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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扯的「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h1009f wrote:
號召新竹市民並申請集會到市府遊行抗議

等集會遊行太慢了,一人一信比較快
直接寫信到新竹市政府民意信箱
檢舉特定戶就點各區公所,
以金山街,高翠,龍山或科園社區為例,就點選30號的東區公所就可以寫信了
當然法規政策的問題就要直接問市長,請點選40號的市長信箱。
也許得不到答案,但市長總不能說他不知道民眾反映的意見了吧!

台北被點名的兩百多處房子
最後市府一間都不用動手
全部自己拆了
這其實已經是個很明顯的例子
經費云云的,只是個推托的理由
官家真的想做的事
有太多的方法手段
民間根本不可能不照辦
也不用什麼經費


新竹雖然不能像台北一樣靠媒體就搞定
但以金山街的例子而言
只要放話,不拆的人要查他五年的稅
保證三個月內就拆光了

ijtseng wrote:
台北的拆除還不是屋主自行付費唷,新竹能通過這樣的法雖然有漏網之魚鑽漏洞,已經很不錯了,比
故意刪除拆除預算到150萬,但早晚還會是自行付費,再等十年吧!

Housefan wrote:
這是個"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時代,市長或市府現在所有的作為,無論好壞,後人都會看得很清楚的

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盡量幫林志堅市長和新竹市政府在這段時間的施政留下痕跡,以供後人參閱。
根據樓主找到的這個例子,在這版討論熱烈,但沒定論。
碰到問題,我習慣直接找答案
這是我找到的答案,

不是已敲鑼打鼓的送內政部核備了嗎?
只不過問了個這棟等樓增建一層樓,但前側法定空間增建六層樓的建物到底在事市府的認定上算增建幾層,
很明確的問題,得到很模糊的答案。
沒關係,"沒有答案"也是一種答案
等公告實施後再寫信去問。
所以是要一人一信給市議會壓力才對,給市府信箱有甚麼用,一年150萬能幹什呢?
台北柯P那我才不認為是靠媒體的力量,那是台北一年好歹還編了3,4000的預算,
就算今年只拆這兩三百戶,就花這3,4000萬好了,用完不拆了,如果我是屋主我就
認了自己拆, 150,你報紙天天報,我也不會動,等你來拆呀! 這是立法者的問題吧!

立委在爆阿帕契,沒一位軍官退休金被沒收,那要怪誰,怪立委呀! 法條早送進立法院.
她們自己有怕有天會出事,退休金沒了,所以還卡在那兒. 在那罵甚麼呀! 根本是議會的
問題呀!罵給大家看看罷了.
不要拆,不要猜,政府有應對政策。

h1009f wrote:
Housefan,...(恕刪)
送立法院,哈哈,這還要躺很久啦!再等幾年看看

因為如果是要正府拆的話,政府就有藉口說因金費不足而無法強拆,
這樣就不會得罪違建戶的選票了!
騙小孩的政策!
對於違建處理,柯文哲指出,陳水扁前市長的民國84年前既存違建「特赦」不處理,他覺得不對,要推翻,北市府6月1號會有違建的新管制辦法出爐。(林麗玉報導)


新竹就沒有這問題,不論哪一年都不用拆
這樓的文章一直連續被檢舉下架(我的已有兩篇,還有其他網友的)
我只好不斷修飾字句來重新PO文,希望文章能停留久一點
真希望市府拆違建的效率有這麼快
還好我的文章都有備份,再寫不會浪費太多時間
只要政府一天不公開公正的處理,討論違建的言論就不會消失
其實我並不擔心一兩篇文章被檢舉下架,違建的問題就會被消滅
因為柯P的話已說出了人民的心聲

6月1日台北市違建新制法將出爐,臺北市政府對違建的態度非常清楚
對照起來,新竹市府的「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連自家的工務處副處長陳永源都說自治條例通過,象徵性大過實質意義
回想林智堅市長剛上任時,接受媒體訪問時,信誓旦旦地宣示"拆除費用全民不買單"
當時話說的堅定響亮,期待市長謹記在心
希望新竹市府和議會能比照其他縣市的收費條例拿掉兩層以上和300平方公尺的限制
所有的違建拆除費用由違建屋主自行負擔
落實真正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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