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惠宇青雲社區,仲介帶看要收取300元帶看費????
新竹第一例喔!!
是否違法呢?
文章轉貼:
http://tw.house.yahoo.com/article/aurl/d/a/110705/87/26qc.html
黃鵬(言希)也痛批這種說法是「刻意誤導管委會」,他舉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 3853 號刑事判例為例,指出要旨
明白寫出「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如係使人交付財物,或藉以取得不法之利益,即應成立強盜罪
名,不得論以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罪。」管委會只要收費就是違法。
如果沒有的話應該不違法吧?
或者用清潔費, 電費, 停車費等等來收可能也可以避免觸法
畢竟人踩進去就是會帶泥沙
用電梯就是耗電
進入停車場就是佔一個車位
社區的資源被佔用
收一點當作補貼好像也是合理的事情
要不然仲介狂用你社區資源
然後猛賺不吐一點像話嗎~
http://jimmylu1974.pixnet.net/blog/post/37656474#comment-37312224http://jimmylu1974.pixnet.net/blog/post/37656474#comment-37312224
事情發生的經過!!
請各位住戶設身處地位自己以後賣房子好好想一想,當你賣房子的時候,社區訂出這樣的規定!怎樣的感覺??
事情發生的經過,某天仲介帶看發生跑錯間,在用鑰使在開門,在外面轉動,造成住戶的恐慌,跟社區反應,社區基於住戶安全考量,才訂出這樣的規定。
疑點1
這是住戶的說法,說開門的是仲介,但疑問你確定不是施工人人員或包商或你的鄰居嗎?因為社區的門是沒魚眼的,沒辦法從裡面看出來
疑點2
如果真的是仲介跑錯間開錯門,就該扼殺所以有的仲介嗎?犯了小錯,全部的仲介您們都該死。
疑點3
大門是用西薩鎖,就算是小偷也不一定打的開的,可以打聽一下吧
疑點4
今天社區如果還是要用保護住戶原則,帶看請屋主來帶看,或收代看費
那請一視同仁,所有的住戶的朋友,以及包商跟裝潢的工人,電梯保養員,以及中華電信或者裝第四台的,要麻就收進去社區的帶看費,不繳!就請屋主或者委員親自陪同,帶看或施工時間多久請24小時跟在旁邊一刻都不能離開,
請勿做行業歧視,請基於保護住戶安全原則務必這樣做。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