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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竹只要你有錢20坪也可以變30坪






有關任何檢舉新竹市金山27街這棟違建

新竹市政府對外統一說法 : 以危害公共安全或妨礙公共交通之公眾建築物列為優先拆除 !

新竹市自用住宅違建幾乎不會拆 . 難怪金山街處處是違建建物 ~

新竹市自用住宅違建如果有拆......請新竹市政府公佈近二年數據 !













022161 wrote:
有關任何檢舉新竹市金...(恕刪)

很悲哀
人民選的"官"
看他們這樣亂搞
卻又拿他們沒有辦法
悲哀
翻舊帳 wrote:
很悲哀人民選的"官"...(恕刪)







例如世博台灣館標售案 : 監察院糾正案對新竹市政府根本不痛不癢........本府不鳥大院你奈我何( 更何況一般民眾 ) !


高翠路感覺也愈來愈像金山街了

蓋了一堆套房~~~~

有些感覺也蓋的很高


022161 wrote:
有關任何檢舉新竹市金...(恕刪)
有關建議內政部營建署能在網站上公告地方政府拆除違建的進度與數據回覆如下 :



內政部營建署業已建置「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於101年7月1日正式上線啟用
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 !

聯絡人員:吳峰楙
聯絡電話:(02)8771-2698

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
http://210.241.49.193/squatter/

這系統要打屁股.....
下周一會與承辦人聯繫



今天在FB上看到這個
不知道有沒有人試過
"拍照揪違建 自然人憑證可通報"
http://blog.xuite.net/my_moica/blog/61944627

tchen wrote:
今天在FB上看到這個
不知道有沒有人試過
"拍照揪違建 自然人憑證可通報"
http://blog.xuite.net/my_moica/blog/61944627...(恕刪)

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http://moica.nat.gov.tw/download/File/MOICAApply.pdf

不知是否可能證通報者是誰,經由自然人憑證洩漏給被舉報者?
政府相關的保密把關不知如何?

翻舊帳 wrote:
很悲哀
人民選的"官"
看他們這樣亂搞
卻又拿他們沒有辦法
悲哀...(恕刪)

我覺得更悲哀的是一堆鄉民只會在01打嘴砲, 沒人上網去檢舉,
要不把這些對政府行政效率失望的鄉民集合起來, 聯名去檢舉,
你說會有幾個人附議




內政部通過「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修正草案,杜絕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 :

隨著近來生活品質的提升,房價不斷上漲,民眾為了在有限的土地上增加生活空間,違章建築事件層出不窮,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亦因執行違章建築查報及拆除人力、經費不足,未能落實新違建之拆除,致違章建築問題日益嚴重,為有效遏止新違章建築之產生,並杜絕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之情形,內政部部務會報昨(16)日修正通過「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修正案,明定違章建築之查報及拆除工作得委託辦理。


過去地方政府執行違章建築拆除工作,苦於經費、人力、機具之不足,部分地方政府甚至無專責處理違章建築之單位,致違章建築問題日益嚴重,本次修正增列新違章建築之查報及拆除工作得委託辦理,以解決地方政府人力不足之問題。


另外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增訂第十一條之1既存違章建築之處理方式,影響公共安全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以杜絕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


內政部表示,本辦法將在通過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將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盡速依新規定辦理,訂定既存違章建築之劃分日期,落實新違章建築及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之拆除,以遏止民眾擅自搭蓋違建之歪風。


聯 絡 人:謝偉松 建築管理組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82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022161 wrote:
另外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增訂第十一條之1既存違章建築之處理方式,影響公共安全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以杜絕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

我相信只要上述這點 "影響公共安全者" 存在法條裡
違建戶還是老神在在,因為只要被認定不影響公共安全
就等於是不會被拆,或是換了幾輪市長後還輪不到它被拆

果然是幸福城市啊,違建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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