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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違建問題與其他城市相比只是小咖,該注重的是建設問題

我有跟我的房東聊過,其實金山街的違建百分之九+以上都是,一開始籌建就請建築師設計好二次施工的強度,而且多在921之後新建的,自己蓋給自己的,沒有笨蛋會為了省一點錢,跟自己的房子安全過意不去的;還有自己年輕的兒女為了園區上班方便,也是自住在金山街呢!他們也是認為住在這裹,覺得園區上班的年輕人工作沒日沒夜的很辛苦;有一點錢,蓋個舒適的套房給年青人住,假如要買大樓來出租,是不可能這麼寬大舒適的;他還說,真的有一天不幸新竹發生七級大地震,那些921之前蓋的四樓以下沒有違建加蓋的房子、還有那些建商為了利潤、斤斤計算成本蓋的房子(為了利潤賣給你,當然要計較成本,結構的安全只要達到低標卽可),保証先倒,還輪不到他的房子啦!
至於消防安全,則在前任市長的要求下,多作了消防設施,還定期檢查呢!
他還說,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蓋個房子,是違反了容積率與建弊率的規定,那些都市的商業大樓,多的是這樣子,這是長期以來的潛規則,搞得政府訂個什麼借用容積率的規定,到處大樓林立,棟距又窄,好像也高明不到那裹!?

sunyearhuang wrote:
六都人口(設籍)佔...(恕刪)

kkcat300 wrote:
一開始籌建就請建築師設計好二次施工的強度...(恕刪)

這句話就表明了一開始就想好要蓋違建了....

違建除了建築強度外
消防法規,還有容積率對環境的破壞...
那個房東確定都符合?

簡單講來,本來就想蓋違建出租
強度甚麼都只是藉口罷了~~
不然請房東去拿那些違建申請火災保險
看看保險公司會不會同意,要是同意了,至少消防方面是沒問題
chin_eh wrote:
偷小市民家的小偷被...(恕刪)



我有跟我的房東聊過,其實金山街的違建百分之九+以上都是,一開始籌建就請建築師設計好二次施工的強度,而且多在921之後新建的,自己蓋給自己的,沒有笨蛋會為了省一點錢,跟自己的房子安全過意不去的;
=====> 若違建自己住就算了,不出租給不特定第三人,出事只有害到自己跟鄰居~~沒錯,很多透天違建都用鋼筋水泥甚至RC,
=====> 結構強度都夠,但很多案例都是因消防及逃生動線不良,增建部分電力無專業水電設計及審核!容易造成失火及多人逃生不易!

還有自己年輕的兒女為了園區上班方便,也是自住在金山街呢!他們也是認為住在這裹,覺得園區上班的年輕人工作沒日沒夜的很辛苦;有一點錢,蓋個舒適的套房給年青人住,假如要買大樓來出租,是不可能這麼寬大舒適的;
=====> 藉口挺佛心的,若房東真的覺得不錯,在租賃合約書要註明告知租客為違建,以免日後天災人禍理賠被保險公司求償有爭議,

他還說,真的有一天不幸新竹發生七級大地震,那些921之前蓋的四樓以下沒有違建加蓋的房子、還有那些建商為了利潤、斤斤計算成本蓋的房子(為了利潤賣給你,當然要計較成本,結構的安全只要達到低標卽可),保証先倒,還輪不到他的房子啦!
至於消防安全,則在前任市長的要求下,多作了消防設施,還定期檢查呢!
=====> 若房東都有檢查,也可自行定期檢測,合約附上結構技師之鑑定,建管消防單位之檢驗合格證明,
=====> 我想對其租賃會加分!就像東海附近的房東一樣慢慢租賃安全正面化,,並依法繳稅!
=====> 若都沒合格或鑑定~就不要租人,違建部分還是給自己住,合法建坪部份租人,以免害人!

