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
這就得問建築師願不願意了....
市府不也是要開需求書出來給建築師作規劃的招標? 建築師不肯接那就讓BOT標商自己找建築師也無不可. 市府拿出以前類似的停車場規劃, 要求標商要符合之前停車場的規範, 給大方向, 新的停車場要多少停車位, 多少商業空間, 地上地下幾層...... 等等, 標商可有一些發揮的空間. 如果規格書太詳細, 比如說停車場的燈具要用那家品牌, T8的燈管多少盞這一類的, 反而不一定是最佳規劃, 說不定標商考量以後營運成本, 願意用相同亮度的LED或更先進的照明來競標, 那不是更環保? 或是市府規劃書已經把車位的layout圖定出來了, 但是標商的設計師卻能夠找到更好的layout, 在車位大小不變之下, 停車動線又更流暢, 又能夠多出10個停車位, 在這類的情形下, 市府的規劃反而不用太詳細的更好.
當然最基本跟最重要的規格還是要訂出來, 使用年限, 耐震係數, 符合那些法規......等等這些不能含糊, 不過這些在以往的規格書裡都會存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