違建拆除,目前本府已函請通知11樓及10樓共5件違建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時,由市府強制拆除或執行斷水斷電。

幹得好,這幾棟真是自作自受,拆得一點都不冤枉啊
只是這五棟後要拆9樓和8樓時別又莫名其妙地忘了寄通知單給102以外的那50幾棟
我看還是趕快正式公告出來
大家一起幫忙記,
免得貴府多忘事,又給漏了
新竹市府2015/07/03新聞稿:
若經接獲違章建築有拆除擅自重建情形,經勘查確認後,本府檢具相關事證,移請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另有關議員提及本市金山七街99號、金山九街22號及金山十一街2巷53弄9號等三處,經市府拆除擅自重建明確,本府今日已依程序移送法辦。

"即",應該是立即,快速的意思,
以金山十一街2巷53弄9號為例,
附近居民早於二月份就開始向市府反映該隊違建拆後重建的事實,延宕至今才動手處理
若非議員於6/26公開在議會提出質詢,市府會有這麼快的效率嗎?
這棟建物在2014年初被以進行中的違建,即報即拆為由拆除
同期金山街共拆了8棟(當時市府的說法,金山七街99號也是其中之一)
拆到甚麼程度呢?就是把違建部分樓地板(含垂直增建和法定空間增建)全部挖空,
當時有拍了些照片,給大家看看(8棟其中之一的照片,每棟大概就是這樣)

今年初102公告後我又去看了一下,這棟十一街2巷53弄9號還是整個被拆後地板挖空的模樣
沒想到農曆年後就開始復工,前幾天去看,挖空的樓地板部分復原,外牆磁磚崗石已貼好,有些窗框都裝好了


這是從二月份以來慢慢完成的
今日被移送法辦,與其說是市府公權力執行的決心,我倒認為是附近居民這幾個月來不放棄,到處奔走的結果
新竹市府2015/07/03新聞稿:
本市金山七街99號、金山九街22號及金山十一街2巷53弄9號等三處,經市府拆除擅自重建明確,本府今日已依程序移送法辦。

再說說金山九街22號,

這棟真是拆除後擅自重建嗎?應該不是吧
應該只是該即報即拆的進行中的違建,
根據另串樓主madcat105蒐集的資料,這棟年初時尚未完工,也不是去年許市長拆的那8棟,
有可能又被烏龍入列了
102名單裡有四層樓高的燒臘店被當重大違建公告,至今不見市府更正
市府不但行政的效率可議,行政的品質也可疑啊


新竹市府2015/07/03新聞稿:
自從市府公告違章建築名單通過「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等措施後,已經初步達到有效抑止新違建的產生,同時也呼籲市民拒絕購買或承租違章建築,讓違建戶無利可圖,再加上公權力執行的決心,一定可以有效的處理違章的問題。

這通篇鏗鏘的新聞稿看來擲地有聲,
除了再將三棟市民長久檢舉不斷的違建再抓進羊圈外,這半年來實無多大進展
說是公告了違章建築名單,但第二波違建名單仍無蹤影
通過了的「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也尚未公告實施,等於廢紙一張
到處都有新違建產生,只是金山街建地已少,違建投客早就轉往重劃區,到關埔看看就知道了
呼籲市民拒絕購買或承租已公告的違章建築,不也是把利益轉送給了被隱匿的其他違建了嗎?
最後,我真的還是很好奇這群金山25街的建物何德何能
竟挺得過市民不斷的檢舉;蘋果日報,壹週刊,東森新聞接連的報導;議員的質詢...
明擺在眼前的連棟九層樓高的違建,到現仍能逃過被列入重大違建的命運,不被查稅,不送法辦。
唉,這群建物的存在恰恰為市府公權力執行的決心下了最好的註解和說明吧

還沒搞定怎麼處理之前 怎麼不先貼告示呢

在每棟違建前面 貼上 危樓 兩個字 這很簡單吧..

做不做而已, 新竹市長每次亮相就只會傻笑 根本什麼事都不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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