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案樓層高度涉及變更原環評書件內容,請依環評法相關規
定辦理。另請檢視原通過之環評書件,倘涉及其他部分變更,
請一併依規辦理變更程序。本案請原開發單位台灣肥料股份
有限公司與達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併列開發者,依規辦
理。
(2)本案位於整體開發區,本次變更戶數及車輛增加,其衍生交通
量對周圍交通衝擊影響大,請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達麗建
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府交通處討論,作妥善整體交通動線
規劃。
(3)因忠孝路屬四線道,車輛進出採右進右出方式,故建議本案車
道出入口往西移與對巷(忠孝路165巷)對齊,以利車輛可左進左
出可能性,亦可遠離大路口(新光路)
我猜是在把坪數改成更小

(四) 「達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台肥段 11-4 地號及東明段 909-3
地號等 2 筆土地科技商務區 D7-2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第二次變更設計)」
都市設計審議案
設計單位報告:略。
討論:略。
說明事項: 紀錄:秦嘉珮
決議:
1. 本案依委員及相關單位所提下列意見修正後,提送業務單位審視確認
後通過:
(1)書面審查意見
A. 環保局:有關「達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台肥段11-4
地號及東明段909-3地號等2筆土地科技商務區D7-2集合住宅
新建工程(第二次變更設計)」都市設計審議案,基地位於「台
灣肥料公司新竹科技商務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範
圍,刻正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審查中,相關內容請依
核定後環評書件確實執行。
B. 都發處:請依113年1月9日召開第272次「新竹市都市設計及
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及環保局書面意見
續辦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審查,並請將環差同意函附於修
正之報告書中,以利檢核。
2. 請申請人於收受會議紀錄之日起3個月內,檢送依決議1修正之報告書
(雙面印刷,並含歷次會議紀錄影本及審議意見修正對照表)1份予業
務單位,俾利業務單位續辦審核備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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