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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台灣館-2/21日落成啟用

sundorys wrote:
呵呵
台中科博館去過一次還會想去.因為實在是太多展覽
你硬要拿它來跟新竹比很好阿.這樣能顯示出世博館很可憐
怪錢不夠.怪中央沒給錢.這廢話.錢多好辦事.沒錢就別打腫臉充胖子
沒錢還敢亂花錢買四億的燈泡.沒有這燈泡就不能蓋館嗎
沒錢還敢裝有錢一口下標四億多.再來哭窮是哭給鬼看?

中央分款不均怪我瞜.
台北蓋捷運.高雄也要蓋捷運.台中也要蓋捷運.桃園也要蓋捷運
新竹也要蓋捷運阿.為何其他縣市有.我不能有? 不公平啦.一切都是中央的陰謀啦


呵呵, 從頭到尾好像只看到一直有人在酸新竹為何要花四億元來買世博台灣館, 沒有人在哭窮呀 !
請問世博館的文創館部份落成了嗎 ? 開始展覽了嗎 ? 還沒開始怎麼有人能未卜先知的認為沒有展覽可以看, 而台中科博館有很多展覽可以看 ?

新竹市政府蓋這座館有跟任何人抱怨過中央不給錢嗎 ? 他想辦法找經營的模式, 這有什麼問題嗎 ? 總比有些縣市只會用國家的錢來養場館好多了 !

有人連世博館內外所放的影片不同都不知道就直接說不會花錢去看 "無聊" 的影片.

我拿其他科教科博科館作例子就是提供一個很好的對比, 沒錢就不能蓋館讓市民使用嗎 ? 許多人對這個世博館不知道在不滿什麼, 台中很有錢, 怎麼不去標 ? 不是還要花比四億還多的錢蓋什麼台中塔嗎 ? 台中市連國立高中署立醫院都不敢承接成市立的, 還敢爭取成直轄市, 這才是真的沒錢裝有錢, 還要別的縣市人民繳稅幫他養高中醫院. 變成直轄市了, 還在哭窮說沒辦法承接, 是哭窮哭給鬼看 ?

政府用不合理的統籌分配款養虛胖的直轄市

國立高中職及署醫改制 胡與教部互踢皮球

中央本來就不公平了, 呵呵 ! 既得利益者的縣市的人不知道在酸新竹的世博館酸個什麼勁 ? 對了, 好像一直都沒見到有任何人說台中科博館到底花多少億蓋的 ? 台中市政府既然很有錢的話怎麼不要市立而是國立的 ? 台中市負債那麼多, 沒錢還敢亂花錢蓋台中塔, 沒這台灣塔就不能蓋水湳園區嗎 ?

台中市建新地標 斥資80億建「台灣塔」




vmstw wrote:
你的不平, 覺得中央差別待遇, 對新竹補助太少, 但新竹對國家的貢獻又超多.
麻煩請市政府, 立委們向中央爭取.

我只覺得若是以國立的格局來經營世博館應該更合適.
市政府將世博館的經費用在更有價值的地方.
這樣會贏得更多掌聲.


新竹願意承接這個世博館就應該給他掌聲了 !

這個世博館本來在展覽後就要報廢丟棄的, 人民的納稅錢就這樣只展出幾天就要被拆解丟棄, 如果不是順買下來讓它復活, 全體人民的錢就這樣展出幾天後就不見了. 現在這樣能夠讓它重現, 有什麼不好 ? 如果閣下真的認為該以國立場館的規格來經營, 那就要怪中央政府沒想到後續此場館的安置問題只想到用後即丟.

新竹市也不是多小的城市, 總額負債也沒其他縣市多, 多養個世博館也不會破產, 連動物園都只收十元, 玻工館也只收十元, 看看其他地方吧, 木柵動物園, 壽山動物園票價多少 ? 到科教科博科工館看個展覽要多少錢 ? 市政府在財政的負擔下找出經營的模式, 成不成功還未知, 就有一堆人出來酸, 晚上不少人拿那邊當做公園逛順便看全台甚至可說全球僅有的大LED燈幕影片, 如果說這四億元不知到如何回本, 那台中市那個80億的台中塔不就更是錢坑 ?

