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被家裡逼得很急, 要馬上找可以很快可以搬進去住的新成屋
前陣子仲介跟我講關埔某個新建案, 據說當時成交價在16-18左右
仲介跟我說因為投資客有些資金壓力, 所以想趕快脫手
我有些懷疑, 在跟同事討論該建案時
同事跟我說該建案之前有人跑到頂樓跳樓到馬路上掛掉
這樣是兇宅唷!
我嚇了一大跳, 難怪有人想急著脫手
可是百思不得其解, 這樣真的算兇宅嗎?
跳樓者據說是跳到外面的馬路上身亡
如果這樣都算兇宅的話
那網路上說的某新建案
8月某電子員工跳樓據說是身亡在中庭
這樣不是更兇嗎?
那剩下的餘屋怎麼辦...
真的會有人買嗎?
如果代銷沒有誠實告知
不知情的人買了, 以後可不可以依此告上法院要求撤銷購買契約呢?
又另外, 如果我已經知道這個事情
那跑去代銷那邊說要藉此砍價
砍得動嗎?
這樣說好了, 如果某新建案給我砍到一坪10萬以下
那我就要衝了....立刻買下...管他兇不兇
到底兇宅的定義是什麼?
說實在, 我還挺喜歡那個建案的, 價格也好談
請問板上的各位大大會考慮這種案子嗎?
頭很大很疼的找房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