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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亂象:長高中的房子

以前在東海別墅, 很多十層樓的套房大樓.....
結果有一次問題報出來...原來這是飛航區甚麼的....限高只能蓋四層樓.....


這件事最悲哀的是......把[不對的事]變成[大家都知道不對,但既正常又無傷大雅].....

當時買房子有很大的陽台....親戚來看說[這個拓出去可以怎樣怎樣規劃]....語氣好像說買了XO醬拿來炒飯拌麵都很讚....就認定是一個 defult 做法

他是貪小便宜或是做是總是利益掛帥的人嗎? 不是! 他正直到不像話, 還一天到晚急公好義, 造橋補路, 義務替喪家助念....

大家懂我的意思嗎? 因為習以為常, 導致這種對法的不尊重已經滲透到每個心裡

就像每一個小學門口接送, 逆向, 違停, 雙黃迴轉, 機車在人行道奔馳.....如何能期待孩子能尊重規定

「程序違建」只要跑完流程倒也還好
「實質違建」以目前罰則和懲處方式對刁民何懼之有

倘能修法對多次制止不聽的,移送法院查封、拍賣,如此應該會有嚇阻作用;要修法最大的難題是否與中央、地方民代的利益有衝突,再來則是看民意是否支持修更重的法,出些公安意外或縱火燒死多一點人,民意支持的程度應該比較高
總預算就那麼多, 做人民有感的政策就嫌不夠了, 怎麼會拿來處理得罪人的項目。
換誰當頭都是一樣

Xstyle wrote:
總預算就那麼多, ...(恕刪)

直轄市$_$ 多多

cricketpage wrote:
這你就不專業了
現在蓋違建的非常之專業的
週五晚上就運進所有的材料
周六清晨開始施工.....保證周日晚上前蓋好
大一點的違建就是用多一點人力搶時間或是找連假做3-4天施工
你報違建絕對抓不到"正在蓋"的情況因為都一定利用公務員放假日蓋

最後建管處來看絕對都是已完成
而且他們還會叫屋主放兩張椅子說已經入住之類的
最後這間就會變成列管不會拆.......

拜託這已經變成違建興建公式了.....
而且大家都知道該怎麼鑽法條漏洞蓋到爽.......全台都一樣)


+1


專業無誤

地點:台中市太平區

今年 3/15早上經過時還是好的



下午整間就燒掉了



6/6早上經過一遍空地



6/10端午節連假一過又起死回生了



fireblade0922 wrote:
你提供給警察的證據...(恕刪)


警察有審判權嗎,那檢察官跟法官不就該廢掉。

我提供的是證據,是將來審判時要用的。警察可以自由處份民眾提供的證據?你是認真的嗎。

nick_su* wrote:
到處可見的亂象,長..政府就等哪天倒了,壓死人了,才打算處理吧!.(恕刪)





奇怪了,又不是政府逼他蓋的,是他自己要亂蓋,這樣也可以怪政府,怪公務人員。
真是神邏輯。公務人員也真倒楣,躺著也中槍。

樓主看不下去就檢舉阿,MOBILE01最多的是檢舉達人。
也可以去問議員為何不給市政府編列拆除費用。

不要甚麼事都是怪公務人員,真的是愈來愈同情公務人員了。




不去檢舉在這發文檢討政府有實質效果嗎?
當作一人一句在聊天啊,還是期望市府有人碰巧看到這篇文
什麼苗栗台北的我不知道,這裡是新竹市版
個人經驗,檢舉[進行中]的違建,市府會立刻派人去勒令停工
lifegogo wrote:
個人經驗,檢舉[進行中]的違建,市府會立刻派人去勒令停工...(恕刪)

這個在新竹市不一定適用,Mobile01上幾年前就有人PO出例子,新莊街一棟新蓋的違建,打從蓋一樓開始就有人檢舉,檢舉到5樓蓋完,不同的人檢舉,市府的回覆都是確定為違建,已列入立即拆除名單,然後五樓蓋完了,還委託仲介開始賣,現在房子還好好的立在那邊...

真的應該立法拆違建的錢由屋主支付。

nick_su* wrote:
到處可見的亂象,長...(恕刪)


沒事的~免驚~
這是台灣獨步全球的特色~
蓋好蓋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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