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

請還給我們美麗的綠地﹣關新公園

tomtomdog wrote:
沒想到這篇到現在還沉不下去

停車場多走幾步路, 它還是停車場, 蓋在站前或公園就差幾步路,
但完整的公園綠地破壞後就沒了.我們的訴求就是這樣簡單!
所以是不是不應該堅持蓋在公園下, 而是在旁邊選一塊大家都滿意的點?
一方堅持要停車場, 一方要公園, 雙贏的答案很簡單阿, 何必鑽牛角尖?


站前其實比公園周邊更適合發展商業行為, 因為旁邊才是真正的商業地,
它是關新路(延伸到公道五), 20m橋下道路, 30m關東路的交會口
未來熱鬧可期,所以為了關長區商業活動發更好,住宅品質也能兼顧,
我們應該一起敦促市府在站前蓋停車場,否則兩方拉扯,最後是兩邊都
不會有停車場.



不然站前也蓋個公園再加停車場地下化,關新公園也公園再加停車場地下化,這樣就更好了,多了一個站前公園,兩個地下停車場,想去坐火車的停站前停車場,想去關新公園玩的停關新公園地下停車場,先施工站前停車場公園,蓋好後,再施工關新公園加停車場,這兩年期間,旁邊住戶就先去站前公園或綠園道玩吧,因為旁邊住戶也覺得站前或公園就差幾步路.......

yynncc123 wrote:
不然站前也蓋個公園再加停車場地下化,關新公園也公園再加停車場地下化,這樣就更好了,多了一個站前公園,兩個地下停車場,想去坐火車的停站前停車場,想去關新公園玩的停關新公園地下停車場,先施工站前停車場公園,蓋好後,再施工關新公園加停車場,這兩年期間,旁邊住戶就先去站前公園或綠園道玩吧,因為旁邊住戶也覺得站前或公園就差幾步路.....(恕刪)

這個應該是難度最高的作法吧?
還是說效法園區SOP,作什麼都要先預留backup solution?
附近的大樓內也很多獎勵的停車位,那是不是也要開放給外面的人停.

andyliu1972 wrote:
附近的大樓內也很多獎勵的停車位,那是不是也要開放給外面的人停.


如果是獎勵的停車位,本來依法就是要開放給外面的停車
但是.....住戶會說:
1. 出入份子太複雜,沒有提供專屬的電梯
2. 當初建商獎勵的車位,是否也賣給住戶呢?
3. 外面沒有遙控器,怎麼出入大樓呢

簡單的說,就算附近真的有大樓是獎勵停車位,是在地下室
大樓未必,會開放給外面的人停
因為。理由藉口是可以說的很多的

所以......唉唉
政府蓋一個停車場就好了
決定要蓋哪,就蓋,何必去想....獎勵車位問題了

呵呵

yynncc123 wrote:
不然站前也蓋個公園再加停車場地下化,關新公園也公園再加停車場地下化,這樣就更好了,多了一個站前公園,兩個地下停車場,想去坐火車的停站前停車場,想去關新公園玩的停關新公園地下停車場,先施工站前停車場公園,蓋好後,再施工關新公園加停車場,這兩年期間,旁邊住戶就先去站前公園或綠園道玩吧,因為旁邊住戶也覺得站前或公園就差幾步路


這倒是個不錯的建議,反正公園不嫌多,有這個選項大家就不會再反對蓋停車場了吧
前陣子又收到了意見調查表

這次調查的對象不光是關東里和新莊里的居民

連對面的仙水里都包含進來了喔!

看來兩位里長真的是很想做點業績,為民服務啊,呵呵
估計以下是仙水里居民會考慮的重點:
1) 若建置關新公園地下停車場,竹科(新莊)站前停車場可能縮水,或是完全被取代,如此會造成使用竹科站的不便。
2) 若公園旁發展起來,至少又多一處可去,不過對科園路旁商家來說,他們可能會覺得這是負分。

下列是仙水里居民可能會忽略的重點:
1) 公園旁小路車輛變多,增加不少危險。
2) 更多車輛圍繞公園會讓附近空氣品質更糟。
3) 若能在竹科站前蓋立體停車場,對公園旁的商家仍是利多。

事實上,每天都必須面對關新公園停車場所帶來的負面問題的,大多是這群圍繞公園的住家,因此小弟認為讓仙水里居民參與決定十分不妥。
我住仙水里(自有房屋),但沒有收到意見調查表,大樓應該也是每個地址都有一張吧?

仙水里居民的生活圈也在關新公園和竹科站附近,不懂為何不能表達意見?

為確保獎勵增設停車空間之公益性,內政部發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獎勵增設停車空間規定,函頒「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原則」及廢止84年獎勵增設停車位供公眾使用之解釋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3184&Itemid=54


為加強獎勵增設之停車空間開放供不特定的公眾使用,內政部100年6月30日並函頒「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原則」,請地方政府據以檢討修正其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導正給予容積獎勵的增設停車空間應依停車場法規定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並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付費停車。同時廢止原於84年10月3日所作有關獎勵增設停車位供公眾使用,其「所有權人亦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之解釋,自100年7月2日生效;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於廢止該解釋之命令生效日前,地方政府已受理之建造執照申請案,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生效日前已報核並符合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適用報核之日法令之都市更新案,其獎勵增設停車空間之使用仍得依該解釋辦理。
1) 公園旁小路車輛變多,增加不少危險。
--> 現在車子就不能開過去嗎 ? 還是住戶的車就不危險,非住戶的車就會造成危險 ?

2) 更多車輛圍繞公園會讓附近空氣品質更糟。
--> 同上,住戶的車不會造成空氣污染嗎 ? 住戶的車不會開到別的地方,不會造成別人
居住環境的空氣污染嗎 ?

3) 若能在竹科站前蓋立體停車場,對公園旁的商家仍是利多。
--> 關新路很寬嗎 ? 天天經過那裡,我贊成二邊都蓋,更主張關新路二側停車格全部塗銷
並改成紅線,並加強拖吊

不好意思,我講白一點,從頭看到尾,簡單講就是自私二字

有本事就把地全買下來做封閉型社區,不然除了強調自我利益之外,麻煩也請考慮公眾利益
當然,我也知道這很難,這就是人性,這就是台灣,走到那佔到那。




  • 4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