台中市建新地標 斥資80億建「台灣塔」

iepmis wrote:
人民的納稅錢就這樣只展出幾天就要被拆解丟棄,...(恕刪)

這東西怎麼可能是人民的納稅錢....
明明就只是 外貿協會主導
企業捐款 世博補助款 跟 貸款完成的東西
怎麼樣也是私人的
現在反而是將納稅錢亂花去標下
(還不是買下...是出超高標.被標到...)
才是浪費錢

-----
為啥本來說要這東西的新北 跟 台中都不要?
因為當時說兩億太高了...結果新竹用了四億去標...
現在資訊這麼公開.是不是一個有亂花錢的事實自己看看就知道

一個重點
(新竹市政府未依法定預算程序,於事前編列預算與
籌措財源,即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且簽報機關
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僅說明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
展協會(下稱外貿協會)公布之世博台灣館標售底
價(4 億1,688 萬元),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
3其分析,加上參加競標後,始於同年10 月6 日簽
會相關單位,由主計處表示擬採書面審核監辦,均
與前揭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 年12 月1
日工程企字第09900448590 號函釋:「請注意本案
競標前……及監辦單位之監辦方式(是否參與拍賣
會實地監辦或採書面監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
人員核准……」說明不符)

偉大的市長連怎麼標出底價四億多都說不清楚


糾正案文
壹、被糾正機關:新竹市政府。
貳、案 由: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前
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加上
簽報機關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未進一步
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且未能於競標前
,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程
序顯有違失;又該府推動世博台灣館產創
園區之建設,未能事前針對計畫可行性及
成本效益進行周詳考慮、精密評估,以致
影響工程進度,並有增加後續營運管理風
險之虞,相關作為亦有缺失,爰依法提案
糾正。
參、事實與理由:
一、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前未依規定編
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加上簽報機關首長填寫投標
金額時,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且未能於
競標前,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程序顯
有違失。
(一)依據預算法第1 條規定略以:「中華民國中央政府
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
規定……。」同法第26 條規定:「政府大宗動產
、不動產之買賣或交換,均須依據本法所定預算程
序為之。」同法第32 條第1 項規定:「各主管機
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
則及預算編製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
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行政院。」同
法第96 條規定:「地方政府預算,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法律未制定前,準用本法之規定。」99 年度
2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 點規定略以:「
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如下:……(2)政府預算
收支應先期作整體性之縝密檢討,妥善規劃整合各
項相關業務,以發揮財務效能……(3) ……政府各
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新興重大支出,須同時籌
有確切之財源後始可辦理……。」政府採購法施行
細則第53 條規定:「機關訂定底價,應由規劃、
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
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
4 條規定:「監辦人員會同監辦採購,應實地監視
或書面審核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
收是否符合本法規定之程序。但監辦人員採書面審
核監辦,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合先
敘明。
(二)民國(下同)99 年9 月16 日,新竹市政府參與世
博台灣館標售案,標得該館4 項註冊商標,金額新
台幣(下同)4 億5,888 萬元;同年月20 日(得標
後),新竹市市長核示設置「新竹市世博台灣館產
創園區建設基金」(嗣因後續營運考量,修正為「
新竹市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作業基金」,下稱作業
基金),並將預算提送新竹市議會審議;同年月28
日,該市議會通過作業基金預算;同年10 月12 日
,該府發布新竹市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作業基金收
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下稱作業基金辦法)。惟查,
新竹市政府未依法定預算程序,於事前編列預算與
籌措財源,即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且簽報機關
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僅說明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
展協會(下稱外貿協會)公布之世博台灣館標售底
價(4 億1,688 萬元),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
3
其分析,加上參加競標後,始於同年10 月6 日簽
會相關單位,由主計處表示擬採書面審核監辦,均
與前揭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 年12 月1
日工程企字第09900448590 號函釋:「請注意本案
競標前……及監辦單位之監辦方式(是否參與拍賣
會實地監辦或採書面監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
人員核准……」說明不符。
(三)據新竹市政府101 年2 月16 日產府商字第
1010014387 號函復本院表示,因外貿協會99 年4
月26 日函復該府,世博台灣館將以公開標售方式
辦理,並遲至同年8 月26 日方舉辦該館標售說明
會、提供品牌形象鑑價及重建費用估算等相關資料
,同年月30 日公布標售底價,並訂於同年9 月16
日進行標售。因時間急迫,為促進該市永續發展,
加上多數市議員亦同意支持爭取該館進駐,該府乃
參與標購,並隨即設置作業基金以支應相關費用,
經該市議會於同年月28 日通過作業基金預算後,
規劃向財政部地方建設基金貸款,以節省基金利息
。又世博台灣館使用LED 等科技元素打造巨型球體
,具有其獨特性,尚無其他合適案例可作為估價及
計算成本效益之參考,且僅外貿協會有建置及營運
管理經驗,該府另案評估非但未必較該協會資料精
確,且恐無法於投標日前完成;考量外貿協會為半
官方組織,基於政府部門相互信賴原則,故該府係
以該協會提供之資料作為主要成本效益參考依據
等語。
(四)綜上,新竹市政府於99 年9 月16 日參與世博台灣
館標售案,事前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
,乃至得標後,方補辦編製預算程序、訂定作業基
金辦法,並遲至同年月28 日始經該市議會通過作業
4
基金預算,加上簽報機關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未
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且未能於競標前,
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程序顯有違失

