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違建「蓋」誇張 2層變4層
"工務處強調,有些違建屬於程序違建,例如2層透天改4層,若建蔽率、容積率都符合非都市用地規定,早期沒有蓋滿,後期住戶是可以向建管處提出增建的申請,這種僅是程序上的違建,通常會以勸導為主,拆除會以實質上有妨害公共安全的違建優先。"
台中就允許這種現象合法,請問網友要不要引進這個做法來新竹?這樣那200棟可能就不算是違建了
中市 違建可認購老樹換合法
另外,其他大學附近有沒有違建?
東海校外宿舍 占防火巷蓋大違建
房屋違建隱憂多 學生租屋需謹
〈北部〉中央大學周邊違建多
輔大工商城拆違建 百學生恐無家歸
有人說新竹的學生很可憐,不能辨別違建,會住到違建,難道其他城市的學生能夠辨別違建不會住到違建?
sunyearhuang wrote:
只是提出你的數據所推論的結果不正確。要論證什麼的人就自己提正確引證資料。
別人也沒義務找資料論證什麼。
難道有科學家用錯誤的實匳數據論證出錯誤的結果,別人指出實驗和論證的錯誤就一定也要做實驗來論證結果?...(恕刪)
閣下說法實在有誤,我所使用的營建署的資料,如果閣下懷疑資料正確性請找營建署。
如果閣下是認為我所比較的方法 "不正確", 那很抱歉,比總數或比%樹哪一個方法才是正確的,並不是閣下說了算,所以您也沒立場指責我的比較方法不正確,如果閣下認為您的方法才是正確的,當然是閣下要自己提出資料來證明,我有何義務幫您找資料與計算數據。
人民要的是政府重視違建的態度
不是東拉西扯的推托。
因為要建設沒經費?!
違建沒有新北市嚴重,所以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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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文出處
第一節 緣 起
臺灣違章建築眾多,拆除速度根本不及每年新增加的違章建築,依照內政
部營建署違章建築拆除案件統計1
,至 102 年 9 月底尚未拆除總數為 580,818 件,
舊違章建築尚有 29,588 件,以臺中市為例,至 102 年 9 月底尚未拆除總數為
53,644 件,而 9 月份拆除速度僅為 74 件,由此可知,由政府機關違建拆除的速
度與能力跟本無法與違章建築增加速度相抗衡。
雖然依照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之規定,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但實
然面考量各地方行政機關的拆除人力,縱已明訂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
關得視實際需要委託辦理,但違章建築業務量持續增加,各地機關與拆除人員
根本無法負荷如此龐大業務。另外,各地拆除人員在拆除違建時,往往又會遇
到民眾阻擋,而造成拆除進度落後,甚至爆發抗爭,必須投入相當大之成本。
因此,內政部營建署研議修改建築法,將違建由原本的「拆除為主」改為
「以罰代拆」,並採連續處罰至民眾主動拆除為止。但此中央政策,仍為草案研
議階段,故地方自治團體,如何在目前現行法規之下與未來政策方向考量下,
對於違章建築之處理能更有效率,以達事半功倍,實有研議之必要
我的是營建署每年12月資料,要比就每年12月跟12月比或
每年7月相比,
你偏要拿12月跟你7月的資料比,怎麼比?
104年12月減103年12月,新違建新增1020件。
你的資料是105年7月減104年7月,新違建7-8百件。
104年7月減103年7月新違建也是7-8百件,減少什麼?
請勿提供錯誤比較,誤導大家。
新竹7000多件違建(民國103年),看清楚是花了民國103年,違建數7000多件。
林智堅上任1年7個月新增1500件,新違建,
自己比較比較吧!看看林智堅是不是讓建商新增違建數,最多最快速的。(只跟新竹市歷年比)
這1年7個月房地產不會比較好,怎麼會新違建數,增加比以前倍數增加呢?
iepmis wrote:
有網友提到香山的大...
