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父母官(人民公僕),這個名詞經過了大埔事件後,好像是從台灣消失了。政府現在做事的順序為----規劃(少數有權有勢有錢的人加上顧問公司在決策)----公佈(只公佈大綱好像全部都是對人民有利的,就是寫一個美好的願景,然後對於人民要被犧牲掉的權利好像突然忘掉了沒有註明上去)----公告(人民要被犧牲的權益通通都公佈出來了無法更改,因之前都沒有讓民眾知道而人民也都沒有提出異議所以無條件通過)----再來就是人民提出抗議自我救濟,這程序根本是不對的,也增加了政府和人民之間的抗爭只是讓人民對政府愈來愈不信任。如果一個好的政府團隊正確順序應該為----先和當地人民討論商議及有可能的配套措施----再來提出規劃----公佈(詳細資料如美好的願景及人民會被犧牲的權益)----公告。這樣的程序才對,也是對人民的一個保障,民眾的反彈也才不會那麼激烈,也才配的上地方父母官、人民公僕的名號。再來也就是符合憲法的保障,住的自由,如果這都做不到了,中華民國憲法不就癈掉好了,反正上面寫的人民基本的權益都做不到,只要官說的就算,那留著何用?
為何我會寫這些,因我住著快40年的房子盡然就被新竹市政府一筆畫就變成公園預定地了(新竹市含香山都市計劃),現在是怎樣,政府完全沒和人民討論規劃也沒有配套措施,就在都市計劃中就把我家附近一筆畫下去成為公園預定地和道路嗎!有沒有搞錯,我也是人民吶,我也有繳稅,我沒有權利說不嗎?況且附近還有一大片國有地和公家地,那些就拿來做住商用地,而我們這些私有地就拿來做公園或道路預定地,這是不是本末倒置,公家地不先拿來做公園或道路用地,而且規劃又不方正而是這有一角凸出,那有一角凹進去根本是人為在操控,我要畫那就畫那,完全不管死老百姓(尤其是那沒權沒勢沒錢的死老百姓),政府根本是黑箱作業。
再來說到公佈,公佈也只是把資料公布在市政府內,然後就出一個公文貼在里佈告欄說一個月審閱期,如果沒人提出異議這個案子就通過,而且在公布的資料內容又寫的不清不楚只寫說某年某月在市府有都市計劃要讓民眾看和某月某日在市政府有開一個都市計劃說明會,如果單只是看資料也看不出來自家已經被劃為公園或道路預定地,附近居民都認為是工業區要改為商業區或者是乙種工業區而已,完全沒想到土匪政府在內容有加註道路及公園預定地但是在資料內完全都看不出來,最重要的是也沒有畫出來,而且厚厚的一本計劃書,內容包含了全新竹要改的計劃,請問這要人民怎麼看,內容又都是工程的圖示及說法和美好的願景,完全就是一團亂不要人民看清楚土匪政府在做見不得人的勾當,感覺就是要人民完全最好都不要知道,真不知道我要這種政府幹麼吶,不把人民當一回事。
接著是申訴,因我們現在是在公佈期間有鄰居發現了其中內容告知我們大家,所以現在我們在走申訴程序,但能不能申訴成功又是另一回事,因為官字…是二個口啊!(以我們的例子:去都市發展處去問承辨人員,為何會如此規劃,他們也說不出是何原因只說那是顧問公司規劃的,如果有問題的話那你就寫申訴函,等收到了再來處理,就這樣把事情丟回給我們,還說這是有期限的要快,如果不在期限內提出,這規劃案通過了那就無法申訴了,這…這是怎樣,事先沒有告知我了,而我發現了又要我來處理然後又不能給我答案只能等)真的是沒事變有事,現在鄰居有畫到的每家都要寫申訴狀寄去市府,又要聯名寫抗議函,並且都要互通申訴狀的回覆消息,然後又要討論,搞的白天工作完回家後還不能休息又要為房子和土地的事在煩,政府難道要把人民搞的精彼力盡嗎?尤其是爸媽和鄰居的老人家,都在煩惱辛苦打拼一生所賺來的房子可能一夕之間就沒了,為何政府要這樣折磨人民吶?好的政策或規劃應該都是要以人民為主及讓人民知道,不是要民眾和政府對抗,政策或規劃如果不是光明正大的施行,那就會讓人民覺得有鬼,是不是有很大的金錢利益存在或者和某人有勾結,這在在都會讓人民有不當的聯想,到了這地步那這政府也沒用了,但是壞又壞在我們這裡是台灣,官好像永遠不會有事,錯了就錯了那你要我怎麼辨,二手一攤又把問題丟回給百姓,你自己去想辨法,而他們永遠不會自我反省也沒有做官的自我尊嚴,所以老百姓遇到事情都要自我救濟,因為靠政府都是沒用的。建議各位如果有土地房子是在這幾個計劃內(新竹市含香山都市計劃)的一定要確實的去詢問,不然到時家或土地被土匪政府變更了就來不及了,不過現在已經過了審閱期了,或許是來不及了。
那我請問政府我繳了40多年的地價稅,房屋稅都是繳假的嗎?我自己的土地房子要被劃為公園預定地或者道路難道政府都不用向人民說明嗎?就用一個公告來應付人民打發人民嗎?還是因為有前例可循(大埔),不會有事所以硬著來幹,還是就像某人說的忍三天就沒事了,不要太在意。這….真的是官逼民反啊。還是我們這裡已經是共產黨或共匪統治了,完全都不管死老百姓,一個公告就可以把人民住的權益變成一張白紙,這樣的政府和土匪或者是共匪有什麼不一樣,都是強奪人民財產,讓民眾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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