二、新竹市政府推動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之建設,未能事
前針對計畫可行性及成本效益進行周詳考慮、精密評
估,以致影響工程進度,並有增加後續營運管理風險
之虞,經核確有缺失。
(一)按99 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 點:
「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如下:…… (3) ……
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新興重大支出,須
同時籌有確切之財源後始可辦理,重要公共工程建
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
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
用之說明……」、中華民國99 年度縣(市)地方
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第6 點第11 項:「
購建固定資產部分,其中專案計畫購建固定資產
……均應對市場預測、工程技術、人力需求、原料
供應與財力負擔及過去投資之實績等,先有周詳之
考慮,成本效益應作精密之評估……」、縣(市)附
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 點:「各基金管理機關應
依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切實執行……」等規
定甚明。
(二)查新竹市政府僅依外貿協會資料及參考該府93 年
委辦「促進民間參與新竹國際型科技商務會議中心
建設開發可行性評估委託技術服務案」規劃報告等
內容,即逕於99 年9 月16 日參與世博台灣館投標
,未於事前進行縝密之可行性及成本效益分析評估
;同年月20 日,新竹市市長裁示將「世博台灣館
產創園區設立計畫」列為「新都心計畫」之子計畫
5
,惟該子計畫所提之成本效益分析與財務規劃內容
仍不具體且過於簡略,對於後續營運相關支出、財
源籌措及償還計畫等亦無通盤考量;100 年3 月7
日,該府為「新竹市世博台灣館暨風城文創館營運
移轉OT 案」(下稱OT 案)順利進行,始委外辦理
「新竹市世博台灣館暨風城文創館營運管理專業
服務案」,擬具財務評估報告書、先期規劃書、經
濟效益分析報告書等。據新竹市政府101 年2 月16
日產府商字第1010014387 號函復本院表示,該府
99 年11 月30 日提供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之
「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設立計畫」內容,係早期未
定案之初步計畫構想,並非100 年7 月8 日該府核
定之旗艦計畫範疇。世博台灣館對該市之經濟效益
分析以及委外營運相關財務評估內容,該府現係以
100 年5 月31 日核定之世博台灣館對新竹市之經濟
效益分析報告書、財務評估報告書為依據等語。
(三)再查,依前揭新都心計畫書列載,世博台灣館產創
園區(下稱產創園區)預定於100 年10 月10 日點
燈開館營運(係以上海世博台灣館原規劃、設計、
施工及營運等期程作為新竹市世博台灣館之建置
參考及工期估算)。然而,由於兩岸建築、消防等
法令差異,以及為增加新竹市世博台灣館永續性與
可視性,無法直接套用原上海世博台灣館之規劃、
設計及施工成果經驗,故須重新評估施工期限(施
工總天數由199 個日曆天修正為260 個日曆天,契
約竣工日改為100 年12 月9 日),加上用地取得
延宕(新竹市政府同意展延工期35 個日曆天,契
約竣工日改為101 年1 月13 日)、統包工程流標
、施工互相干擾、廠商效率不彰、履約內容爭議、
天候狀況影響等因素,導致工期進度一再推延落後
6
,迄今尚未完工(截至101 年5 月16 日止,「新
竹市世博台灣館新建及周邊附屬統包工程」實際進
度約91%;「新竹市風城文創館耐震補強及整修工
程」實際進度約80%;「新竹市世博台灣館周邊道
路新建工程」實際進度約98.2%);又有關本案後
續營運管理部分,詢據新竹市政府稱,該府分別於
101 年1 月20 日、同年3 月9 日公開徵求民間參與
OT 案,惟均無人申請以致流標,刻正依修正條件進
行第3 次招商中(等標期自同年5 月15 日至6 月
28 日)。然而,如無法順利招商,將可能因距離上
海世博會(西元2010 年)越來越遠,且逐漸接近
米蘭世博會(西元2015 年),世博台灣館對國內
外遊客之吸引力將隨之下降,縱使新竹市議會同意
以該府規劃之招商條件進行,亦有無法順利招商之
風險云云。
(四)綜上,新竹市政府推動產創園區之建設,未於事前
妥為籌謀規劃各項先期作業,審慎評估其可行性、
財務規劃及成本效益,不僅導致相關建設工期進度
一再推延落後,迄今尚未完工,更有增加後續營運
管理風險之虞,經核確有缺失。
綜上所述,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
前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加上簽報機關首
長填寫投標金額時,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
且未能於競標前,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
程序顯有違失;又該府推動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之建
設,未能事前針對計畫可行性及成本效益進行周詳考
慮、精密評估,以致影響工程進度,並有增加後續營運
管理風險之虞,相關作為亦有缺失,爰依監察法第24
條提案糾正,送請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見復。
7
提案委員:葛永光
黃武次
杜善良
中華 民 國 1 0 1 年5 月3 1 日

