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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振道打電話給我, 要我多繳一條線的錢。。。

數位和類比是可同時使用,我曾經把客廳接數位機上盒,房間再分接一條線出來,可以同時三台一起問都可收看,機上盒不過只是多了幾個頻道而已,想改數位先得把線路都抽換掉,還久的咧..
小輪車業 wrote:
這個小弟有一些經驗過...(恕刪)


自住是ok的
如果有出租行為
不適用

http://www.tpedoit.taipei.gov.tw/ct.asp?xItem=917676&ctNode=13276&mp=112001

裡面有提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戶」於98年2月2日以通傳營字第09841004180號函釋,「頂樓加蓋 (同一門牌在其屋頂加蓋居住空間者)」、「透天別墅 (同一基地整棟屬同一門牌者)」及「雖已分立門牌,但上下、左右、前後互通之共同生活家庭」,若皆確定為非出(分)租者,原則以「同樓層同門牌之共同生活家庭」比照收費。但若屬「一般套房出租」或「學生宿舍出租」者,因營業之租賃行為,難視為同一家庭之共同生活戶,故由房東及有線電視業者雙方依民事規定議定收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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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區有透天出租(五個房間)
房東是跟業者協商繳二條線的錢
不過去年,業者要求再加一條
房東就退租了
改成只提供數位無線電視頻道
以上給您參考

liojau wrote:
他怎麼知道你家的情形...(恕刪)


我家這裡的業者是在有出租透天的門口
等住戶出入時詢問
多問幾個,應該就可以推測有沒有自己拉

AllenTang3434 wrote:
我家這裡的業者是在有出租透天的門口
等住戶出入時詢問
多問幾個,應該就可以推測有沒有自己拉



是這樣子的哦.但只是問問,不具公信力.
看來第四台業者很注意你家喔

連出租房子都知道有無出租出去

法令上可不可以這樣收我不清楚

但是之前上下樓層住,一樣分了好幾條線路到各個空間

這邊的第四台業者並沒有說什麼要加收錢之類的

如果真要收,費用請承租戶負擔,但是請第四台業者另外新拉一條線進來給承租戶吧

比較沒有爭議

liojau wrote:
是這樣子的哦.但只是...(恕刪)


是沒錯
但這樣就可以鎖定確實有出租行為的住戶
業績就出來了

我們這裡就是這樣搞的
小弟我這裡這禮拜也遇到同樣問題
第四台要求房東每間房間都簽一條線
結果房東不爽
退租!!!
全部電視換成液晶電視+數位盒
對我們這種沒看電視也沒啥差
還多了一台螢幕可以用
有線電視業者都有所謂的稽查單位

專查偷接和租屋的......有人租整層整棟然後分幾十條出去...

只付一條線的費用,那種它們首要抓的。當然有事沒事也會找找那種樓下看樓上一起看的,

牽隔壁的線來看的..這些真的不少....balabala....

所以它們才想推高畫質數位化,一間一兩台數位機上盒,多的多付費。

先跟業者釐清只有客廳再用,先把可能私接的那條全撤掉,...有可能他還會去檢查@@

或是退租用MOD也可以啦,一人一間MOD也是另外付費這樣,好像比較便宜一點...


(類比,數位都可以分接..強波器似乎數位會無效..不過數位都要加裝它們自家的數位機上盒才能看)



根據有線電視法~~一個門牌收一條線費用~~~~我要租人或是不租人~~~肝禮闢四~~~~~~你可以不用理他~~~~~
業者要求於法無據~~~~
照振道業務的說法, 他是去網路上找刊登出租的廣告, 然後再去對照手機號碼, 就知道屋主的屋子是否出租。

我也是跟他揮只有客廳在看電視, 但他說因為法規規定出租戶費用計算與自住不同, 要跟我收兩條線的錢。不然就是我的中華電信的網路改成他們的網路, 費用加起來也是大約兩條線的錢。

唉。。。這是變相搶錢嗎?雖然說我的網路可以改成振道的, 但被威脅的感覺很不爽。我的中華電信合約還有一年。

所以,我到底該怎麼辦??
sam_hcs wrote:
數位和類比是可同時使...(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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