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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的昌益-綠光 creative park (中華路台火)

上下課鐘響是一定會有的~
家長接送時會塞車就是了~
如果700戶再住滿~
那一定很熱鬧~
wenhoya wrote:
我會比較在意住學校隔壁會不會吵.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wenhoya wrote:
不是很明顯,至少這把弓不是很彎.
我會比較在意住學校隔壁會不會吵.


遇到新竹高工運動會或者辦什麼活動的時候
可以跟你說 .... 很吵

教官 老師的麥克風都是比大聲的
然後三不五十操場上又會有不知道什麼活動
也就是拿著麥克風叫來叫去的

除此之外
監理所考照的鈴響也不小聲
很多人會在場內練習~ 然後鈴聲亂響(反正是練習~ 壓線無所謂)

只能說面鐵道路的在平常日的白天會挺熱鬧的
但假日以及晚上可以說很安靜(鐵道路目前這段的車流很少)
畢竟這兩個地方都只有一到五有人在裡面

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
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


各位大大好:
我想關於這個建案.
不管是污水處理廠...面對中華路的噪音..還是學校優美的鐘聲....等等
大家各有自己的想法囉....(有人愛吹喇叭..有人愛吃苦瓜)..哈哈
但是想要撿便宜的機會還是會有的..只要大家在等待一下
因為有708戶.要在短時間內被大家訂光,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到時一定會有機會的...(如果你不是投資客的話啦)...
就好像美禾一樣..他只有104戶到現在還是沒有全部出清...
也由此可證綠光也會是如此...就等它出招囉....

不管是昌益綠光?或是一品大觀?
就大家所知道的,科商區或複商能不能當住宅來住人等的問題,
其實今天有特別去問銷售小姐,我把我得到的答案與查證的結果跟各位分享交流:

其實針對這一個問題,很明顯的,他們已經有應對的程序!

首先:

我問: 能否做為住宅使用?
昌益: 他們搬出了"憲法" —人民有自由遷徙的權利來應對。此時他們秀出一張內政部法令
針對人民遷徙各種場所(遊戲場、工廠、.....一堆名目)是可作為住宅用途且不可拒絕。
(這也是現在大家在各名目建築都可看到自用住宅申請)。
因此他們認為對於新竹市政府的都市計畫內明文規定,是抵觸憲法的,所以是無效的,
這件物的確可以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但要登記自用住宅,且戶籍遷入)。


我問: 可是你們官司一審敗訴! 而且判賠20%的判賠金?
昌益: 這個官司主要是買方覺得我們沒有告知一品為辦公室產品欲解約,是交易行銷的部分
並不是指這個地目建築無法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但我們認定且確認每一位小姐都有告知,
並且合約書開宗明義就有寫.....


我插話:所以法官說你們整本書都是住宅導向,只有前面第一行有說明,所以你們被判罰金....

昌益插話: 抱歉,是"公平委員會"判我們錯誤引導住宅,不是法官!所以這部分判決昌益覺得
是我們沒有處理好,我們認這罰金給公委會,也不再申訴!


我插話:但後來法院還是判妳敗訴呀!
昌益:一審當然會敗訴! 因為一審是新竹地方法院判的! 他看的是新竹市政府的條文,
而我們已經上訴了,妳放心,最後是上到高等法院,根據內政部引文與憲法,
針對不得作自用住宅使用,絕對是錯的,我們最後一定會贏。基本上,新竹地方法院
不會得罪新竹市民,他一定會丟給上面去審。

