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pect1988 wrote:貌似忠良的人不能相信
2019年4月,在我...(恕刪)
PDA&MAC新手 wrote:
說你太單純也不對,都已經這個年紀還當老闆了不是?跟做生意一樣要白紙黑字的合約才算數呀!
現在認真的跟你建議,跟房仲還有前屋主說和解金能再提高一點就和解,也不用再上訴了
再來跟管委會商量門口的地改為社區公用車位出租,並且由你們優先承租
這樣大家都好不用再告來告去,跟律師套好稍微虎一下管委會,不同意就告管委會之前不作為
被占用20多年都不管,害你的權益受損,並且連之前歷屆主委一起告
這樣有可能大家怕事,而且社區有收入就會同意,之後大家也可以相安無事不用提心吊膽
目前就是房仲提出他要退全額仲介費
前屋主只願意退50000
法官在庭上跟他說很多次,希望前屋主再提高"一點點"
什麼一點點..500嗎
前屋主馬上跳出來說:我也有付仲介費,我付了20幾萬!我退5萬已經很好了!
對...管委會那段我實在就是覺得莫名其妙...
只是他們最近不會時不時在我門口敲門怎樣的..感覺有比較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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