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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

請各位有經驗的幫個忙。

小弟由於受不了,賣方的心理戰。

於兩天前預訂了一間房子(付了一筆訂金),屋主自賣。所以只有開了一張收據。(沒有描述到如後悔沒收訂金)

但回家後發現背後有一些沒有想到的問題。

兩天後,跟屋主說不買了。卻拿不回訂金。

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正常的合理的拿回這筆訂金呢??請大家幫忙!!!

最後也學到,不要因為想省仲介費惹來一堆難處理的問題。與大家分享。
2010-12-09 18:31 發佈
就算你找房仲
都下訂了還反悔
還是會被沒收訂金
要不會來的 = ="

kitch wrote:
就算你找房仲
都下訂...(恕刪)




感謝Kitch的說明,但我還是想看看是否有機會要回來。

在怎麼說也是我三個月的薪水。

Aaron0710 wrote:
感謝Kitch的說明...(恕刪)


有收據白紙黑字
等於毀約很難,若不想虧 恆量一下可以接受的話買下再轉賣


rain12329 wrote:

有收據白...(恕刪)



但收據(只註明地址,總價與已收訂金)上沒有註明反悔沒收訂金條文。

也沒辦法嗎??
既然你都知道給出去的是訂金
想必也知道訂金的義意
建議當做一個教訓,以後買這麼大筆金額的買賣,一定要想清楚
付了訂金,就是下了決心

今天如果賣家收了你的訂金又把房子賣給其他人,想必你也會很不爽
養成買東西想清楚的習慣吧

kdg wrote:
既然你都知道給出去的...(恕刪)



這麼說是沒有辦法摟!!

但還是想問如果你去店家買東西,付了錢開了發票。

幾乎都有七天內退/換貨的規定,然到訂金收據就不能當作是發票來看待嗎??
如果沒有註明不能退訂金,就跟屋主談看看,再不行寄存證信準備打官司吧。
訂金的意義也可以解釋成暫時幫你保留屋子的購買權,
預售屋的訂金大多是可退的。

hector1 wrote:
如果沒有註明不能退訂...(恕刪)



恩!!再談談!!

如果談不成就請個律師摟。

Aaron0710 wrote:
這麼說是沒有辦法摟!!

但還是想問如果你去店家買東西,付了錢開了發票。

幾乎都有七天內退/換貨的規定,然到訂金收據就不能當作是發票來看待嗎??


唯一的辦法就是問問賣家可不可以退一點回來給你
因為是你理虧,所以直能來軟的。
真的要打官司,你應該會打輸,而且請律師不便宜

ps:除了少數連鎖量販店或是網路購物會給退貨,大多數的店家哪裡可以退貨,頂多讓你換。
7-11你有退過貨嗎?街上的便當店可以退貨嗎?
要是我是賣家看到你這篇文章我一定不退給你,要打官司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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