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日前預定一個新成屋,建商的契約書中有兩個項目小弟有些不解想請教各位大大
1. 驗屋的標準中寫到
地、壁磚:每塊磁磚平整度以CNS標準規範之,單磚四角黏濁度有三角(含)黏濁則視為合於標準
這是指四個角有一個空空的,也沒關係嗎?還是這是正常的條款?我是擔心有的地磚有一邊空空的,他拿這條來說這是合格的...
2. 有關貸款方面:
買方應於產權登記完成及金融機構抵押設定完成同時撥付賣方,除經買方具體提出客觀證據證明本件買賣標的著有輻射鋼筋、未經處理之海沙或房屋現況具有無發居住且無法修繕之重大瑕疵外,買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知金融機構暫停、延遲或終止撥付貸款於賣方
這項不就斷了一般網友常提到的驗屋完成前,先請銀行不要撥款的這個方法了嗎?
不過我看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也是有這相關的條文,裡面的意思大概是要買方用交屋款來做驗屋時的手上的籌碼,不過這樣再驗屋時不就已經要繳貸款了?現在買房子都是這樣嗎?
與代銷人員討論這兩點,他們嘴巴說的很好,一定不會有問題,不過並不肯修改合約書的內容,說合約書是不能修改的。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大大,真的是如此嗎?
謝謝各位大大的協助
重鋪也不平. 天天生氣. 一輩子痛苦.....
很多人已客變地板為自己找裝潢業鋪實木地板.
拋磚有很多無法解決缺點. 尤其是廉價進口的......( 相同品質/同等級? 騙很大 )
每一片都要檢驗/輕敲. 4腳都要實.....
漏水/磁磚...保固應堅持要10年以上.
結構17年. 為何其他祇一年?
humi88 wrote:
...每一片都要檢驗/輕敲. 4腳都要實...漏水/磁磚...保固應堅持要10年以上...(恕刪)
不知那家建商合約明文寫下: "漏水及磁磚保固10年", 偶還蠻想知道勒,
您可否發發善心告知普羅大眾, 讓想購屋的大夥兒都可以開開眼界,
共同支持這麼優質的建商如何!? ..."10年"耶...

ps. 好的建商在某種程度下會負責維修保固, 無庸置疑, 但是合約明文寫下磁磚10年保固的建商,
偶是沒看過的啦, 因為這不僅僅是工錢問題, 還有備料(同款磁磚), 數量及後續倉庫管理問題喔
(不要每次發言都僅止於耍嘴泡喔, 麻煩給些實際的案例, 否則妳說的豈不是會被人認為是"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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