sundorys wrote:
現在資訊這麼公開.是..
(新竹市政府未依法定預算程序,於事前編列預算與
籌措財源,即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且簽報機關
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僅說明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
展協會(下稱外貿協會)公布之世博台灣館標售底
價(4 億1,688 萬元),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
3其分析,加上參加競標後,始於同年10 月6 日簽
會相關單位,由主計處表示擬採書面審核監辦,均
與前揭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 年12 月1
日工程企字第09900448590 號函釋:「請注意本案
競標前……及監辦單位之監辦方式(是否參與拍賣
會實地監辦或採書面監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
人員核准……」說明不符)

偉大的市長連怎麼標出底價四億多都說不清楚


糾正案文
壹、被糾正機關:新竹市政府。
貳、案 由: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前
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加上
簽報機關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未進一步
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且未能於競標前
,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程
序顯有違失;又該府推動世博台灣館產創
園區之建設,未能事前針對計畫可行性及
成本效益進行周詳考慮、精密評估,以致
影響工程進度,並有增加後續營運管理風
險之虞,相關作為亦有缺失,爰依法提案
糾正。
參、事實與理由:
一、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前未依規定編
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加上簽報機關首長填寫投標
金額時,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且未能於
競標前,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程序顯
有違失。
(一)依據預算法第1 條規定略以:「中華民國中央政府
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
規定……。」同法第26 條規定:「政府大宗動產
、不動產之買賣或交換,均須依據本法所定預算程
序為之。」同法第32 條第1 項規定:「各主管機
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
則及預算編製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
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行政院。」同
法第96 條規定:「地方政府預算,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法律未制定前,準用本法之規定。」99 年度
2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 點規定略以:「
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如下:……(2)政府預算
收支應先期作整體性之縝密檢討,妥善規劃整合各
項相關業務,以發揮財務效能……(3) ……政府各
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新興重大支出,須同時籌
有確切之財源後始可辦理……。」政府採購法施行
細則第53 條規定:「機關訂定底價,應由規劃、
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
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
4 條規定:「監辦人員會同監辦採購,應實地監視
或書面審核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
收是否符合本法規定之程序。但監辦人員採書面審
核監辦,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合先
敘明。
(二)民國(下同)99 年9 月16 日,新竹市政府參與世
博台灣館標售案,標得該館4 項註冊商標,金額新
台幣(下同)4 億5,888 萬元;同年月20 日(得標
後),新竹市市長核示設置「新竹市世博台灣館產
創園區建設基金」(嗣因後續營運考量,修正為「
新竹市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作業基金」,下稱作業
基金),並將預算提送新竹市議會審議;同年月28
日,該市議會通過作業基金預算;同年10 月12 日
,該府發布新竹市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作業基金收
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下稱作業基金辦法)。惟查,
新竹市政府未依法定預算程序,於事前編列預算與
籌措財源,即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且簽報機關
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僅說明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
展協會(下稱外貿協會)公布之世博台灣館標售底
價(4 億1,688 萬元),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
3
其分析,加上參加競標後,始於同年10 月6 日簽
會相關單位,由主計處表示擬採書面審核監辦,均
與前揭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 年12 月1
日工程企字第09900448590 號函釋:「請注意本案
競標前……及監辦單位之監辦方式(是否參與拍賣
會實地監辦或採書面監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
人員核准……」說明不符。
(三)據新竹市政府101 年2 月16 日產府商字第
1010014387 號函復本院表示,因外貿協會99 年4
月26 日函復該府,世博台灣館將以公開標售方式
辦理,並遲至同年8 月26 日方舉辦該館標售說明
會、提供品牌形象鑑價及重建費用估算等相關資料
,同年月30 日公布標售底價,並訂於同年9 月16
日進行標售。因時間急迫,為促進該市永續發展,
加上多數市議員亦同意支持爭取該館進駐,該府乃
參與標購,並隨即設置作業基金以支應相關費用,
經該市議會於同年月28 日通過作業基金預算後,
規劃向財政部地方建設基金貸款,以節省基金利息
。又世博台灣館使用LED 等科技元素打造巨型球體
,具有其獨特性,尚無其他合適案例可作為估價及
計算成本效益之參考,且僅外貿協會有建置及營運
管理經驗,該府另案評估非但未必較該協會資料精
確,且恐無法於投標日前完成;考量外貿協會為半
官方組織,基於政府部門相互信賴原則,故該府係
以該協會提供之資料作為主要成本效益參考依據
等語。
(四)綜上,新竹市政府於99 年9 月16 日參與世博台灣
館標售案,事前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
,乃至得標後,方補辦編製預算程序、訂定作業基
金辦法,並遲至同年月28 日始經該市議會通過作業
4
基金預算,加上簽報機關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未
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且未能於競標前,
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程序顯有違失

