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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埔發現違建建案~~正要蓋了~~有沒有辦法立即查辦??


莫比偶 wrote:
法律,說到法律,台灣...(恕刪)


二次施工OK的是你沒遇過壞人,這種事情就是低調就好
你覺得不會被拆那別免怕,遇到了也不要在那邊大聲說為何別人可以自己不行
這種事情扯到性侵,就扯遠了也變成硬凹
不管硬凹,還是軟凹,重點是二次施工現在大新竹地區每個建案多多少少都存在其中,從沒被拆過,也不會被拆,這是活生生的事實,是誰也改變不了的
大家似乎都避重就輕
二次施工其實存在大部分建案中
從沒被檢舉拆除過
所以久而久之 大家就覺得又沒什麼 何必嚷嚷

如果二次施工只是影響自己家
什麼陽台外推啦 什麼夾層啦
這種二次施工 出事的機率較低 出了事也是屋主自己的問題
除非是超機車的鄰居 才可能去檢舉

但是
樓主原貼的二次施工 是什麼問題 大家有注意看嗎???
他說的二次施工 是{緊貼隔壁建築不留防火巷}耶...
緊貼隔壁建築不留防火巷耶!!!

如果你鄰居 緊貼妳家隔壁卻不留防火巷
到時候如果失火延燒被波及 或是導致你們從後門出來無法逃生
造成更嚴重的損失 你們覺得這是誰的錯?
很多社會案件就是這樣來的

從頭到尾就有人模糊焦點
用輕微的二次施工無傷大雅的言論 來掩飾如此重大的問題
出問題大家(市政府 建商 住家)再來互踢皮球

那為什麼要讓這種事情發生?

請不要在討論什麼夾層/陽台外推 誰家不違規二次施工之類的
而忽略了真正的問題(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二次施工)
而會討論到政治 只是希望大家正視
不要讓縣市政府的有關單位有得過且過 怠惰的心態
不想做~就換人來做!!!
這樣就比較不會有人老是頂著人民公僕的頭銜 卻只想做人民的祖媽
這個世界總是充滿矛盾
每個人心中也充滿著矛盾
何必要去說個清楚呢
看別人加蓋很不爽就想檢舉
自己想加蓋被檢舉更不爽
以前我自認很公平
自己會這麼做就容許別人也可以做
看來似乎標準一致
但現在想想還是不對
這樣不就等同於我在制定規則
所以現在我對別人怎麼做已經不想去管
自己只要做得不過份就不會成為目標
別人要做的過份他就自己去承擔風險
也因為有人很過份
所以一般人些許違規就不會成為目標
這些人不是在替大家檔子彈嗎
這世界會有公平嗎
公平是違反自然界的法則所以不會長時間存在的
重要的是在遊戲規則中找到自己的最大利益

Liaison wrote:
大家似乎都避重就輕
...(恕刪)


那不應該是他鄰居的事嗎
如果樓主真要做就去報工務局啊
如過覺得不對就去改啊
何必討論
有想法要有做為
不然再又多高的道德理想都是空的
現在的建案就是留防火巷好像也沒什麼意義啊,交屋後大多住戶以後也會加建或做採光罩把防火巷塞得滿滿的,或再裝幾台冷氣室外機戶與戶對吹熱氣,看來也起不到作用啊
多說無益,反正就是政府單位怠惰,人民把法律當參考
開車停紅線也是無所謂,反正頂多被拖吊
違建越蓋越離譜,頂多就是拆掉然後在記者面前喊冤而已
如果真的不在意,不會怕,就不會五四三了
工務局給的答案通常是預算編列不足,待拆除案件太多,需要排隊執行。

依照行政執行法第27~29條,執行機關可以採取"代履行"來強制執行,也就是說違建的屋主若不自行履行拆除行為,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而行政執行法第29條,前項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所以拆除的費用到時候還是由違建的屋主負擔。
據說新竹市長FB關於違建的討論區已被關掉~~而且未有相關說明!!!

我試著去連, 真的連不上~~

Liaison wrote:
大家似乎都避重就輕二...(恕刪)


防火巷違建是不對,如再自有土地上應該不會危害到別人,因為你的基地也須留防火巷,
每塊基地本來建蔽率裡就是要保留空間,若原建商貼著基地邊線蓋,就有這種問題,一塊基地四邊形是可以貼著2邊線蓋留2面這動線是OK的,在買房子時旁邊是空地就要問清楚,沒留棟距以後有大樓長出來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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