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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竹只要你有錢20坪也可以變30坪

喔有動作了
下週拆
http://appweb.cna.com.tw/WebM/Menu/aloc/201401200336.aspx
誰說沒錢不能拆的阿~剛剛查了一下

建築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

中央的法令規定得很清楚,違建拆除費用由違建戶負擔.

新竹市只是沒有訂定"強制拆除違建收費自治條例",沒有計算拆除計費的基準.但不代表不能拆阿...

有魄力就先去拆,拆完再依發包拆金額向違建戶通知繳納,拒繳就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催繳。

市府依法行政有這麼難嗎?
倒楣的是租客, 快過年了, 臨時去哪裡找地方搬家?

simonyhchen wrote:
喔有動作了下週拆ht...(恕刪)
各位可以看一下,這段文章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長陳威仁表示,根據建築法第九十六條之一第一項之規定「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均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為使違建強制拆除費用有一致的標準,市府於民國七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訂定「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辦法」"

所以各縣市訂的拆除收費辦法,只是為了讓拆除收費有一致標準,不代表議會沒有通過法案,
政府就不能拆除後向違建者收費.


另外再看一下被新竹市議會擱置十年的法案,在台北市訂的內容有多簡單易行.
就知道前面報紙刊登的那些議員杯葛的議員有多可惡了.

法規類號: 北市一三-一五-一00二
名  稱: 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訂定



第 一 條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收取強制拆除違章建築費用,特依建築法第
九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強制拆除之違章建築,係指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經查報認定
應強制拆除者。

第 三 條 強制拆除費用應依左表規定,按違章建築構造類別及拆除面積計算之。
┌───────────────┬──────────────┐
│構造類別 │每平方公尺單價 (元,新臺幣) │
├───────────────┼───────────┬──┤
│鋼筋混凝土造 │ 六二○ │○○│
├───────────────┼───────────┼──┤
│加強磚造 │ 四五○ │○○│
├───────────────┼───────────┼──┤
│鋼骨造 │ 八六○ │○○│
├───────────────┼───────────┼──┤
│磚造 │ 一七○ │○○│
├───────────────┼───────────┼──┤
│竹木造 │ 一一○ │○○│
├───────────────┼───────────┼──┤
│漿砌卵石 │ 一○○ │○○│
├───────────────┼───────────┼──┤
│磚牆 │ 九○ │○○│
├───────────────┼───────────┼──┤
│鋼鐵棚架 │ 七○ │○○│
├───────────────┼───────────┼──┤
│其他材料之構造物 │由本府工務局核實計算之│ │
└───────────────┴───────────┴──┘
發包拆除費用,按照實際發包金額收費。

第 四 條 依本辦法收取之拆除費用,由本府工務局核定並以書面通知違建人限於三十
日內繳納,逾期未繳納者,依法追繳。

第 五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今年若沒意外,還是會再擋下來...

不過今年要選舉,就看看是誰出來擋~~

丹尼斯先生 wrote:
各位可以看一下,這段...(恕刪)

simonyhchen wrote:
喔有動作了下週拆ht...(恕刪)


連結中指管理局金山街未交給市政府時就一堆違建
與印象中有落差

金山街10來年前高級餐廳不少
人車與建物也沒現在壅擠
感覺就是蠻不錯的高級住宅區
幾乎沒什麼違建
了不起就是5樓的透天

但自從建管業務移交市政府後
一大堆違建冒出來
變成不適人居區域

一堆有辦法的人也都搬到竹北去了
留下的是貪婪的投資客與很多可憐的新賣肝族

會造成這種結果還不是政府與議員聯手造成的

mobile3803 wrote:
什麼歷史累積下的產品...(恕刪)


幫各位畫個重點。上次台中書記官違建,胡志強親自出來滅火,這次怎麼不見阿財哥出來?一樣劃個重點。

新竹議長謝文進表示,違建當然要拆,但許多違建是歷史累積下的產品,如果全部都拆將引發廣大民怨,市府應該訂定條款,明確規範「哪一年開始的違建要拆」,如果妨害公共安全、位於行水區者優先拆除。市府應再跟議員多做溝通,修正出符合民眾期待的法案。
議員林漢淇、曾資程都認為,違建拆除由違建戶付費是合理的,但應該有拆除的輕重緩急順序,有商業行為、公共安全疑慮、新建物優先拆除。
曾資程擔憂,若連同未占用國有地或行水區、防火巷的民宅也一起處理,竹市許多社區大樓利用容積獎勵卻私佔中庭開放空間都將被拆除,將引發廣大民怨。

lll4403 wrote:
連結中指管理局金山街...(恕刪)


沒錯,10幾年前的金山社區街廓乾淨整齊,很多漂亮的透天。
現在違建到處林立,新聞已經報了還是繼續蓋,根本不把新竹市政府看在眼裡。
早上聽廣播說阿財市長剛從新加坡出訪回來…不會拆的話可以請教苗栗的長官。
民怨就是違建一直蓋,卻不處理

反倒擔心違建者的民怨

這是什麼官員啊~~


Tim299 wrote:
幫各位畫個重點。上次...(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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