他還說,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蓋個房子,是違反了容積率與建弊率的規定,那些都市的商業大樓,多的是這樣子,這是長期以來的潛規則,搞得政府訂個什麼借用容積率的規定,到處大樓林立,棟距又窄,好像也高明不到那裹!?
=====> 潛規則?不高明? 那要提出可行解決方案來訴求改變或修法,而不是違法.不然全民都來違建,
=====> 所有房子由下到上都貼到馬路邊,左右後面都貼蓋滿到所有地坪,頂樓往上建二層,加個H剛補強結構就不會出問題!
=====> 鄰居抗議或檢舉不理會,反正政府效率不彰及無經費,守法不違建的是傻的...最後連守法的都起而傚尤,反正結構安全就好!
=====> 但這是你我要住的家園嗎?

dgame wrote:
這句話就表明了一開始就想好要蓋違建了......(恕刪)


這句話就表明之前我說的 很多違建加蓋是建商一開始就蓋上去

不是現任屋主買4層樓 之後加蓋上去的........

香山套房30年老屋2層樓加到7樓卻被你說成"小咖"?

勿以惡小而為之.. 酸民人人會當


心存善念.說話圓融 ... 家庭會比較幸福美滿 正能量迴向祝福你!
iepmis wrote:
有網友提到香山的大學附近有200多棟違建,其實那個影片只是一種說法,還有另一個官方說法如下:

竹市違建「蓋」誇張 2層變4層
"工務處強調,有些違建屬於程序違建,例如2層透天改4層,若建蔽率、容積率都符合非都市用地規定,早期沒有蓋滿,後期住戶是可以向建管處提出增建的申請,這種僅是程序上的違建,通常會以勸導為主,拆除會以實質上有妨害公共安全的違建優先。"

台中就允許這種現象合法,請問網友要不要引進這個做法來新竹?這樣那200棟可能就不算是違建了
中市 違建可認購老樹換合法

另外,其他大學附近有沒有違建?

東海校外宿舍 占防火巷蓋大違建
房屋違建隱憂多 學生租屋需謹
〈北部〉中央大學周邊違建多
輔大工商城拆違建 百學生恐無家歸

有人說新竹的學生很可憐,不能辨別違建,會住到違建,難道其他城市的學生能夠辨別違建不會住到違建?



香山案例工務處官員已經明講了是芝柏街一帶200多棟,地目是"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建蔽率40%,容積率120%
山坡地的合法二樓蓋到6樓7樓哪裡是程序違建???不要護航好嗎
說清楚一點民國70年代蓋好二樓的房子,蓋在山坡地的老丙建已經不適合開發列管了
現在還因為中華元培玄奘的學生需求而改建,從30多年老房子的2樓基礎老背少搭高到6樓7樓
這種2樓地基,蓋在山坡地保育區的丙種建照上的老背少你說不危險?
而且巷弄狹窄,先不說山坡地問題,若是火災消防車都開不進去要怎麼救
再說一次不要護航好嗎!!!
山坡地開發最明顯的案例就是林肯大郡,危險程度怎麼會不高
103年8月工務處官員接受民視採訪說香山芝柏街列入第一優先拆,103年新竹市長選舉完就沒聲沒息了
這樣對嗎?


香山離譜違建! 2樓加蓋至6樓-民視新聞

[東森新聞] 限2層蓋到7層樓高! 大學租屋黑心違建

扯! 2樓加蓋變5樓 黑心房東專租學生

新竹香山老丙建開發已經不對了,還改建成6,7樓


Karen0602 wrote:
香山案例工務處官員...(恕刪)


剛註冊的網友還真熱心來回應香山的違建問題。

這不是很清楚說明了香山的所謂違建只不過是建蔽率與容積率的問題,有提到跟安全有立即的相關性嗎?

至於容積率與建蔽率,可以學習台中市的作法,用認養老樹來換呀,學習台中的做法提高建蔽率與容積率,那現在是違建之後就不是違建了。
中市 違建可認購老樹換合法

新北市也在想辦法要讓 "違建" 就地合法
朱立倫:老舊屋頂違建6條件就地合法

至於有網友拿林肯大郡做舉例,要強調香山是山坡地不適宜蓋高層房子,我想這些網友應該先去關心一下新店、文山木柵、基隆、石牌天母等山坡地密集蓋房子的地區。只要看一下新店與文山木柵山坡地的盛況,香山的房子蓋個六七樓也真的只是小咖而已。而且所謂的香山違建,大部分也是三四樓,六七樓的是特例,也大都有被列為拆除的對象,新聞內都說得很清楚。

還有一點要強調一下,在這個版上有些人很喜將不同的意見就說成護航,這並不是討論問題的好態度。

iepmis wrote:
還有一點要強調一下,在這個版上有些人很喜將不同的意見就說成護航,這並不是討論問題的好態度。


把攸關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情,講得不痛不癢扯東扯西帶風向,這不是護航,什麼才是護航?
Arthur106 wrote:
把攸關生命財產安全...(恕刪)


請問一下,既然違建是如此地攸關生命財產安全,請問為何台中與新北要修法讓違建就地合法?

