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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趕人!居然不退預繳的租金

我是大二的學生,我租的房子在新竹玄奘大學附近,租約從98年8月15日起一年約,房東最近說因為我很吵的理由,要我住到99年6月底就要搬走,要退我剩餘的租金,直到今天,再跟房東提起退錢之事,他竟然說不退了,要我們去告他,我們是平凡的百姓,真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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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關心。
的確,原本想這樣做,其實在五月底前報綜所稅時一度很掙扎,因為繳稅金額相差4000元,但是後來考慮租的房子離學校很近,再加上也懶的搬東西,所以已經告訴房東要續租了,所以並未申報租金支出。
但是因為這件事,家人已經詢問國稅局,也可以補證明,重新申報綜所稅,可以補一些損失,每月房租5000*1.5個月=7500,扣掉申報綜所稅4000=3500,若再扣掉電費.......可以考慮試試看,因為已經不想再跟房東說些什麼。房東傳的簡訊,還好都留者。
我已經向崔媽媽機構申請法律諮詢,也已經報告學校教官。教官提到在法理上,並沒有因為很吵而要扣錢的,若是損壞,或破壞才需要賠償。教官說:現在只怕房東都不出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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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454條規定<預收租金之返還>租賃契約,依前二條(民法452,453)之規定終止時,如終止後始到期之租金,出租人已預先受領者,應返還之~






2010-06-24 20: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東 租金
hsiulinalice wrote:
我是大二的學生,我租的房子在新竹玄奘大學附近,租約從98年8月15日起一年約,房東最近說因為我很吵的理由,要我住到99年6月底就要搬走,要退我剩餘的租金,直到今天,再跟房東提起退錢之事,他竟然說不退了,要我們去告他,我們是平凡的百姓,真不知如何是好????????


打電話叫警察
手上那份合約給他看 ...

看到警察還不怕就上法院


不只剩餘的租金吧.. 壓金也要拿回來
------------(恕刪)
感覺妳房東是要把房子租給其他的人

你租屋的合約你有仔細看嗎?

有可以保障你的條款嗎??

上面有願賠償他方損害及支付因涉及之訴訟費,律師費或其他相關費用嗎??

上面有一方解約時,應賠償另一方之違約金嗎??

如果都沒有你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吧

我是在那附近學校的大三生
(以下是假設...)
我是覺得
會不會是你自己在外面租房子
晚上開音樂太大聲
影響到其他住宿者的安寧
其他住宿者去跟房東抗議
房東才要你搬走
那麼
你又來這上面想要說什麼??
是想要說房東惡質 要你搬走?
那我可以跟你說:
房東要你搬走 這是應該的~
你要不要說明一下 為什麼房東要趕你走?
房東要趕你走不是沒有理由的~~
以下是題外話:
說真的~
最近在外租房子的學生品德越來越差了
在外租房子 自以為在外租的房子就是自己的家
可以隨便亂搞
晚上聲音太大聲
吵到別人
還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甚至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這種人 不管到那裡租屋都會被別人唾棄的~
不知道樓主到底做了什麼過分的事情造成他人多大的困擾,甚至讓房東破財?(以上是個人臆測)
導致房東不得不趕人,這個不講出來,只能把樓主的話當成片面之詞。人家都寧願講明跟你走官司了,可見事情沒有多單純。

如果是定型化契約應該都有足以保障雙方的條目,這個應該不用擔心,樓主真的需要把那本合約拿出來好好看清楚了。

萬一,我是說萬一,樓主真的沒有做什麼不對的事情,恰好遇到惡霸又喜歡興訟的房東,只能說無妄之災,花時間精神打官司去拿回自己的東西。
naidiso wrote:
如果都沒有你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吧...(恕刪)

幹嘛要 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
房東不合理,無故違約(收人金錢,卻單方面違約,提前趕人)侵佔他人財物,
幹嘛叫學生 摸摸鼻子?(除非房客真的理虧)

有法律扶助基金會,你可去電免費諮詢(上網查就有)。
那就請律師告他阿

看誰比較很12345
房東不退你預繳租金, 那可以不要搬, 他不能怎樣, 除非合約有不利你的條款,
如果房東強行進入你租的房間, 可以告他入侵住居罪,
以下摘錄自他處:
房屋出租後,使用權歸屬承租人,房東逕行進入房客租屋處,恐涉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另外, 你房東出租房子可能沒繳稅, 如果是這樣的話, 可以檢舉他逃漏稅(租約是出租的證據)...
罰金很高, 他會屈服的...

chiliao wrote:
如果房東強行進入你租的房間, 可以告他入侵住居罪,
以下摘錄自他處:
房屋出租後,使用權歸屬承租人,房東逕行進入房客租屋處,恐涉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恕刪)


cool~ 既然房東都不客氣說你告他好了那建議版主把這一條法律放大印出來貼房門好了, 嚇嚇房東,

不過還是建議找學校教官協助處理, 通常學校會幫忙協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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