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網址: 竹市「違建戶應付拆除費」10年 仍未審 | 桃竹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E7%AB%B9%E5%B8%82%E3%80%8C%E9%81%95%E5%BB%BA%E6%88%B6%E6%87%89%E4%BB%98%E6%8B%86%E9%99%A4%E8%B2%BB%E3%80%8D10%E5%B9%B4%20%E4%BB%8D%E6%9C%AA%E5%AF%A9-7985167.shtml#ixzz2XBZocS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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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市府人力有限,拆違建時應有優先順序,危害公共安全、商業行為、非自住者優先拆除,新建物更應該即報即拆。
商業行為~~~出租套籩,店面應算吧,,,
新竹議長謝文進表示,違建當然要拆,但許多違建是歷史累積下的產品,如果全部都拆將引發廣大民怨,市府應該訂定條款,明確規範「哪一年開始的違建要拆」,
這擺明了是要為業者解套,因為不管是哪一年,都有人抗議,就又會去找議員喬
曾資程擔憂,若連同未占用國有地或行水區、防火巷的民宅也一起處理,竹市許多社區大樓利用容積獎勵卻私佔中庭開放空間都將被拆除,將引發廣大民怨。
這估最好笑了~~~私佔中庭開放空間都將被拆除,將引發廣大民怨
高興都來不及了~~~怎會怨呢?
若不拆,不就表示社區大樓利用容積獎勵卻私佔中庭開放空間是沒有不對的了
新竹真幸福城市,因為有這些議員替我們找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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