我所說的是 "在經費有限之下" 先做建設,不要管違建,結果回覆的網友不管前提,只選後面那一句猛做文章。

其他縣市拆違建還不是大喊沒錢,但是直轄市的補助經費是比新竹市多非常非常非常多的。

有苦難言!違建拆不掉 全因台南拆除預算全台倒數第二
沒錢拆房?內政部公布違建拆除預算 台南僅40萬元

照網友的見解,台南市政府是把攸關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情看成不痛不癢嗎?

拆違建經費砍剩100萬
彰縣府歷年來編列違建拆除費用,到了議會審查都被刪除到1/10,建設處因應違章工廠一再造成重大意外,定期大會追加1000萬元預算,但照例又被砍得只剩100萬元,提出《彰化縣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也遭出席議員全數反對,不予通過。

既然攸關生命財產安全,為何要大砍拆除預算?

一直在批新竹市政府不拆違建的網友,看看這篇吧,林智堅編列的預算在各縣市比起來已經算是不少的,有網友喜歡用人數比例%數來看,可以算一算讓大家知道新竹市拆違建到底是有多差?
1千元就想拆違建?到底是政客殺人還是違建殺人?


先給樓主的主題:
新竹市違建問題與其他城市相比只是小咖,該注重的是建設問題
新竹市違建問題與其他城市相比只是小咖,該注重的是建設問題
新竹市違建問題與其他城市相比只是小咖,該注重的是建設問題
按個讚,加一下油;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講三遍!!!哈哈!
交通建設弄好了,住的選擇就方便了,不得已違建的選擇就少了;
真正要遏止違建的方式,是要設法防止新違建的產生,而不是拆舊違建,因為破壞
容易建設難哦....,
去年跟朋友去合歡山渡假休閒,住的民宿共有10間套房,一樓是迎賓廳、餐廳、厨房;二、
三樓分別為五間套房;朋友們渡假休閒,高興得很,合歡山的美景,真是太好了,全世界能比美
的沒有幾個,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講到政府要發展觀光,應該要有一些作為,而不是任憑媒體
一再的負面報導下去,因為閒閒的,所以有看到掛在一樓大廳的營業執造是5間房間,而不是
實際的10間;是有一些違建,那又如何?我們選擇一晚花2000元住這樣的民宿,我們高興,老闆
也高興,這是一般人的生活;就讓那些有錢人去住那個一晚5000元的高級飯店吧,因為會覺得高人
一等,他們也高興哦。
現在動不動要花個幾仟萬去買個大樓的窩,沒有好心的房東,蓋個舒適的套房,方便給我們住,也算
是買不起房的過渡期,安全也沒問題,消防也沒問題;還何有所求?
公平正義?哈!哈!那些揩竿起義的人,遲早都要變質的啦...不要自已騙自已啦...
iepmis wrote:
另外根據報導,違建...(恕刪)

iepmis wrote:
請問一下,既然違建...請問為何台中與新北要修法讓違建就地合法?...(恕刪)


違建就地合法....若容積率不符合民意,
贊成修改法條,但要一體適用,
修法之後還是要執法嚴謹,
超過法令的還是要拆,

既然不守法違建都可修法來合法,
所以之前守法沒違建也可適用新的容積率,
原透天也可以擴建加個1-2樓吧,
大樓再加蓋個二層來賣,擴充館委經費,

啥?若只違建就地合法,
不違法無違建不許增建??
違反新政府"轉型正義"......
那大家就趁想違建就地合法的縣市宣佈前,
現在趕緊違建...反正到時就合法了~~
哈~~反正也沒錢拆~~大家一起來亂~~
嗯...全民違建,營建股就可以投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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