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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益"一品大觀" 不能當住宅用!!(真是不肖建商)

無聲瀑布 wrote:
用"公平交易委員會+一品大觀"來搜尋,可以得到:
十一月五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昌益賣一品大觀的裁決,
大致是罰100+150萬=250 萬。

會不會罰太輕了阿?
這應該只是個開始…
接下來…三不五十…
有公務人員欠業績就會三不五十去抄家…
…到時候拿不出營業職照的人…就準備被斷水斷電吧……
建商的銷售手法,欠住戶一個正式道歉.
在發現這案子重大瑕疵之時,已造成住戶彼此互相不信任.

除店面外,五百多戶有幾戶是辦公室?



看起來公平會的處罰對象, 是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理銘開發)及昌益房屋仲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昌益房屋), 理由是銷售「一品大觀」建案廣告,對於使用分區為複合商業區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之用語及圖示,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詳細內容請上公平會之網站查詢)

這只是對消費者廣告的部分, 屬於行政裁罰, 跟目前在法院打的官司, 是兩回事....
看起來抗爭有效果了...今天水果日報有登出來啊
小弟早上看報紙也有看到咧
說是合約有寫著"孝親房"誤導

樓主加油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78438/IssueID/20091110
蘋果的報導


2千萬購名宅 竟不能當住家
合約註明商業區 卻有孝親房 消基會批誤導

業者強硬協商破裂
新竹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課長江良淵表示,昌益一品大觀建案是以辦公大樓申請獲准核發建照。市府都發處都市計劃科指出,複合商業區不得做住宅使用,違者限期拆除或復原,否則處最高30萬元罰鍰及斷水斷電等措施。
新竹市消保官張運奇說,曾有一品大觀承購戶申訴,但因合約有註明複合商業區字樣,無法就此認定建商有錯,加上「昌益態度很強硬。」因此協調破裂。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王進祥說,業者在合約寫明孝親房等的建材,這是「引人錯誤」的文字,已誤導消費者,建議可集結更多的承購戶,集體向業者爭取權益

FROM HERE

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78438/IssueID/20091110


不過 , 不知道最後買到該如何 ?
對於不肖建商
一定要推一下
也希望市政府一定要處理
不要給不肖建商得利
對於不肖建商
一定要推一下
也希望市政府一定要處理
不要給不肖建商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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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市政府處理昌益???????????????????????????????????????????????????

這是今天我聽到最好笑的笑話

如果不知道我在笑什麼

請問住新竹久一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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