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linchen wrote:
其實我最常聽到~~~~
屋主本來是買給小孩的,但小孩不是出國不然就是不喜歡
然後想賣掉~~~~
這個我也有聽過!!
好笑的是房仲還一直跟我說屋主沒有要賺很多...
後來我查到這個物件在99/8月開價 930萬...賣了半年後....開價980萬....
這樣就做沒有要賺很多....都賣了半年賣不掉....還抬高價....

通常房仲會盡量避免你接觸到屋主,
你光看前面討論就有人提到說找屋主私下交易規避服務費
這是人之常情,100人有99個都會這樣想
房仲當然也不想讓客人見屋主
tekt wrote:
因為仲介就是屋主,這...(恕刪)
有人提到說房仲就是屋主,這是有財力有決心的房仲作的事情
事實上更多的情況是房仲根本就賺轉手錢
這完全違反了仲介者應有的責任跟道德
有個不能說的秘密,就是
房產投機客裡面,數量最龐大的就是房仲人員
有些屋主的出價是低於行情,或者議價空間大
有些買家急著買,或者某些原因非買這屋子不可
房仲掌握了交易雙方的資訊
一面請屋主降價,一面向買方推銷,
確認成交了就馬上用人頭低價買下房屋,隔天高價轉手賣出
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輕鬆落袋
這種房仲比投機客更加投機
連買賣雙方都先找好了
利用資訊不透明賺錢
政府的短期交易稅可以把他們一網打盡
我認為還要加幾條 兩星期內 一個月內 兩個月內轉手的超級重稅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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