二、新竹市政府推動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之建設,未能事
前針對計畫可行性及成本效益進行周詳考慮、精密評
估,以致影響工程進度,並有增加後續營運管理風險
之虞,經核確有缺失。
(一)按99 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 點:
「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如下:…… (3) ……
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新興重大支出,須
同時籌有確切之財源後始可辦理,重要公共工程建
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
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
用之說明……」、中華民國99 年度縣(市)地方
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第6 點第11 項:「
購建固定資產部分,其中專案計畫購建固定資產
……均應對市場預測、工程技術、人力需求、原料
供應與財力負擔及過去投資之實績等,先有周詳之
考慮,成本效益應作精密之評估……」、縣(市)附
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 點:「各基金管理機關應
依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切實執行……」等規
定甚明。
(二)查新竹市政府僅依外貿協會資料及參考該府93 年
委辦「促進民間參與新竹國際型科技商務會議中心
建設開發可行性評估委託技術服務案」規劃報告等
內容,即逕於99 年9 月16 日參與世博台灣館投標
,未於事前進行縝密之可行性及成本效益分析評估
;同年月20 日,新竹市市長裁示將「世博台灣館
產創園區設立計畫」列為「新都心計畫」之子計畫
5
,惟該子計畫所提之成本效益分析與財務規劃內容
仍不具體且過於簡略,對於後續營運相關支出、財
源籌措及償還計畫等亦無通盤考量;100 年3 月7
日,該府為「新竹市世博台灣館暨風城文創館營運
移轉OT 案」(下稱OT 案)順利進行,始委外辦理
「新竹市世博台灣館暨風城文創館營運管理專業
服務案」,擬具財務評估報告書、先期規劃書、經
濟效益分析報告書等。據新竹市政府101 年2 月16
日產府商字第1010014387 號函復本院表示,該府
99 年11 月30 日提供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之
「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設立計畫」內容,係早期未
定案之初步計畫構想,並非100 年7 月8 日該府核
定之旗艦計畫範疇。世博台灣館對該市之經濟效益
分析以及委外營運相關財務評估內容,該府現係以
100 年5 月31 日核定之世博台灣館對新竹市之經濟
效益分析報告書、財務評估報告書為依據等語。
(三)再查,依前揭新都心計畫書列載,世博台灣館產創
園區(下稱產創園區)預定於100 年10 月10 日點
燈開館營運(係以上海世博台灣館原規劃、設計、
施工及營運等期程作為新竹市世博台灣館之建置
參考及工期估算)。然而,由於兩岸建築、消防等
法令差異,以及為增加新竹市世博台灣館永續性與
可視性,無法直接套用原上海世博台灣館之規劃、
設計及施工成果經驗,故須重新評估施工期限(施
工總天數由199 個日曆天修正為260 個日曆天,契
約竣工日改為100 年12 月9 日),加上用地取得
延宕(新竹市政府同意展延工期35 個日曆天,契
約竣工日改為101 年1 月13 日)、統包工程流標
、施工互相干擾、廠商效率不彰、履約內容爭議、
天候狀況影響等因素,導致工期進度一再推延落後
6
,迄今尚未完工(截至101 年5 月16 日止,「新
竹市世博台灣館新建及周邊附屬統包工程」實際進
度約91%;「新竹市風城文創館耐震補強及整修工
程」實際進度約80%;「新竹市世博台灣館周邊道
路新建工程」實際進度約98.2%);又有關本案後
續營運管理部分,詢據新竹市政府稱,該府分別於
101 年1 月20 日、同年3 月9 日公開徵求民間參與
OT 案,惟均無人申請以致流標,刻正依修正條件進
行第3 次招商中(等標期自同年5 月15 日至6 月
28 日)。然而,如無法順利招商,將可能因距離上
海世博會(西元2010 年)越來越遠,且逐漸接近
米蘭世博會(西元2015 年),世博台灣館對國內
外遊客之吸引力將隨之下降,縱使新竹市議會同意
以該府規劃之招商條件進行,亦有無法順利招商之
風險云云。
(四)綜上,新竹市政府推動產創園區之建設,未於事前
妥為籌謀規劃各項先期作業,審慎評估其可行性、
財務規劃及成本效益,不僅導致相關建設工期進度
一再推延落後,迄今尚未完工,更有增加後續營運
管理風險之虞,經核確有缺失。
綜上所述,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
前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加上簽報機關首
長填寫投標金額時,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
且未能於競標前,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
程序顯有違失;又該府推動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之建
設,未能事前針對計畫可行性及成本效益進行周詳考
慮、精密評估,以致影響工程進度,並有增加後續營運
管理風險之虞,相關作為亦有缺失,爰依監察法第24
條提案糾正,送請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見復。
7
提案委員:葛永光
黃武次
杜善良
中華 民 國 1 0 1 年5 月3 1 日.(恕刪)



