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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又有人抗議

changwu18 wrote:
六米其實夠寬了啦感覺...(恕刪)


六米夠了啦.. 昌益大樓區跟透天區也都是隔六米喔..
足感心~

eosdigital wrote:
六米夠了啦.. 昌益大樓區跟透天區也都是隔六米喔.. ...(恕刪)


問題是昌益樓高只有它一半而已耶
而且人家昌益也不會笨到蓋在列管為易淹水區的溪畔

既然新建案這麼好,讓原住戶這麼眼紅,
過去買一戶不就好了。
好小明 wrote:
看了提供的圖..
更覺得春福整個訴求只是個包裝自私的花樣..

圖上看起來的棟距6米是新建案退縮出來的..
新建案的中庭及週邊空地也留出相當多的空間..
反倒是大聲的春福社區蓋得還滿滿的...
也幾乎貼近地的邊線上的..

有本事要景觀當初就把人家整塊地買下來做自己的私有庭園嘛...
在買房子的時候就該認清旁邊的空地未來可能被蓋起來不是嘛?
(略)...


如果你有去現場看過就不會這麼說了
那塊地根本不適合蓋那麼高的大樓
整塊地只有最右邊有15米可以對外進出的道路
上方是春福, 左方到下方是冷水坑溪, 無法直接到光復路
如果最左邊靠裡面那幾棟有發生火災事故
還不知道消防車要怎麼開進去

cravat wrote:

還不知道消防車要怎麼開進去...............
如果你有去現場看...(恕刪)


不是棟距有六米
如果有4米路 路上清空 消防車就可以開進去啦!!
6米 錯錯有餘!!
看起來是應該學習適應環境了~適應建商這樣是正常的應該的,適應市政府也是做得好~給他們掌聲
chihyuchen wrote:
看起來是應該學習適應...(恕刪)


我覺得各位認為自己該爭取的,就去爭取
但是別的網友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有不同意見
你們也無需感到憤怒
事實上如同許多人指出的
除非你們舉得出確切的不法之處
否則想翻案不容易
因為那只牽涉到貴社區的私利而已

那塊水利地之所以是水利地主要是因為地主原本是水利會
恐怕與行水不行水無關
光咬這點是有問題的
水利會是台灣有數的大地主
每年不曉得賣掉多少土地

另外公園使用權的問題
從地圖上看看不出個所以然
如果有留下通路
也不能說那是他們專有
(當然景觀就是他們專享了,但那沒辦法啦)
這屬於建商的後發優勢
他就是根據這個公園去規畫其建案的

倒是市府原本不認同建商蓋那麼高後來又通過
理由是交回饋金這一點可以發揮
(那個1800萬是在交心酸的喔)
這好像各地方政府都有類似規定
但是實在是太過向建商傾斜
好歹應該是獻地或做公共建設供市民使用才對
繳現金真的不知意義何在.....

加油吧
祝各位好運!

感謝啦!畢竟大家都是外地搬來的居多,所以能做就做,效果應該不大啦.希望大家買的房子都不會有這種問題囉!
PS.新竹真的是幸福城市,居民都容易知足.
新建案在建地內退縮6米,那請問春福聯合國在自己建地內退縮幾米?
再請問當初春福聯合國在蓋的時候,有考慮到小溪對岸那些透天厝的陽光,景觀,壓迫感..這些問題?
PS. 這條小溪寬也不到6米.
mjlin3 wrote:
新建案在建地內退縮6...(恕刪)


春福面八米路,加上社區外人行道,社區內帶狀公設走道,退縮超過10幾米囉
而且春福才12樓,質疑前要去實地看過才講喔
那鴻築建案是把人家客廳當灶腳圍起來,26樓蓋起來耶,這個的確很有爭議
現在市府要求停工了,誰是誰非也不知道,就看幸福市長怎交代了

話說,有消息指出,此案竟有都審委員私下表示他沒審核決定權
意思是該案都審過不過是有高人決定囉??那審核把關不就是橡皮圖章囉???這就是幸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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