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不足可以毀約嗎

如題,假如已經簽約了但是房貸貸不到預期的金額(因為自備款有限)這樣可以毀約嗎?毀約會不會被罰錢呢?
2012-06-01 20: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貸

chang0210 wrote:
如題,假如已經簽約了...(恕刪)


合約上,有加但書嗎?買之前,請請銀行估價嗎?

chang0210 wrote:
如題,假如已經簽約了...(恕刪)


要看合約
合約若有載明貸不到所要款項, 則無條件自動解約,所繳訂金自備款等無息退還買方, 賣方絕無異議等![當然愈細愈好]

這點最好買方要自己註明, 賣方才不管你也許有良心的仲介會幫你另記載
如果不注意不去考慮此點或許所謂的制式合約[也許有利仲界或賣方的]就成了買方的緊箍咒
不利買方甚至要罰錢如違約金等

不過會這樣問是不是已經簽了[最怕是仲介說得天花亂墜向買方遊說, 經由其協助應該可以為買方爭取有利條件向合作放款行取得所要貸款金額來鼓動簽約]?
如果簽之前沒有注意到這些

那就不太好啦
如果簽約時你沒有提出貸款不足即合約無條件解約這樣的條件,一般都必須補足貸款不足部份..
因為這是你個人的問題,不是賣方的問題..有時你要條出這樣的條件,賣方也不見得會同意..
毀約可能會被沒收已付款項的..
到時只有對簿公堂了..
依經驗,法官會請賣方不要沒收這麼多..
不過這是最後不得已的辦法了..
簽約時自己都要評估,就算是銀行貸款業代跟你說沒問題,也別太相信..因為他不是經理,有需較大的金額還需總行同意,經理也不見得做得了主..
另一個辦法是拜託賣方,跟他說自備款不足無法購買,希望能退還已付款項.
不過要看賣方能不能接受了..
如果有仲介介紹的,那麼可能很難了了...一定要賠一點錢了.
有這個疑慮,是要當時在簽約時就寫在合約上,也要詳細一點
寫「貸款」額度不足,可能被解釋成房貸+信貸的額度,仔細一點就是寫「房貸」額度
當然這要屋主認同才有辦法簽,如果房屋很搶手/有其他買方
有些屋主懶得擔這種不確定性,可能就不想簽約
已經簽了,就不容易以這原因反悔,只能跟屋主、仲介好好談,減少違約賠償
屋主最多可拿簽約金當違約(看合約),仲介也因為已成交可以向你收取仲介費(看合約是幾%)
這兩個部分都要去談一下
再評估可用信貸補足額度的還款壓力(信貸最長7年)、利率較高的利息支出
和賠違約金相比哪個損失比較小

chang0210 wrote:
如題,假如已經簽約了但是房貸貸不到預期的金額(因為自備款有限)這樣可以毀約嗎?毀約會不會被罰錢呢?..(恕刪)


你怎會 不到預期的金額

換一家銀行阿 ..
還是怕買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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