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睿海,丹麥,北歐,大觀,橘園 住戶,你有排油煙問題嗎?(已補)

ccccp wrote:
很抱歉我想反搏一下你...(恕刪)


推妳!
我想如果真得是投資客,才不在意呢,花個六千元反正房子轉賣的出去就好囉
反而才不想鬧大,讓有興趣的人變少吧?
六千元是小事,但為何住戶的問題建商沒有好好回應,售後服務這麼差
我想才是開板主不滿的主因吧?

您有從頭開始看此文嗎 ?
您知道住戶在與建商溝通時沒拿數據嗎 ?


拿好處 ?? 為了6000元 ?? 去與新竹最大建商周旋 ?? 週週開會~ 沒必要吧 !! 光是犧牲的假日就不止6000元了

講白點 ~

版主出發點只是希望新竹建商能尊重消費者權益罷了 ~

光是外牆顏色與DM 完全不同 (建商說詞是磁磚製程不穩定,總會有差異) 您能接受嗎 ?



談到另一地目問題 ~ 建商一開始便告知是住宅啊 ~ 但上了法院 ~ 一切皆否認 ~

只能說 ~ 日後在新竹買房子 ~ 錄音機少不了


誰願意家醜外揚 ~ 貶低房價呢 ~ 不過要的只是" 尊重客人"及"DM.廣告確實" 罷了


Jeson0711 wrote:
換個角度…替建商講話...(恕刪不然在網路上講建商壞話是不公平滴
不然只會給人……和一品大觀的地目觀感一樣…
只投資客和住家都只是想把事情鬧大…
再拿一點好處……
不然千萬都花了…六千塊花不下去……?>

rachel.hung wrote:
六千元是小事,但為何住戶的問題建商沒有好好回應,售後服務這麼差
我想才是開板主不滿的主因吧?
住戶們一直積極的跟昌益討論,即使到現在,住戶們也還在努力,唉......只是一路跟昌益溝通下來只是令人心寒。我溝通的心得是:
1.最好白紙黑字,不能白紙黑字,也要錄音(建議只要是跟建商或銷售的談話都錄音)
2.你要夠專業(不夠專業的問題不是問題,啟奧住戶使用後說有問題也不成立)
3.你需要懂法律(人家的法務超專業,灰色地帶在哪裡都知道)
4.陳情是屁
5.成本計算錙銖必較,利潤真的那麼薄嗎?或許是喔~蓋房子沒利潤,或許是當慈善事業在做,是我錯怪

誠如rachel.hung所言,六千元事小,但為何住戶的問題建商沒有好好回應,售後服務這麼差,我想才是開板主不滿的主因吧。是的,因為我們認為這是建商設計的瑕疵,應該由建商改善。外觀顏色跟DM差那麼多,住戶想得到大額補償,幹麻不去告官說DM與實際差很大?只是因為健康問題,是我們更重視的,我們住裡面啊!

是啊,昌益有處理,只是昌益的處置
1.不花昌益半毛錢
2.現有改善效果沒有達到住戶期待,要昌益一戶花約6000改善,人家凹得過,幹麻花錢買單
(凹什麼?防風罩拿掉後測試,的確法規沒規定要裝防風罩,嘿嘿~利害,找得到灰色地帶。但防風罩損失可達25%,新竹風大,你能不裝嗎?擺明就是犯規,我卻啞巴吃黃蓮)
3.我們還必須自己找儀器來證明瑕疵,不然變成小孩吵著要糖吃
(PS.請問誰有高檔精密的熱線式風速計?哪裡可以租借?)

拿出來討論,目的之一,當然是希望建商也從01上面聽到我們的聲音;而買房子的眉角真的很多,所以也希望大家看格局時,記得考量油煙問題,為自己跟家人的健康把關~
那如果昌益不肯讓步,那還要交屋嗎
我想雖然不是購買戶,但是支持你的人應該也很多.
上這邊PO也會有負面的效應,請你們要撐住.
釐清楚是色差問題還是建商應負責任的問題,有些是設計問題?沒有買過預售屋的人應該應該無法看出.
應該還是有熱情的鄉民的.
謝謝 眼睫毛 chihyuchen 還有諸位01上的大大們的關心跟支持。我會持續跟大家報告此案的進度與最終結果。
今天,新竹地區的建商是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沉淪?見微知著,改善排油煙設備並不是極大金額的項目,但反映出商品供應者與消費者之間對問題的反應與態度。
就事論事,盡力督促建商做好每一件事,而不是便宜行事,個人認為這是我身為消費者要負擔的責任與義務。
實際有買過預售屋的就知道這個對消費者很為難的問題了..
你不交屋,會跟銀行那房貸有關係..
另外,若一直不交屋,建商可能會發存證信函,可能會沒收15%已繳的費用..
反正就是存證信函發來發去.

當然我知道也有人過交屋期半年了,還沒被處理的,一直要求建商應改正.
看誰會撐囉.


眼睫毛 wrote:
那如果昌益不肯讓步,...(恕刪)
請教一下~

小弟我剛買了丹麥,還沒過戶。請問版上有人可以說說丹麥的抽油煙機管路配置情況嗎??
今天經過, 仔細看了一下,,. 外觀顏色是真的差很多...
而且, 顏色真的是不好看//
最近也買了預售屋, 只能賭看看運氣!!!

請問買過預售屋的人, 這種外牆瓷磚顏色的問題..能夠在蓋的過程中發現並避免掉嗎?
這裡

昌益建設「睿海」建案廣告不實 處80萬罰鍰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即時報導】 2010.01.19 06:25 pm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19日決議,昌益建設及昌益房屋銷售「睿海」建案廣告,因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涉及廣告不實,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對昌益建設處以80萬元罰鍰,對昌益房屋處30萬元罰鍰。



或這篇

建案陽台外推成室內空間,昌益建設、昌益房仲均受罰 (2010/1/19)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9日委員會議決議,昌益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昌益房屋仲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睿海」建案廣告,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昌益建設80萬元罰鍰及昌益房屋3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系爭建案樓層平面圖及使用執照載明2樓至14樓每戶有陽台1至2處,惟按廣告刊載標準層V、F、H、T、Πtype等傢俱配置參考圖內容,該陽台位置為臥室或廚房,整體觀察廣告內容予人印象,實易使消費者誤認該建案陽台所在位置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可比照規劃使用,因此案關廣告刊載陽台外推之傢俱配置參考圖,增加室內空間,對於消費者顯具招徠效果,足以影響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相關交易相對人為合理判斷並作成交易決定。

公平會並表示,據新竹市政府表示該建案第2-14層均設置陽台,所有權人如將陽台設計施工外推,作為室內使用增加室內面積,則屬違章建築。案關廣告所載違法增建(陽台外推),涉及建築法規,倘系爭建物依廣告內容將陽台施作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即有遭建管單位查報拆除等處分風險,是該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故昌益建設及昌益房屋就其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昌益是怎樣了?
已經不將消費者權益當成一回事..能騙則騙?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