另外,其他大學附近有沒有違建?
.........
有人說新竹的學生很可憐,不能辨別違建,會住到違建,難道其他城市的學生能夠辨別違建不會住到違建?(恕刪)
東海大學「生活輔導組」 每學期都有賃居安全評核工作,
也會開房東座談會溝通,
通過建築,用電,消防,等等評核的物件,會在校方網頁公佈及租賃條件,
也許還不完美但已開始為租屋學生族把關,
相信其他大學也會慢慢重視並完善,
雖然東海大學沒執法能力,但還是願意為學生著想,
東海大學沒能力管到其他縣市大學,
但還是願意讓其週遭的租屋環境慢慢正面改善讓學生獲益!
其實好的物件房東也慢慢獲益,不需跟違建及不安全租屋競價,
至於學生不能辨別違建的問題??
老實說...連我買過幾間透天及大樓...
除了鐵皮屋,其他的有時我都看走眼~
像華廈公寓頂樓違建,就算都用水泥...一般人看得出來吧!
但我有次在培英附近看物件,那物件有二層頂樓及上面加蓋的一層,
我以為是違建,拿權狀出來看在大概量測一下,居然是合法坪數,
像看過園區後面幾個舊透天改電梯套房,有一物件加蓋到5F,
旁邊都是3For4F舊透天,以為合法結果4F的是違建!
但5F那棟舊翻新居然是合法建坪,因為旁邊停車場的地是一起的,
所以容積率是夠的,
所以連我沒看權狀大概算一下樓層坪數,
也都會合法誤以為是違建,違建誤以為合法~
除非學生懂要權狀看及親自量測坪數!!!
其實其他縣市也有,但不是不做的藉口!
若自住違建不影響安全太大可往後延..
但也應該優先處理有違建故意租給多人的,
我想大學及園區周遭的違建租屋,
若發生火災地震...死傷會很慘重(違建房東有過失)!
東海大學幾個人能做...
清大交大及科管局不能嗎?
讓新竹市租屋更安全不能做嗎?
不想讓維冠的悲劇有發生在金山街的可能...
因為也許有你我的同事....
其它縣市有其他熱心的網友會關切,
我們先關切自己週遭的環境先...
違法違建故意出租違反公共安全及有危害他人生命之可能~
應先建立通報及公佈的制度,
清楚一點 wrote:
版主加減法比較錯誤
我的是營建署每年12月資料,要比就每年12月跟12月比或
每年7月相比,
你偏要拿12月跟你7月的資料比,怎麼比?
104年12月減103年12月,新違建新增1020件。
你的資料是105年7月減104年7月,新違建7-8百件。
104年7月減103年7月新違建也是7-8百件,減少什麼?
請勿提供錯誤比較,誤導大家。
新竹7000多件違建(民國103年),看清楚是花了民國103年,違建數7000多件。
林智堅上任1年7個月新增1500件,新違建,
自己比較比較吧!看看林智堅是不是讓建商新增違建數,最多最快速的。(只跟新竹市歷年比)
這1年7個月房地產不會比較好,怎麼會新違建數,增加比以前倍數增加呢?
我的資料與我寫的內容都是"最新一年",也就是 105 年,而不是 104年,麻煩閣下看清楚我的資料與我所提的比較數據,我是 105年七月與104年七月及103年七月相比,因為今年最新的資料只到七月,還沒有今年 12 月的資料。而閣下仍只繞著104年的資料在比較。
我知道閣下的意思是想要凸顯林智堅放縱違建盛行,只是這種論點沒甚麼說服力而已,只能說林智堅將施政重點先擺在其他地方,這又如何?而且 104年到 105年的增加件數又下降了,這點閣下卻故意不提。而且違建的認定與舉報也是一個增加件數的變數,並不能表示增加的多就是放任違建,增加的少就是嚴加管控。
要批評林智堅捧阿財是閣下的自由,不過請先確認數據的引用是否有誤或故意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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