新竹市政府未依法定預算程序,於事前編列預算與
籌措財源,即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且簽報機關
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僅說明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
展協會(下稱外貿協會)公布之世博台灣館標售底
價(4 億1,688 萬元),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
3其分析,加上參加競標後,始於同年10 月6 日簽
會相關單位,由主計處表示擬採書面審核監辦,均
與前揭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 年12 月1
日工程企字第09900448590 號函釋:「請注意本案
競標前……及監辦單位之監辦方式(是否參與拍賣
會實地監辦或採書面監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
人員核准……」說明不符
=> 應該好好查查 ..

市博館真值那錢嗎??

sundorys wrote:
現在資訊這麼公開.是不是一個有亂花錢的事實自己看看就知道...(恕刪)


呵呵, 不願意面對台中市政府要花80億蓋台中塔的事實, 開始扯到別的地方了 !

這個糾正文從頭到尾沒˙說新竹市政府亂花錢, 只有說程序不符, 在沒有事先編列預算下,以四億五千多萬元標得上海世博台灣館,事後才讓新竹市議會審議通過預算, 所以才糾正.

現在資訊這麼公開, 亂引用資料是沒用的.

很多人一直再說什麼底標是二億, 新竹市政府用四億去標, 看看當初的新聞是怎麼寫的吧 !

世博台灣館公開招標底價約4億 將採“就地點交”

世博後台灣館將在臺重建 總花費或達2.3億元
『據了解,台灣館底標價格將不高於人民幣2.3億元左右的總花費,台灣館標售案預計于8月30日領標,9月15日結標,結標後將會儘快開標。目前,已表達購買意願的有基隆市、台北縣、苗栗縣、南投縣、台中市、金門縣、花蓮縣等地方縣市政府和一些企業。』

那個2億是人民幣 !

台中市不是要搶嗎, 為何最後不要了 ?
世博台灣館落哪採招標? 胡志強:早指腹為婚,怎可悔婚

原文網址: NOWnews【地方新聞】世博台灣館落哪採招標? 胡志強:早指腹為婚,怎可悔婚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2/11478-2624938.htm#ixzz2PBRqX6W1


台中市連四億元都出不起, 怎麼有錢蓋 80億的台中塔 ?

