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退休 wrote:不收停車費,改收過路費,怎會不合法大學穿越費都有人在收了什麼炸彈,才不合法吧...(恕刪) 要入園區,"新竹市政府"無權收費啦。要收也是中央才有權收。園區又不是你新竹的,收費怎麼個合法?大學穿越費是新竹市政府收的嗎?當然不是!大學是誰的就是誰才有權收,園區是誰的就是誰有權收,不是嗎?這個問題是從有網友提市政府在園區入口設站,入園區的車輛收費,我回收錢也是中央的開始的。都打比喻,張三開電影院,李四在門口向來看電影的收費。這是那門子的合法收費,保護費嗎?
我想退休 wrote:為什麼無權收?只要閘門設在新竹市土地上就好了...(恕刪) 這也回過了,看338樓。重點在"收費的名目",不是在什麼地點收費。張三開雷影阮,就算影院外面的道路是李四的,李四還是不能以"來看電影"的名目收費。李四是可以收道路使用費(過路費),同樣市政府是可以在光復路收過路費(道路使用費),但就不限於進園區車輛了。屬於市政府管瞎的道路都可以收過路費,但就看你市政府收不收得了?就算過得了市議會這一關,大概市民也會暴動吧。
hsubruce wrote:都可以收費拉~新竹市不能收退一萬步也可以叫中央收。...(恕刪) 我沒有說不能收,只是收了也中央的。見331樓。只要喬得動,中央收費給市政府也無不可。我的重點是權在中央不是新竹市。另外相關討論,對收稅和收費也有點混淆。稅要有稅目,要經立法,不是地方或中央隨便找個名目就可以收。收費則是買賣或使用的費用,比較單純。但仍受議會和人民監督。hsubruce wrote:搞得好像竹科新竹市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有立委可以去中央喬。 有沒有辦法跟有沒有權利是兩回事。
前瞻軌道8年做不完 全民還要負擔1200億2017-08-01 11:01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即時報導前瞻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上月通過初審,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前瞻計畫35項軌道建設,總經費170億元,但多項期程超過8年,亦即前瞻計畫結束後,全民還要再負擔1210億餘元,才能把軌道蓋完。經濟部前部長、電電公會最高顧問尹啟銘表示,成本還是其次,前瞻計畫由於多數項目還看不到可行性和效益評估,最大的隱憂在於不確定性,到底能夠幾年蓋完只有「天曉得」,這些建設就算完工,後期的營運和維護才是更大的財政黑洞,包括高鐵和高雄捷運都面臨一樣的問題,難保前瞻軌道不會重蹈覆徹。前瞻第一期特別預算案中,行政院共規劃35項軌道建設計畫,但當中僅有11項為已核定計畫,仍有15項計畫還在評估規劃階段,尚未完成計畫審查,等於內容、期程、經費規模和預期效益都不確定。立法院預算中心也發現,其中多數軌道計畫興建時間超過8年,包括「桃園捷運綠線」、「台南市鐵路立體化」、「台中捷運藍線」、「淡海輕軌捷運」和「大台中地區山海線第一階段」等,其中又以大台中地區山海線期程最長,目前規劃到2033年才會完工。預算中心憂心,前瞻以4年為一個期程,若經立法院同意後可延長為8年,但8年之後所需經費仍高達1210.42億元,到時如移轉回公務預算辦理時,政府財政能否負擔將是一大隱憂。預算中心指出,地方舉債逐年增加,地方財政也將成為一大問題,尤其第一期軌道建設的35項計畫中有17項計畫將由地方政府申請並負擔部分建設經費,預計地方分擔金額達3711.75億元,其中以桃園市居冠,合計必須分擔1240.64億元(桃園都會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將由新北市分擔部分經費),其次為台中市的881.09億元,再來是高雄市613.47億元。4年又4年,沒有落日條款,原來早就有伏筆了不止要負債,還要擔虧損就像信用卡高循環利息一樣還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