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請注意~ 房東惡意扣押金(長春街26巷x號)

或許錢不多,但感覺非常的差。
人生第一次到新竹工作,住了個1樓的雅房,房東押金2個月,幸好要搬的最後一個月已把押金扣下,要不還不知要怎麼被 A~

剩下一個月的押金,都搬走快一個月了,房東還是不理,結果又打來說床墊弄壞要扣2000元,這是什麼爛理由,總之就是不肯退押金…房東是自租的,並未透過"仲介",當初簽約也只是大概寫一下…
還印了我的身份證相關資訊…想想房客還真是弱勢…

2014-01-22 18:30 發佈
打電話跟房東講,不退押金,就要把房租報稅。

他就會來找你了。
壓兩個月的租金
最後一個月可以扣回來押金一個月?
所以您最後一個月是偷搬走的?
沒付租金?
非也~

當初最後1個月前有和房東說當月不給房租了,並告知最後會租到何時,(即已提早一個月前告知)然後當月租金請他從押金2個月當中直接扣除。

ex. 11/1告知會於12/31搬走,所以11月不再匯押金
12/25 搬走,理當還1個月押金 + 扣 水電,至少還有3/2以上
開版大如果要換租屋處請避過寶山路往園區方向德大家具行旁巷內的物件,
小弟在該處住過近兩年的經驗也是挺豐富的,
環境生態蓬勃(平日有喇牙、蜈蚣與蟑螂陪伴,下雨天還會有蟾蜍相伴),
電錶轉速驚人,每月平均電費約1000以上,電錶鎖在獨立小房間內(夏日不開冷氣、冬天不開熱水器,白天都在上班),
房東平常很親切,但是要搬走時會脅迫要幫忙上網招租房客才肯退押金,
當初要搬離時小弟也是請出"報稅"一說才可順利拿回押金,

不過我前一個租屋處的房東就還不錯,在高峰路何家園對面的巷子內,房東僅收一個月押金還每天到租屋處打掃環境,有公用冰箱與洗衣機均不需另外付費。

以上供開版大參考。
只是想來看看
請問樓主,你的租賃契約有到期嗎? 租賃關係仍持續中,房東可以不退還押金給房客的。
租賃契約一年一簽,早就到期,而且也於一個半月前通知.
總之,這是一種人生經驗,什麼事都會碰到。

我也有同事是租到"龍山社區",也有房東是很好的…收押金一個月,只要搬離開就隔天馬上還押金了。
大家都是出外人,試問沒有我們這類的人,這些人能收租嗎? 我覺將心比心吧…不過若碰上了也只能面對…
發存證信函限期歸還不然告侵占 --->上調解委員會 --->上法院(國税局也去通知一下) ,看你要不要硬起來跟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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