想查糾正文, 可上監察院的網站, 新竹縣市的糾正案跟那五都比起來簡直是少的可憐.

http://www.cy.gov.tw/

要比浪費錢, 台中還有一個24億的

花24億元台中新議政大樓成蚊子館?

24億元興建的台中市新議政大樓,被抨擊宛如「友達工廠」


還有這個最經典 :

不怕淪為蚊子館 台中市堅持蓋展覽館
原文網址: 不怕淪為蚊子館 台中市堅持蓋展覽館 http://appnews.fanswong.com/show.php?id=329530#ixzz2PBUnaQ7K


台中想要展館 中央憂成蚊子館

請看最後一段劃線的部份 :



有辦法就像新竹市一樣自己蓋, 什麼叫做台中市政府自己蓋, 但是中央補助經費就好 ?
沒錢就不要蓋, 要蓋又在喊沒錢要中央出錢 !
"『據了解,台灣館底標價格將不高於人民幣2.3億元左右的總花費,台灣館標售案預計于8月30日領標,9月15日結標,結標後將會儘快開標。目前,已表達購買意願的有基隆市、台北縣、苗栗縣、南投縣、台中市、金門縣、花蓮縣等地方縣市政府和一些企業。』

那個2億是人民幣 ! "...
google 了一下...
只查到了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id=2&id2=1&nid=255955

裡面寫的
"台灣館標售將採價格標方式,出價高者得。底價將於8月30日公布,至少會超過新台幣2億元,並開始領取標單,9月16日進行決標。"
超過2 億台幣...不是人民幣吧

而多數的縣市都是用這個來估價,台灣新聞也報過....
啥時變成人民幣了...

最後新竹搶標 用了4E 也是嚇到一堆縣市.

-----
結論應該是新竹太有錢了吧
2億底標,用4億去標
然後來哭窮?!
dgame wrote:
google 了一下...
只查到了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id=2&id2=1&nid=255955

裡面寫的
"台灣館標售將採價格標方式,出價高者得。底價將於8月30日公布,至少會超過新台幣2億元,並開始領取標單,9月16日進行決標。"
超過2 億台幣...不是人民幣吧

而多數的縣市都是用這個來估價,台灣新聞也報過....
啥時變成人民幣了...

最後新竹搶標 用了4E 也是嚇到一堆縣市.

-----
結論應該是新竹太有錢了吧
2億底標,用4億去標
然後來哭窮?!


呵呵, 閣下的錯誤有二 :

一是新竹市政府從頭到尾沒有哭窮. 倒是不少網友說新竹市窮.

二是閣下說的兩億是錯的, 外貿協會公佈的底價是四億 !

「事一路發」! 貿協宣布:台灣館標售底價4億1688萬元

世博會台灣館在臺標售 底價超過4億元新台幣

台灣館公佈出售底價:吉利數4.1688億新台幣

貿協:台灣館標售底價逾新台幣4億元

結論是, 閣下連查資料都查錯 ! 然後引用錯誤的資料來污幭新竹市政府 !

iepmis wrote:

呵呵, 不願意面對台中市政府要花80億蓋台中塔的事實, 開始扯到別的地方了 !
...(恕刪)


從頭到尾都是你在扯台中如何如何.根本沒人在跟你比台中
倒是你這麼喜歡拖台中下水.台中亂花錢麻煩你去台中版跟人討論
東扯西扯.那邊凹這邊凹
依據新竹市政府面對詢問拆除違建經費的答覆, 市政府的確有在哭窮, 在哭窮的情況下, 在未經議會預算同意前就以4意標下世博館,讓市民有一種選擇性施政的感覺

一碼歸一碼,台中市政府團隊怎麼亂花錢跟新竹市政府團隊有沒有亂花錢是沒有相關聯的, 在這裡相比較不知道有什麼意義? 在新竹市版當然是在討論新竹市的事情,要求新竹市版的鄉民面對台中市的事情,要怎麼面對啊??

不論是中央還是地方的政府經費, 是納稅人繳的錢就應該花在刀口上, 不應有預算的多寡而有不同檢驗標準, 80億是人民的錢, 四億就也是人民的錢, 只要是亂花錢, 都應受監督跟公評, 不應有不同標準跟大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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