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單純想要解決一些問題,但我不愛其他人用不好聽的話語來攻擊他人,
我覺得這是一個不好的感覺,我昨晚一直想,若住在這社區的人都是用話語來攻擊他人,
那這個社區的風格,因很不好吧,我覺得雨遮沒排水事小,但最近讓我覺得不舒服的是
為何這些人不能好好的來想辦法解決,而是要在這公眾的網頁中罵來罵去,
我從看屋、買屋到二次驗屋,代銷、工務都給我感覺不錯,
但看了這些已購戶在此漫罵,我覺得很不舒服也讓我感覺我好像買錯區域,哎!!!!
我早上打了電話去問代銷,我內心明白但我不說出口,這後續應是我們管委會要來解決的問題了,
看是要花錢拉明管(與外牆顏色相近),還是其他方法,都可解決,但請大家不要在此漫罵,
大家顧好自己買屋後的價值,好嗎? 錢能解決的事小,錢不能解決的事才是大條,
所以,大家冷靜一點,不要這樣貶低自己的價值,我近期會請不同的空調師父去看一下,
看是否有方法可解決 ,祝大家法喜充滿^^
視野寬廣 wrote:
我想有買沒買都好,但是小弟我個人奉勸大家做人留點口德跟後路拉, 還是跟上篇文章一樣 祝所有大大以及其所有家族的人買到好房子住到好房子 千萬千萬別發生"管理不善", 唱衰的大大們也祝福您們家族每位成員也千萬別發生"管理不善"每篇每篇的文章一在一在的重覆是怎樣, 做人千萬別鐵齒真的也千萬別在落井下石唱衰別人已經購買的建案, 不是不報拉只是時候未到, 很邪門的不信時間可以證明一切,祝您買到好房阿哈哈哈哈哈!!~~
是咒怨嗎~
感覺已經變成咒怨了~ 咒怨~~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
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也就是說~如果要管委會出錢處理冷暖的問題...
那就是有要371戶X2/3=248戶出席...
然後248戶X3/4=186戶同意,才可以由管委會出錢喲....
大家還要想到一件事喔,這社區會有多少投資客以及早在成立管委會前就自行解決的住戶啊..
這投資客是花愈少錢愈好,自行解決的住戶們也不太可能會同意捏..
所以,要通過這提案,很難吧~~ 誰能撐到成立管委會後才裝冷暖空調啊....
大家都嘛在要裝潢時,那些管路線都要裝好了,空調都嘛要處理好了...
至於何時可成立管委會?
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時,
起造人應於三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
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會選出管理委員,這樣管委員就成立囉~~~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