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宏琦建設使用執照到期前將產權移轉給買方,逃避延遲交屋每日萬分之五利息

~~小小經驗談 報給你知~~
  我們在99年買了宏琦建設透天預售屋,原本以為是實現成家夢的開始,誰知竟是惡夢的開始。
  一開始,這個建商依照合約該付款的時候會以一封通知信函的方式通知你工程進度到什麼時候了,我們可以去看房子狀況後再付款。等到我們開始支付完銀貸部份之後。以為跟建商拿到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確定房子名字過戶到我們名下,然後再等他們"通知驗屋"的信函就沒錯了。
  錯!!而且是錯得離譜。因為我們是第一次買房子,所以並不了解,建商只要將房子過戶到我們名下,我們就必須"催告交屋",而非是默默等待"通知驗屋",又加上合約裡提到建商需"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交屋,否則就算延遲交屋需支付買方每日萬分之五延遲利息",所以我們就儍儍的等到"使用執照六個月到期",向建商求償延遲交屋。
  此時,建商又在六個月到期前(102.02.23)寄出"存證信函通知交屋(消保官說:那封叫"通知驗屋")",內容提到要我們在使照到期日隔日"完成交屋手續",我們當日去看的時候工程根本就還沒有完工,而且也完全達不到可以驗屋的階段(全區未油漆粉刷及清洗..牆面及樓板凹凸不平...磁磚空心...族繁不及備載的種種重大缺失)。在此刻我們完全被曚閉了雙眼和腦子,一致認為認為我們"一定"可以向建商求償每日萬分之五延遲交屋利息。我們犠牲了假日,一方面每個禮拜勤跑工地去當監工幫忙盯房屋進度,一方面找了各種法規及案例,只為了得到我們應有的損失。且深深的相信,"正義"一定是站在我們這邊。
⋯⋯   等到消保協調會時,消保官解釋:建商已在使照未到期前將房子過戶到我們名下,就算"交屋",而建商所寄之存證信函是"通知驗屋"不是"通知交屋",建商已經過戶了,現在只是後續的驗屋..修繕及直正的完成交屋手續而已,建商並沒有延遲交屋的問題。當時,讓大家真的很無法相信,但經詢問專業律師後,所得到的答案,竟與消保官說得不謀而合。
  ~~寫這個小小經驗,只是要跟大家分享一下,不管你已買房子了或未買房子了,一定要記取我這個教訓,別再犯和我一樣的錯,也別再像我一樣對於法律有著好儍好天真的想法。~~
<<因為我到現在還無法相信,建商只要在使照未到期前將房子過戶給我們,然後工期何時完工,就看他老子高興,這還有天理嗎??>>
有誰能相信,我們只是買了幾百萬的房子而且只是一般小坪數透天,而非幾千萬幾億的高級大坪數豪宅,為什麼我們要從99.12.31到今天(102.04.04)為止,都還沒有可以交屋入住。
2013-04-04 20:53 發佈
太可惡了,官商勾結,欺壓善良老百姓, 我不考慮這個這家叫宏琦建設蓋的房子,聽說他們有"張小姐" & 她的老闆"陳總"等功力深厚的高手坐鎮, 果然名不虛傳!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53004457

想過招的, 可以見識看看!
幫忙推一下,不要讓它沈下去,以免更多人受騙.
幫忙頂一下.

15151515.........
linne13 wrote:
~~小小經驗談 報給...(恕刪)
我的天啊。。。 很恐怖。。。 

錢都給建商賺了,為何要做這種事呢?

太可惡了,會有因果報應的。。。
不好意思,門外漢說外行話,有錯請指正
既是已交屋,應該就有所謂的保固
這些重大缺失或瑕疵是否可以用保固的方式要求建商搞定?

另外從文章看來感覺建商是因為無法在合約中的既定期限內完工,
然後又不想賠利息錢,所以用一些奧步來規避利息,是這樣嗎?
還有小弟不太懂的是樓主要何要一廂情願的等到建商使用執照過期然後賠錢給你們?
是打算撐到最後有賠償金可領嗎?
樓主內文有寫到全區未油漆....等缺失
如果你買了完全沒油漆房子,快到期前建商趕快要求你驗屋,實在不知道怎麼驗
一般來說重大缺失可以要求不交屋,全室未油漆不知道算不算重大缺失
不是為了違約金,是很無奈地以為最差的情況使用執照領用六個月內建商總可以交屋了吧,最後幾天建商才用"存證信函"通知交屋(無驗屋過程)規避責任,而現在驗屋也是狀況百出,反映給建商也是愛弄不弄得,一個多月了還無法修繕完畢,有一半的住戶還沒交屋,有交屋的也是急著搬進去很無奈的交屋,還有一堆問題叫建商處理還不知道何時會來處理,所以想買"宏琦","甲崎","甲琦"分身系列的房子自己三思吧
該慶幸我窮買不起新房 & 預售屋 嗎?
不過最近在看中古時會盡量避開它的~~
一本人曾經在建設公司上班過,一般建設公司蓋預售屋完成,會進行通知驗屋>修繕完成>複驗完成>通知交屋>產權移轉(經買方同意)>交屋,以上種種正常程序,網路上也都是一直在教大家這樣的程序,誰知,竟會有如此不肖建商會走這樣的法律漏洞。
二並非本人想拿建商每日延遲交屋萬分之五利息,而是誠如文中所述,建商直至使照六個月到期都未達到可驗屋的階段,且本人雖不能說自工地開始每天或每禮拜或每個月都去看房子進度,但至少本人一個月至少有兩個星期假日(六日)或國定假日皆會到現場查看進度,建商就都會在產權移轉完成前都會按照合約進度如期完成,但偏偏就在產權移轉完成後,進度嚴重落後到無法達成可驗屋階段。
三老實說,人太老實真的很容易被欺侮,為了怕沒有如通知繳款的時間如期付款而讓建商有理由說我們"違約",所以我們只要收到通知繳款單,我們就在最晚五日內一定完成滙款。
四消保官也認為房子應該沒那麼差,是我們買方主觀的認知有問題,也應該是我們為了那每日萬分之五的延遲金,所以"故意"不交屋,結果,在4/8(一)消保官親自到現場去查看,直接當場要我們未交屋的先不要交屋,再重新召開協調會,再向建商要求修繕到能住人為止。
五為何不先交屋再慢慢修繕?目前尚未交屋僅在修繕期間,建商每日僅派出最多五位包商進行修繕作業(我們總共有58戶)且每日一戶一戶修繕,如果交屋利用保固來修繕,到時建商會派出多少人來修繕?這個是個更有風險的未知數吧?!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