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樓就有正確解答了..你有出租房間, 就可以跟你要分接的費用.說不用理第四台的網友可能要去看一下32樓的連結噢..不要輕易被錯誤資訊誤導.若你已經承認是出租房間的話, 請乖乖繳錢或是協商按照你所說, 你的住家應該是上下兩層(或是頂加)住家層跟出租層是共用同一條線, 所以第四台是可以合法的要你付兩條費用....大絕招就是退租...
我是整層公寓出租喔,全部有7層樓,我是第4層樓,並不是頂加。是個3房的公寓。所以,只有租個3個人。我自己住在另外一個社區。另外要補充的是,公寓的規格沒有改過,這三間房間是一間套房,兩間雅房。這樣算是"一般套房出租" 跟 "學生宿舍出租"嗎??這樣振道也算於法有據?
那條法律只是說業者可以合法要你付錢但你也可以合法只付一條錢阿因為那條法律只有說你要去跟業者協商付多少錢不是業者說多少就多少也就是協商破局而以業者要嘛就斷你線然後退你租, 要嘛就只能接受!acky wrote:第四台是可以合法的要你付兩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