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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清道專案,44戶被告

eastliu wrote:
立意良善
不過照片照到的和新聞稿提到的
的確都是遮雨棚這種對行人有時候反而有好處的建物
新竹真正對行人有影響的是地面空間被佔用
有的是有騎樓但是佔用來營業
或是乾脆外推把騎樓消滅掉
這兩種情形都很多

一般騎樓是私人產權,但做成公共走道空間,(騎樓的地同樣要繳地價稅)
所以檢察官不能告在騎樓內的,騎樓內的只算是未經核準的違建。

就像你有地的產權,可不一定能蓋房子,必須申請建照才能蓋,
沒建照的建物叫做違建,並不是犯罪。

檢察官能告的部份,必須要"騎樓外",佔用到公用道路才能告。
而有些人行道同樣是私人產權,但開放為公共空間,檢察官同樣不能告。

若佔用的地是市政府的,這個檢察官告下去是沒關係,
但若告到的是私人產權的公共開放空間,
就代表這個檢察官濫用職權或法學素養不足,考試怎麼考過的?
甚至檢察官可能受到競爭對手業者利用,就準備下台了!

必須要市政府有財產損失,或商家因遮蔭造成犯罪行為,檢察官才可以幫市政府告,
但把遮蔭推出去,市政府損失了什麼? 商家犯了什麼罪?
所以....就算是佔用到市政府的地的公用道路,這個檢察官同樣是在玩火....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甚麼時候台中也來一下............
每次走在台中的漢口路就很痛苦,或許漢口路店面的高房租就是犧牲行人路權堆積出來的

mobile3803 wrote:
新竹市最近在推清道專...(恕刪)

希望趕快來辦桃園的,謝謝!!
Canon機身鏡頭年份持續整理 ericanon.blogspot.tw
騎樓的地同樣要繳地價稅?????
我記得供人行道用的部分是不用繳地價稅~
如上面還有蓋,蓋的部分才要課徵~
拉板凳~趕快找位置坐!
讓我們一起繼續看下去...
台北也一樣,把路霸清一清吧,扁市長時代過後就沒啥動了
路邊的花盆越擺越外面了,還有宮廟的香爐幾乎快擺到路中間了,有夠誇張的
真的需要清的不是只有這區區的44戶吧..讓我們來看看新竹縣政府有沒有LP辦到底

你等會 wrote:
騎樓的地同樣要繳地價稅?????
我記得供人行道用的部分是不用繳地價稅~
如上面還有蓋,蓋的部分才要課徵~

人行道上面有蓋的才叫做騎樓,騎樓只能減徵地價稅,不能免徵,

而人行道上面沒蓋的才能免徵地價稅,但有些同樣是私人產權,並不是市政府的地。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違章建築有兩類型,
一種是在自己的土地空間內違章擴建,加蓋,外推.
沒有侵犯到其他人的權利的.
這種是屬於縣市政府建築主管單位的權限,如(金山街的案例).
依照新竹市政府的過往的狀況,是不太積極處理的.


另一種是占用其他人的(一般是國有土地比較多,私人的比較少)
這種土地所有權者(本例為新竹市政府)
可以向占用人追究民刑事責任,
以本例政府就是透過新竹市工務處對占用人提起告訴,
依照過往新竹市政府對人行道等空間被侵占的追究也是不太積極的.

所以會發動這次行動應該就如新聞所寫的"地檢署的檢察官"
要求市府依法對占用者提起告訴,市府不得不配合提出.
不然以市府官員的習慣,民國N年也是不會有所改善.

還道於民本來就是該做的..該給勇於認事的檢察官拍拍手~~~

flycode wrote:
一般騎樓是私人產權,但做成公共走道空間,(騎樓的地同樣要繳地價稅)
(恕刪)


No, 這情形不需要繳地價稅, 所以說很多屋主事實上是在逃稅 (做成公共走道空間, 但是設法佔用), 歡迎檢舉, 說不定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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