我問:所以他不可能如判決文說的斷水斷電?
昌益: 絕對可合法作自用住宅使用,為何能斷水電?

~~~~~~~~~~~~~~後來拉哩拉渣一堆先略過了~~~

一出接待中心,我心想大概是你們都已經練好一套說詞,想我上當,休想!!

我隨手打電話請教一位代書,~~~~~~~~~~~~結果她說!!









昌益沒說謊!! ^ O ^


我連後在路上隨眼看到一個代書進去套他相同問題!! 但這兩位代書跟我說的卻是一樣的。
基本上他們是這樣認為的!!



在他們看來各種土地分類上的地上物都是是建築物~
而將土地分類是因為配合都市計畫或重劃,為了將此區的建物容積率進行規劃與限制,
但人民本來就可以在這些建物裡遷徙居住,只要將記得將建物登記作自用住宅使用,
一切都不會有問題,所享稅率也無差別,有所差異的是不得享受政府的各項優惠貸款補助。
當然包括最近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跟之前的兩千億貸款!!



所以地目不是問題了! 至於大戶數社區的出入份子複雜,就看昌益管理與個人看法囉!!




聽完這樣的結果!! 忽然又燃起他那跟一品一樣壯觀的中庭規劃喜愛!
但卻又跟青年安心貸款補助拉扯中!! 唉!!

有沒有大大也在等撿便宜阿?
可以加我msn交流一下阿
dio8310@hotmail.com
cecilchou wrote:
不管是昌益綠光?或是一品大觀?
就大家所知道的,科商區或複商能不能當住宅來住人等的問題,...(恕刪)

真的是這樣最好,
不知建商有把這段話寫到合約書嗎?
不然口說無憑,
還是可以要求銷售人員錄音存證.
以備不時之需.
-----
個人認為拿來當住宅用被斷水斷電的機率幾乎為0,
除非你人緣不好或仇家太多.
但考慮到未來若要轉手時則要深思.
地目加上多戶數或許是個致命傷.
Canon IXUS 870IS, SYM X'Pro 125, GBA, http://I.am.a.poor.man.com.tw
最近看房市新聞 也是越來越灰心
台灣是亂象叢生. 反正 前面地目變更成功(科商/複商), 後面建商更不會害怕啦.
因為買的都是 弱勢的消費者. 大家就買吧 反正等久了 搞不好 政府來個 就地合法 就賺啦~!

至於出入複雜問題... 難過的是住台灣沒保障啦. 純住宅地目 還不是可以開啥日租套房( 啥鬼東西 )

只能 靠自己住戶潔身自愛跟管委會維持.~! (不管哪裏社區 都需要大家同心努力)

以後選市長時候 看政見有 "保證科商/複商變住商" or "保證油槽搬家" or "保證光埔變電所搬家" 的都可以選啦~

請問一下:

既然明定 "不得做為一般住宅" , 那可以設戶籍嗎? 我看上他最大的賣點應該就是三民學區.
很怕到時候, 戶籍設不進去. 或是可以設進去, 卻因為太多人(聽說是700戶) 造成排擠現象. 加上到時還有二期,
美禾等新住戶. 這些大概會佔掉 1/2 ~ 1/3 的名額 (三民國中算是小學校) 萬一造成一些附近的住戶反而唸不到三民國中, 到時跑去檢舉, 心裡實在毛毛的. 有誰比較清楚的, 麻煩是否可以說明一下. 謝謝!!
MIMOLiang wrote:
既然明定 "不得做為一般住宅" , 那可以設戶籍嗎? 我看上他最大的賣點應該就是三民學區.

可以, 東區區公所只看門牌,不管你地目.
MIMOLiang wrote:
很怕到時候, 戶籍設不進去. 或是可以設進去, 卻因為太多人(聽說是700戶) 造成排擠現象. 加上到時還有二期,
美禾等新住戶. 這些大概會佔掉 1/2 ~ 1/3 的名額 (三民國中算是小學校) 萬一造成一些附近的住戶反而唸不到三民國中, 到時跑去檢舉, 心裡實在毛毛的. 有誰比較清楚的, 麻煩是否可以說明一下. 謝謝!!(恕刪)

會不會被檢舉,市政府受不受理沒人知道.
就看昌益的"違憲論",高等法院買不買帳.
三民學區附近的新大樓建案有昌益的拓樸,美禾,綠光一,二期和寶佳的迎曦
和一些較不知名的建商,如仟祥..
真有興趣就附近多看看吧~
Canon IXUS 870IS, SYM X'Pro 125, GBA, http://I.am.a.poor.ma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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