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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還給我們美麗的綠地﹣關新公園

看了一下浮出水面的文章
已經四年過去了 獎勵容積的停車場依然沒有開放
我想以前在做市政規畫的時候
應該有把獎勵容積的車位數量考慮進去 所以會"認定"附近車位是足夠的
不過現在看起來因為獎勵容積都沒有真正實施停車
所以附近會塞爆也是正常

另外大家公德心要再加油就是
如果路邊白線或是車位已經停一台了就不要再停並排了
路人跟騎機車的都很危險
關新路的樂子還有新莊街的二樓附近違停很嚴重
很多時候都是懶得多走幾步路

wilsondenq wrote:
如果路邊白線或是車位已經停一台了就不要再停並排了
路人跟騎機車的都很危險
關新路的樂子還有新莊街的二樓附近違停很嚴重
很多時候都是懶得多走幾步路(恕刪)


二樓已經離長春街停車場很近了 ..

連這樣都不願意去找停車位 ..

還期待公園有停車位以後違停會變好?

我只能說若真的變成商圈那種群聚效應會比硬體建設快多了 ..

看看各大商圈有哪個是停車問題有解的?最後還不是靠公共運輸 ..

並排就更無解了 ...

很多時候都只是因為覺得自己只是買個東西暫停一下就好 ..

這種的怎麼可能再花時間花停車費把車停好買完東西再走?

wilsondenq wrote:
看了一下浮出水面的文章
已經四年過去了 獎勵容積的停車場依然沒有開放
我想以前在做市政規畫的時候
應該有把獎勵容積的車位數量考慮進去 所以會"認定"附近車位是足夠的
不過現在看起來因為獎勵容積都沒有真正實施停車(恕刪)


其實有沒有辦法叫市府把建商的獎勵車位給吐出來 ..

然後建商賠錢給住戶呀?

以我的作息我根本不怕下班找不到車位 ..

而且附近十點以後停車位還不用收費 ..

這樣當初買車位的錢都不知道可以讓我繳停車費繳多久了 ...
獎勵停車位是可以獨立買賣的,通常建商已經直接賣給同棟的屋主了,買家(屋主)買走後依規定還是要作為公眾付費臨時停車使用,買家可以訂定每小時1000元的停車費,請問你要停嗎?如果你要停,我想會有很多不是獎勵停車位的法定車位都會有一堆人拿出來給你付費臨停的。

nszaa wrote:
獎勵停車位是可以獨...(恕刪)


先要求遵循法規
後續的所有人要用什麼價格處理獎勵容積車位 就交給市場機制去處理
要定價一千元租不出去就是他自己的問題

現在的問題是這些建案都吃公共財的豆腐
權益受損的是大眾

新莊街那邊也有建案中庭是公共路面
不過也是圍起來 這些都是一樣的
wilsondenq wrote:...要定價一千元租不出去就是他自己的問題...(恕刪)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請問:
車位租不出去能不能自己使用?
可以的話, 不就等於不出租了不是嗎?
(這不就是又回到原始狀態-->自用,不對外出租)

別太認真 wrote: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恕刪)


當然瞜 這就是要政府嚴格監督
以及制訂配套
比方說制定多少比例要進行對外營業等項目
我不是法律人不懂這些
我只是感覺到被吃豆腐罷了

像是藍海的地下停車場 以前沒有注意過這是獎勵容積
不過知道之後 發現一直因為維修理由沒有對外營業 感覺很瞎

很多大樓一樓的花圃其實也都是獎勵容積
不過卻有超多都被框起來私用
也是覺得被吃豆腐的感覺

基本上只要先遵循法律
有漏洞鑽 這就是法律制定的問題
停車費不是自己喊的
要通過市府審查的


nszaa wrote:
作為公眾付費臨時停車使用,買家可以訂定每小時1000元的停車費...(恕刪)
我看很多社區都有容積獎勵車位
但是建商都直接賣給住戶
那這樣還叫做容積獎勵嗎?

容積獎勵應該是把B1開放出來給附近民眾停車
收到的錢就可以當做管委會的基金
這樣才叫容積獎勵車位嗎
類似像"帝寶"這樣
住戶也是公眾之一,他買了獎勵車位自己停,也算是車位給公眾停車,並沒有買了車位拿來當店面或當倉庫,以法律而言其實也站得住腳,除非車位被移作它用沒有停車才有法律責任
我的看法是住戶自己停車也好,至少住戶的車因此不用停到外面,不就等同外面多了一個車位,對於附近的停車需求也是正向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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