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erc wrote:
我不是在幫誰說話,只是覺得國賠真的可行嗎?
畢竟都市計畫都有公告,但很多都是N年未實施,也有變更的,就算經費核定下來,也有沒做的
這些都可以國賠?
如果真的要變更,空橋不蓋了,國賠當然成立。
當然市府可以不說不建,用拖延...反正沒說什麼事候施作連接。
我是就市府說要癈空橋連接,改地下道,真的進行的話,那就不是拖延這麼簡單了。
那一直拖延會怎樣?沒期限但還是有個合理期(告起來由法官判定)。
另外"經費核定下來,也有沒做的"是指開路或建公園之類的?這不一樣,附近受益的居民是反射利益。
空橋店面承購戶是花預期有空橋的錢買的,現在店面只能養蚊子,那是直接利益損失!