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

在新竹只要你有錢20坪也可以變30坪

我還是沒有信心…
一個小小的違建到現在都沒有能夠有效處理…
其他的更不用講
如果每位事都要小老百姓親力親為
那政府單位、公務機關每個月薪那麼高的人民納稅錢……
不就如同廢材?
一件小小很容易處理的違建問題……..罰,斷水斷電,拆
竟然要動用到”監察院”才能處理
真的是逼哀

不過個人認為
最後還是會如上面有人說的……什麼都不會作
就出一堆罐頭公文 推來推去

記然”監察院”都出手了
希望能朝”瀆職”偵辦
好一個天燈首長


金山七街路底12X又一棟熱呼呼出現了
其實工務建管單位都是結構性犯罪啦,
真的依法行政強拆,
那民選首長好不容易收到的大紅包豈不是....,
我相信不少基層公務員想整肅非法違建,
因為蓋成這樣離譜.公家真的太丟臉了,
公權力完全跟大便毫無差別了吧,
但是上面的上級不允許,
因為錢>情>理法,
上面的民選首長 指示 考上的事務官 必須放水和敷衍檢舉者,
一堆政風都跟首長打成一片超麻吉了,
根本拿違法亂紀的首長沒輒,
而且年終又是首長在給考績的,
誰敢得罪首長.不給首長賺錢咧,
又不是皮在癢,
厲害的甚至找黑道恐嚇公務員耶,
民選首長和民代很多都黑白通吃,
到處威壓下級和關說恐嚇的

民選地方首長每次都花很多錢在收買人心(買X),
選後工程招標認真看,
都是固定哪幾家承攬到,
還有幫人家拓寬路方便炒地皮賣房子,
這個紅包也是收很大,
選上後就是利用特權到處拿紅包回扣的慣例已經幾十年了,
台灣其實還是跟以前一樣落後,
不管是法治還是產業競爭力還有公德心.....,
有關於 光復路一段163巷大違建進行中
我還是想不明白 為什麼 工務處根本不管
我的猜想是 違建大戶就是 土木+機電包商

谷歌一下
發現
強國營造有限公司
羅正強
那另外一個 蘇宏文應當是 機電包商
可能的情形就是高價去搶地
必須用違建來回收
也因為窗口就是工務處
有關係就變成沒關係
就造成 違建大車拼 比誰建的滿 比誰建的高
越滿越高就是表示他跟相關單位越好

最可怕的是高價搶地的結果 就是房價漲到天上 要全民背
這就是政府的作為???

Jason1107 wrote:
今天收到市政府的回應...(恕刪)
因為阿財市長把新竹市打造成幸福的城市,蓋違建不被拆也是種幸福
其實這是配合政府的打房德政
全員加蓋
人人有屋租
用來壓制房價
您說對吧
分享我的燦坤會員卡號36573176 地區 02(台北) 姓氏:張 歡迎使用XD


引用監察院王建煊院長的幾句話 :

人人都希望公義

所以人人心中都要有一把開啟公平正義之門的鑰匙

一句公道話

一份同理心

一股伸張正義的勇氣

讓公平正義無所不在( 本案正在處理調查中 ) !



.............................................................................


2012.06.12 更正啟事 : 請自動作廢上述文字 !





若有回覆,請POST上來

感恩~~~

不過我想..官方說法:己告知新竹市政府好好注意

然後.....違建還是一直蓋



022161 wrote:
引用監察院王院長的幾...(恕刪)
上週週末在公園散步
速度還真快
一下子就灌水泥到2F完成了
現在再釘3F的模板
依照這個速度下去
兩個月內 7樓應該會灌完
工務處應當是故意忽略吧!

Jason1107 wrote:
今天收到市政府的回應...(恕刪)

您投信之案號:10105150024
您投信之主題:新竹市光復路一段163巷大違建進行中
本府東區區公所針對您提出的問題,做如下之回覆:
鄉親您好: 來信敬悉,有關台端舉報地點,本所已於101.4.27開立東違字第082-084號查報單。違建案:區公所查報後,後續認定或認定後之拆除作業權屬市府工務處,市府違建拆除作業之排定有其先後順序,您可依上列查報單案號逕洽市府工務處。市府工務處 03-5216121 轉451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謹上
新竹市政府 敬啟

  • 8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